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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农村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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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引导》支持建造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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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施【合,村并居?、村庄搬《迁和危旧房改—造,工程,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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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指导?进行加固《。改造,提高抗震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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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乡村公共设施【及3:层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村【民自建的2层—以下房屋应当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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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科,普宣传、《建设抗震样板—。房、技术培训等【方式:,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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