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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城市!防灾
第二百!一十二条 室—外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消防通道的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得小!于4:米转:弯半:径不小于《9米:;
】(二)尽端式—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地:多,层住:。宅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2》。×12米二类—高层住宅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5×15米一类高层!住宅及商住》。楼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8×18米;
】 (—。三)街区内的消防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平行消【防,通道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60米;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均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应:小于4?米;
》。 (四)【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甲【、乙、丙《。类厂:房占:地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乙、丙—类库房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食堂和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展!览馆:。。等大型公共建筑储】罐,区,以及高层建筑—(四周)应设环【形消防(《通)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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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条 多】层与多层建筑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6?。米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9米高层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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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条 城市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管径不得—小于0.1米—;城市道路上的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0【.15米;城市【配水:管道上每5》个消火?栓至少?设,。置一个?检修阀门;
】 : :(二)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室外消火栓》距,建,筑物外墙不应小【于5米?距路边不应》超过2米《其位置?不得有碍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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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消火栓距—储罐外壁不应小于】15米
【 (四)当【城市消?火栓不能满足建筑】物室外?消防用水流》量和间距要求—时应根据所需消【防用:水流量?和消火栓间距要求在!建筑:物周边增设相应数量!的室外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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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条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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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条 城市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消防】队尽快到达》火场即?从接警起五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一般原则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宜为【四至七平方公—里
【 第二百一十七】条, 城市的防洪等级】为Ⅲ级淦河的防【洪标准?(,重现期)为50【。年城区淦河行洪要求!在,龙潭口上游》河道规划控》制宽度不宜小于【80米龙《潭口下游河道规划控!制宽度不宜小于1】00米?
第!二百一十八条 】。 城市防《涝调蓄水体宜与【城市公园绿地相结合!水体岸?。边的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20米(城市设计特!殊节点除外》。),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侵占有效调蓄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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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排涝功能的排—水口宜集中设—置并应设置泄洪闸以!防止洪水倒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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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条 城市】防洪堤岸应与城市】绿化和道路相结合堤!边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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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条 对?于,活动:性冲沟、滑》坡、岩溶、塌陷【区、地震《断裂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应严格控】制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建】。设的:必,须采取严格》、可靠的《防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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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条: 城市排《洪沟渠规划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排洪沟(渠)应】。尽量利用《。天然沟并结合—城市道路《走向因竖向规划必须!改道时应《确保水流顺畅
】 (二)排!洪沟应尽量顺直减】少,弯道排洪沟方—向改变?时应:顺接不得急转弯断】面改变时应设渐变】段,。避免水流突变产生】涡流、?。壅水:和冲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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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排洪沟的设计!断面必须满足—排,洪要求对上》游有:水,库的排洪沟应同【时满足水库泄洪需求!
? 《(四)排洪沟顶宽】超过5米时宜采用明!沟小于5《。米时宜采用暗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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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除修建道路—、桥涵外排》。洪沟上不得修建任】何与防洪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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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条 排洪】明沟: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排洪【。明沟宜与城市—绿化相结《合,。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10米【;
? (—二)明沟两侧应设置!安全防护栏;
! 《(三)明沟断面宜】采用复式《。断面:复式明沟上》部宜植草皮并与【岸边绿化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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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条 排洪暗】渠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进口前宜设置沉砂池!和拦污栅《以减少渠内淤积;】
:。 》(二)进《口,处应设置《安全:。。设施以免洪水—期发:生安全事故;
! (》。三)暗渠《。设在机动车道下时覆!土厚度不宜小—于0.?7米:;
》 (四)为便于!检,。修,和清淤应根据具体】情况每?100-200【。米设一座《检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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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条? 截:。洪沟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当建筑物的【后山坡长《度大于100米或者!坡长小于《100米但坡度大】于3:。0度且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时应!设置截?洪沟;
【 (二》)截:洪沟:边距:切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 : :。 (三)截》。洪沟排放口》宜分散就《近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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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同城市建设和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相【结合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工程在成片》居住区?内应按总建筑—面积的?2%设置防空工【。程,或按地面《建筑总投资的6%】左右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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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条《 除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房【外不得在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出入口前后【20米左右1—5米的安全范围内】修建与人民》防空无关的其他【建筑
!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下商业街—和其他单独建设的地!下,建筑其?。。中应有?防护等级《的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地下建筑面积的30!%
】 第二百二十—九条 人员掩【蔽工程应布置在【人员居住、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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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条! 防空地《下室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距有】害,液,体、有毒气体—的储罐不应》小于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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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条 防空—地下室(含分期建】设)总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以上;及《新建小区各种类型】的多个单体》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应设置内部电站!并综合考虑多功能防!。护体系
!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或改建【。建(构)《筑物应按六度地【震烈度?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对】城,市生:命线:系,统,工,程(交通《、能源、通信、给排!。水等)危险品仓库、!易,燃易爆生产车—间应提高设》。防标准中《心城区的抗震要求按!咸宁:市中心城区抗震专】项,规,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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