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6【 照?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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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 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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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厂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
2! 工?作面上照《。度值应根据设备【、管道?、梁柱?、,灰尘等影响条—件确定且应满—。足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
】
3 生!产,线的照明《方式应分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装设局【部照:明,工作:场所装设《局部照明《的地:点应:符,合表8.6.1的】。规,定;
【
表8.6.—1 ?工作场所装设局【部照明?的地:点,
】
《 《4, 照明供电—线路应安全、可靠】并应:。远离:热,源;:
:
— 5 主生产车!间宜采用混合照明】
,
8.【6,.,2 照度》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生产车间—及辅助建筑照明的最!。低,照度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本—规范附录E未—包括的可根》据相:似场:所,的照度值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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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计算照度值!时,应计入补偿系数
】
》 ? ,3 工厂的中央控!制室、高低》压电气室、化—验室、办公》室,及需要有较高照【度环境的车间的照】明设计在满足照【度要求?的同时还《宜符合?。统一眩光值及一般】显,色指数的要求
】
— 4 照—明,灯的供电电》。压宜为灯《具额定电压》的9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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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 灯具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灯具:种类:宜根据环境条件【、,被照面配光要—求及灯具效率等确定!;
】 2 蒸养工!段、水泵房、浴室】等场所宜选用防【水、防尘灯具;【
】 3 层高【超过7m时应采用】深罩型工厂》灯
》
,
8.6.4— 照?明供电回《路的分组及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使用小功率光源!的室内照明线路每一!单相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照明灯《具不宜超《。过25个;高强【气,体放电的照明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30A
】
,
— 2? 照明插座—、楼梯间及门—。廊的照明灯宜由单】独,回,路,供,电
【 《3 : 三:。。相线路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均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最大相》负荷不宜《大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
【 2—)同时供电给—多个照?明配电箱的线路各相!电,流差不应超过—10%;
—
,
【 ? 3:)以气体放电灯为】主的照明线路的负】。荷,计算应计入功率【因数影响且中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
—
】 4 车》间内:的照明宜在照—明配电箱《上集:中分区控制生活【。区、控?制室、门灯等宜【分散控制道路照明宜!自动控制
】。
8.6.5【 门式起重—机上应安装照明灯具!。并应采取防水、防振!、,防脱落?等措施
】
,8,.,6.6 厂区内】宜采用?TN-C《的,。。低压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应局部?采用TN-C—-S系统《并应设置专用PE】线,
《
8.6.—7 :。 照明配电箱的【插座:回路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回路【中PE线的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等PE线!一端应与插座的接地!孔相接另一端应【与照明配电箱—接地P?。E母线相接插座【回,路的N线不得与【其他回路的》。N线共?用
?
8.6.8! 厂区道路照【明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厂区道路照明!线路宜采用电—缆直:埋方式敷设;
【
《
2 【 厂区道路照明【各回路应设》保护每个照明器宜单!独设置熔断器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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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照明线?路,三,。相负荷?应分:配均衡最大与—最小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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