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建】筑与结构
【。
:
:
,
9.《1 ?。一般规?定
:
》
9.1》.1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建筑结构设】计宜采用《单层和多层联—合厂房同时应满足】采光、通《。风、:保温、隔热、防【雨、隔声等要求
!
:
9.《1.2?。 :建筑结构设计—应,采用成熟的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
】
9.1》。.,3 建(构)筑物!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破坏后果的严重】性按表9.1.【3,的规定执行
—。
《
表9.1.3【 建(构)筑物】的安全等《。。级
【
》
9.?1.4?。 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生产规模、受灾停】产后经?济,。损失和修复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表9.—1.4的规定
【
《
表9.1.4【 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
:
,
【
:
》
9.1《.5 建(构【)筑物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主要生产《车间及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最低耐火等级!及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
9.1.6【 功能相近的【辅助车间、生产管】理辅助建筑宜合并】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