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五章 设施管!理
第【五十条 从》热源(厂《、,站)起,至单位用户!规划红线、至居【民用户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以:外止的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管:。理、维护单位用户规!划红线以《内的供热设施,【由单位用《。户,负责:管理、?维护;居民用户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至,室内:的供热设《施,:由居民?用户负责管》理、维?护居民用户分户【计量装置由供热【企,。业负责管理、—维护 》
热用户!可以委托供热—企业对其所》有的供热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管理和维—护, :
:
第五十《一条 ?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其管理《和受委托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检】查和维护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予【配合 ?
》 :
第五【十二条 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当经过!供热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技术【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
:
第五十三条 供热!企业:应当制定供热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报供热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维【修,、抢险和《供热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
: 供热【企业发现《供,。热,事故或者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抢险抢修,并及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 《
【 抢《修时需?。要掘路、破坏—绿化:。带和砍伐树木的,】供热企业可以—先采取必需的应【急措施进行抢—修,事后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
: , 在抢修【期间,现场应当设置!警告标志,采—取安全措施》抢修结束后,—应当恢复《原状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干《扰、阻止供热设施】的抢修
【
第:五十:四条 ?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其供热设【施及其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和涂改安全警示标志! ?
第?。五十五条 在供热】设施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
? 》。 (二)挖坑、掘土!或者打桩;
—
《 (三)爆【。破作业?;
【 :(四)堆放》垃圾、杂物或者【危,险废物;《
? (五)】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
《 : ? (六)其》他,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
?
第五十六条 从事!工程:建设,不得影响【供热:设施安全 【
—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供热企业查—明有关地《下供:热管线的情》况
】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供热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 ,
》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五十七条 热—。源,。企业热源出口处测】量,温度、压力》、流:量等的计量器具,】由热源企业购置【。、安装、维》修,和管理,供热企【业协:助管:理,;单位用户入口处】测,量,温度、压力、—。。流量等的计量器具,!。由供热企业提出技术!标准,单《位用户购《置、安装、维—修和管理《。,供:热企业协助管—理,
— 计量【器具应当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并定期》检测或更换双方对】计量发生争议时【。,可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鉴定》,,。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