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建筑与结—构
【
9.1 !一般规定
】
,
9.1.1 !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建筑结】构设计宜采用单【层和多层《联合厂房同》时,应满足采光、—通风、保温、隔热】。、防雨、《。隔声等要求
!
,
9.?1,.2 ? 建筑结构》设,计应采用成熟的【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
—。
:。9.1?.3: 建(构》),筑物: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破!坏后果的严重—性按表9.1—.3:的规定?执行
—
表9《.1:.3 《建(构)筑物的安】。全等级
—
:
》
9.1.4【 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生产规模、受【灾停产后经济损失和!修复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表9?.1.4的规—定
《
:
表9.1.4 】 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
—
!。
9.1.5 ! 建(构)筑—物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主要生》产,车间及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最低耐?火等级?及,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
?
:9,.,。1.:6 功能》相近的辅《助车间、《生产管理辅》助建:筑宜:合并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