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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七条、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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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工:程未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地震【小区划结《果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六条 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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