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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九条 !通畅工程享受—省、州农村公路建设!相关优惠《政策建设手续实行从!。简、从?快具体按照州政办】发〔2006〕9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条 《通畅工程《建,设资金由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筹集上级按照!有关:标准给予补助;【同时鼓励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助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公《路建设?
第?十一条 《上级补助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县市筹】集资金主要从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国土整《治、移民开发扶贫】、烟基工程等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项目资金中》给,予配套不足部分【由县市、乡镇、村】自筹:解决州、县市财政应!按公路?里程标准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其中50%主—要用于工程设—计、工程管理、质量!监督、技术培训、】验,收等:; :50%拨付》给乡镇用于》通畅工程的相应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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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通》。畅工程建设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通畅工程建设!国、省补助资金先】预拨40《%的启动资金待项目!实施:完成并经省交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按标准补助的余款!资金拨付按照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首先】由各项目业主按交通!。建设程?序申报所需资金量】再由县市交通局和】农村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拨款意【见最后由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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