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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设施管理
】 第五十条 从【热,源,(厂、?站)起,至单—位用户规划》红线、至居民用【户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以外止的【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管】理、维护单位用【户规划红线》以内的供热设施【,由:单位用户负责—管理、维护;居民用!户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至室内的供热设!施,由居《。民用户负责管—理、维?护,居民用户分户—计量装置由》供热企业负责—管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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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用户可以委托【供热企业对其—所有的供热》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管理和维护【 ,
《第五十?一条 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其管理和受!委托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检查和维护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予配合】
》
— , 第五?十二条 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当经:过供热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技术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五十三!条, ,供热企业应当—制定供热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报供《热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维修、抢险和供!热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 《 供热企业发现】供热事故或者—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抢,险抢修,并及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 【
【。 , 抢修时需要【掘路、破坏绿化【带和:砍伐树?木的,供热企业可以!先采取必《需的应急措施进【行抢修?。,事后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 :
【。 在抢?修期间,现场应当】设置:警,告标志,采取安全】措施抢?修,结束后,应》当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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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干扰、阻—止供热设施的抢修 !
第五十【四条: 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其!供热设施及其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和涂》改安全警示标—志 :
第五十五】条 在供热》设,施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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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
》 (二【)挖:坑、掘?土或者?打桩;
《
? (三—)爆破?作业;
《
: (—四)堆?放,。垃圾、杂物》。或者危险废物;【
《 ? (五)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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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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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从事工程》建设,不得》影,响供热设施安全【
【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供热企业查明有关!地下:供热管线《。的情况
《
: ?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供—热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
—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
第五—十七条 《热源企业热》源出口处测量—温度、压《力、流量《等的计量器具—,由热源企业—购置、安装、维【修和管理,供热【企业协助管理;单】位用户入口处测量温!度、压力、流量【等的计量器具,由供!热企业提出技术标】。准,,单位用户购置、安!装、维修和管理【,,供,热企:业协助?。管理 《 ,
】计量器具应当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并定期检测或更【换双方对计》量,发生争议时,可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鉴定》,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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