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07-2015 建标库

8.5  车间配电

8.5.1  工厂用电设备的低压配电宜采用380V/220V的TN系统。

8.5.2  同一生产流程的电动机或其他用电设备,宜由同一段母线供电。

8.5.3  工厂的单相负荷宜均匀分布在三相线路中。

8.5.4  电动机的起动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30kW以下的鼠笼型电机应采用全电压起动;

    2  30kW及以上的鼠笼型电机应采用软起动装置,或采用其他降压起动方式;

    3  有调速要求时,电动机的起动方式应与调速方式相配合;

    4  绕线型电动机,宜采用转子回路接入液体变阻器或频敏变阻器起动,起动转矩应满足生产机械的要求。

8.5.5  电动机的调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动机的调速方案应满足工艺设备对调速范围、调速精度和平滑性的要求,调速方案应对技术先进性、安全可靠性、节能效果、功率因数、谐波干扰、使用维护、投资等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2  需调速的风机、水泵等宜采用变频调速;

    3  使用调速设备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的有关规定。

8.5.6  电动机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压交流电动机应设置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装设过负荷保护、断相保护和低电压保护,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有关规定;

    2  低压交流电动机的短路保护装置,宜采用低压断路器的瞬动过电流脱扣器,并应满足电动机起动及灵敏度要求;

    3  低压交流电动机的接地故障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有关规定;

    4  低压交流电动机的断相保护装置,宜采用带断相保护的三相热继电器,也可采用温度保护或专用断相保护装置;

    5  低压交流电动机的过负荷保护,宜采用热继电器或低压断路器的延时脱扣器做保护装置。

8.5.7  电动机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上有关联的控制点、操作岗位之间应设置联络信号;

    2  电动机集中控制时,控制点应设置电动机运行信号和故障报警信号,电动机起动前应先发起动预报信号;

    3  集中控制的电动机应采用“集中—机旁”的控制方式,当选择在机旁控制时,电动机可通过机旁控制按钮进行启停,且电动机应设置机旁停车按钮和紧急停车按钮;

    4  移动机械有行程限制时,行程两端应设置限位保护;

    5  检修设备的电源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并应设置就地安装的保护开关。

8.5.8  电气测量仪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容量为55kW及以上的电动机、调速电动机、容易过载的电动机及工艺要求监视负荷的电动机,宜设置电流监视。

    2  车间内的配电箱或控制箱,应设置指示电源电压的电压表。

8.5.9  车间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间配电设计宜采用铜铝材质导体。

    2  配电线路的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有关规定。

    3  生产车间的配电线路宜采用电缆沟(或电缆桥架)敷设。

    4  导线穿钢管敷设在高温区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并应选用阻燃电缆,不应敷设在热源附近。

    5  交流回路中采用单芯电缆时,应采用无钢带铠装或非磁性材料护套的电缆,不得采用导磁材料保护管。

    6  用于配线的钢管直径不宜大于80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敷设在地坪内时,钢管直径不得小于15mm;

        2)穿基础时,钢管直径不得小于20mm;

        3)敷设在楼板内时,钢管直径应与楼板厚度相适应,且不得小于15mm。

    7  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宜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8  穿钢管的交流导线,应三相回路共管敷设。

    9  除下列情况外,不同回路的线路不得穿同一根金属管:

        1)一台电动机的所有回路;

        2)同一设备多台电动机的所有回路;

        3)同一生产系统无干扰要求的信号、测量和控制回路。

    10  6芯以上的控制电缆,应预留不小于15%的备用芯数。

    11  导线穿过不均匀沉降的地区或伸缩缝时,应采取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