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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设施管?。理
第五】十条 ?。从热源(厂》、站)起,至单【位用:。户规划红《线、至居民用户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以外止的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管理、维护单位用】户规划红线》。以,。。内的供热设》施,由单位用户【负,责管:理、维护;居民用】户,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至室》内的:供,热设:施,由居民用户负责!管理、维护居民用户!分户计量《。装置由供热企业负】责管理、维护 !
《 热用户可以【委托:供热企业对其所有的!供热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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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其管理和受!委托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检查和?维护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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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条 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当经过供热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技术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
:第五十三条》 供:热,企业:应当制定供》。热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报供热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维修、《抢险和?供,热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
— 供热—企业发现供热事故】或者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抢险抢修,并及!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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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修时需要掘—路、破坏绿化带和】砍,伐,。树木的,《供热企业《可以:先采取必《。需的应急措施进行抢!修,,事后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 ? 在抢《修期间,现场—应当:设置警告标志—,采取安《全措施抢修结束后】,应当?恢复原状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干】扰、阻止供热设施】的抢修 《 :
第五十四条【 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其:。供热设?施,及其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和涂改安全警示标!。志,
第五十五!条 在供热设施【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
?。 ? :(二:)挖坑、《掘土或者《打桩;
【 (三)【爆,破,作业;
】 (四)堆放】垃圾:、杂物或者危险【废物;
— (五)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
(!六)其他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 从事工!程建设,不》。得影:响供热设施安全 !
】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供热企业查明!有关地下供热管【线的情况
】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供热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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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五【十,七条: 热源企《业热源出口处测量】温度、压力、流量】等,的计量器具,由【热源企业购置、安】装、维修和管—理,供热企》业协助管理;单位】用户入口处测量温度!、,压力:、流:量,等的计量器具,由供!热企业提《出技术标准,单位用!户购置、安装、【维修和管理,供【热企业?协助管理 【
? ? 计量器具应当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并】定期检测或》更换双方对计量发】生争议时,可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鉴定?,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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