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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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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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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根据【建厂:地区气?象条:件、总?图布置、工艺和控】制要求、区域—能源状况《。及,环境保护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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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室外气《象计:算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无建《厂地区的气象资料时!。。可采用?周,围地:理条件?相似地区的》气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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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有防【火排烟的措施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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