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9  建》筑与结构 】 , , 《9.:1  ?一般规定 — , 《 9.1.1—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建筑结【构设计宜采用单【层和多层联合厂【房同:。时应满足采》光、:通风、保温、隔热、!防雨、隔《声等要求 【 9《.1.?2  ?建筑结构设计应【采用成熟的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 《 9.1.3 ! 建:(构)筑物》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破坏后】果的严重性》按,表,。9.:1.3的规定—执行 ? 表9.】1,.3  建(构【)筑物?的安全等级 【。 】 9.1.4【  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生产规模、》受,灾停产后经济—损失和修复》。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表9.1【.4的规定》 —表9.1.4  】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 》 ? ?。 , 《 9.《1.5  建(构】)筑物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主要生产】车间及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最低》耐火等级及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9【.1.6  —功能相?近的辅助车》间、生?产管理辅《助建筑宜合并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