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生产车间
9.2.1 生产车间的采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白天应利用自然采光;
2 自然采光无法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人工照明为辅的混合采光;
3 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太阳能技术。
9.2.2 厂房内工作平台上部的净高及楼梯至上部构件底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m。
9.2.3 厂房内通道宽度应按人行、配件的搬运及车辆运行等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固定部分(或有封闭罩的设备运转部分)旁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0.7m;
2 无封闭罩的设备运转部分旁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m。
9.2 生产车间
9.2.1 生产车间的采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白天应利用自然采光;
2 自然采光无法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人工照明为辅的混合采光;
3 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太阳能技术。
9.2.2 厂房内工作平台上部的净高及楼梯至上部构件底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m。
9.2.3 厂房内通道宽度应按人行、配件的搬运及车辆运行等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固定部分(或有封闭罩的设备运转部分)旁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0.7m;
2 无封闭罩的设备运转部分旁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