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计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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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通畅!工程建设要统筹规划!、科学有序》。通畅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由县市预编】报州交通《局审定后会同州发】改委和州财政局联合!报省交通厅和省发改!委由省下达年度计】划
第八条 【。通畅工程项目计划】。。申,报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 1、—原则上?应是列入省、州【“十一五”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计划?范围内的项目年【度计划必须》严格控制在省交通】厅和州交通局—下达的计划》范围内有条》件提前实施的县市】先自:筹资金?。。在下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
!2、凡2007年后!启动的项目由—乡镇申请《报县市交通局—会同县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移—民、扶贫、农办、】烟草等部门审定后报!州交通?局会同州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移【。民、扶贫、农办、】烟草等?部门审定后报—省;:
》 3、路基宽度【。在,4.5米以上且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和防护工!程强度能够满足浇筑!水泥砼?路面或沥《青路:面要求;
】 4、通畅工【程计划优先》。安排的项目为一是县!市,配套补助资金—和乡镇、《村自筹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并已进入指【定专用账户上二是】州、县?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三是重》点,产业、旅游》村四是重要的—环行:路,。五是建设积极性【高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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