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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市政工程管!。理 》第一节? 城市道》。路 第一百二十】三条 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各级公路《进入:城市规?划建成区即成—为城市道《路的组成部》分其布局和设—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各类道路规划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 ,     城市各!类,。道路:规划指标表》 ? ! ? 道路 】 【 类型 】 设计—车,速(km/h—。) 《。 , : , 红线宽》度(m?) ! 交叉口间距(m】) 《 《 道?路网密度 】 (km/k!m2) 《 》 道路》中机动车车道—条数(条) 【 ! 》 ? , 快速路 【 60-!80 【 , 35-4—0 !1500-》2500 【 0.3】-0.4 ! , :4-6 ! 】 : , 主干》路 》 : : 40-60 【 ,。。 《 40《-,50:。 ? 70【0-120》。0 】 0.8《-1:.2 《 《 4-6 【 ! : 【次干路 》 《 40 【 3【0-45《 — :350-5》00: ? :。 ?1.2-1》.4 ! 4-6 — — , 【 : 支  路 【 《 : 30 》 ,。 《。 15-2—0, 【 1:50-250 !。 》3-4 》 ? 2 —。 《。 《 , ?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上空建设建(构【)筑物时主干路【以上(含主》干路:。)机动车道净高不得!。小于:5,.0米其它机—动车道?净高:不得:小于4.5米 】 , 》。。第一百?。二十六条《 城:市道路的最小纵坡应!大,于0:.3:%(:遇特殊?困难纵坡小于0.】3%时?应,设锯齿形边沟—或采取其他》排水措施)主—干路最大纵坡不宜大!于5%?快,。速路不宜大于4% ! ,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网节点相交【的道路宜为4—。条不得超过5条【城市:道路相交时宜采用正!交,必须斜交时其交叉】角不得小于45°且!不宜采用《错位交叉、多路【交叉和畸《形交叉 !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立交—道路口、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5】0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平面交【叉口 —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中?应做好交通组织设计!。合理:组织车流、》人,。流合理布设各种车】道、交通《。岛、交通《标志与标线路—口渠:。化,进,口车道宽《度一般为2.8【-3.25米 【 《 第一百—三十条 未进行【渠,化的:平面交叉《口路缘石转角半【径一般按以下要求】控制主?干路20-》30米次干路10】-20米支》路5:-10米 【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城市主、】次干路平面交叉口应!根据车?辆流量、流向设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数;进口展】宽段长度应根据灯控!时间内停候的车辆】数决定?。一般不小于》自外侧?缘石曲线末端—向后5?0-8?0米出口展宽段长度!一般为自外侧 】 缘石《。曲线末端向前—30-60米展宽】段的宽度不应小于】一条车道的宽度当】出口道车道条数【达3:条时可不展宽—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交叉口竖!向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两条道】路相交?次要道路《服从主要《道路;   !。 (二)主、次【干路交叉口范围【内的:纵坡宜小于或等于】2%;? ,   》 (三)交叉—口竖:向设计标高》应与周边场》地标高?协调:; :    (【四)合理《安排变坡点和布置雨!水,口 》 第》一百三十三条 【市内公共交》通应处理《好与对?外,。客运交通之间—和不同性质的—公共交通之间的衔】。接关系以方便旅客】换乘 《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交?停靠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市区公交《停靠站间距一—般按400~—600米控制; !。。    (二)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的主要出—入口50米范围内】应设公交《停靠站?有条件?时应尽量与对外客运!站(场?)相:结合:; ?    (三)立!交道口、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外50米】范围内严禁设置非】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  《  (四)快速路】、主干路上的公交停!靠站宜采用港湾式】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能满足二辆公【交车辆同时停靠的需!求并不应少于两个】公交车停车位;【 《   ?(五)?路段上?公交停靠《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米;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米;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方向迎》面,。错开30米》;  —  :(,。六)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公交停靠站换【乘距离?不得大于200米】 【 第一百三十五条 !城市道路与铁—路相:交应符合下列—。要求 《   《 (一)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宜采用!正交斜交时》交角应大《于45°; 】    (》。二)干路与》铁路相交《时应:采用立交; —    (三)!城市道路与铁—路平交时道路线形】应为直?线,且直线段长度从最】外侧钢轨外》缘起不应小于30】。米;  【  (四)道—。路平面交叉》。口缘石转弯》曲线:切点距最外侧钢轨】外缘不应小于3【0米 《 第一】百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在【城市道?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建设项目》宜只开?设,一,个机动?车道:出入口(消防专用】道除外但消防—专用道不得》破人行道《。路缘:石);当《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则应向较!低一级城市道路上开!口并尽可《能远离?交叉口?;相:邻建筑应尽可能共】。建机动?车,出入口通道 】    (二)城】市主干路上》机动车出入口间【距不宜小于30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1,00:米    】(三)在《城市道路交叉—口附:近开设?机,动,车道口时不应设置在!交叉口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范围内受—地形限制或交叉口无!展,宽段时主干路—上距:离平面?交叉口不应小于8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50米【、支路?上不应小于30【米(自外侧缘石曲线!末端起) 》 ? : 第一百三十七条! 在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公共停车《场(库)的选址【。应符合咸宁市停车场!。规划要求 —。    》(二)公共停车场(!库):出入口宜设置在次】干路和支《。路上如需设在主【干道上则应设—专用通?道与:主干路相连 【  ?  (三)室外公共!停,车场绿地《率,不应小于20%其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5米的绿《化隔离?带与:其它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5【米的绿化隔离—带停车场内应按停】车,方式和间《距,种植:高,。大乔:木停车场地》面宜选择网格式绿】化铺地   ! (四)独立建设】室内公共停车库时】建设基?地内绿地率》不得小于《25:% 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  】  (五)当室内】。公共停车库》与其他性《质的建筑合》建时停车库面积不】得小于总《建,筑面积的5》0%建设基地内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 】 ? :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 【   ? (二)出入—。口至桥隧坡道起【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出入?。口至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三十条的要】求    】(三)50》~1: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必须采用双—车道;10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米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城市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米;   】 (二)小区路路】面宽6~9米; ! :   (三)—组团:。路路面宽3~5【米,; :。    (【。四)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米 !第一百四十条 【城市居住《区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机动车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沿【街建筑长《度超:。过160米时应【。。设不小于4米×【4米的消防车通【。道;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  :  (二)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米纵坡不应—大于2?.5%;《    (】三,)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  【。  (?四,),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m!) 】 — — ,   ?  :        】  :  :   道路级别【 【 与建、构筑!物关系? 】 居住区道路— 】 小区路 — 组】团及宅间小路 ! , 》。 】 建筑物面】向 】 , 道路 ! ? 无出入口 【 : 《。。 :高层 — 5 ! 《 ,3 ? 2【 》 】 多】层 【 3《 【 ,3 》 2》 : :。 : 《 ? 有】出入口 【 ---】--: , ? 5》 《 2.5 ! ? 【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 ? 《 高层》 , 》 4 — , , ? ,。2 《 1.【5 》。 《 【 多—层 ! 2 【 : 2 — 1.5 】 , 《 ! 《 围墙面向道路 ! 《 1.5 【 1】。.5: 1!.5 】 【     》。注居住区道路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 第一百四十一!条 城市道路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  (二)道—路绿:化与:市政公用设施—及地下管线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既要】保证树木有必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又!要保证市政公—用设施与地下管【线有合?理,的位置 — , 第一百【。四十二条《。 城市公《。共步行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满足行人活!动要求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和,交通:连,续性避?免无:故中断?和任意缩《减人行道  !  (二)步行交】通设施应符合无障】碍,交通要求 【。 ,   (三)—人行天桥净宽不宜小!于3:.5米人行》地道净宽不宜小【于5米?;人行天桥或地道】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人流集散【区面积?不宜:小于50平》方米   】 (:。四)商业步行区的】道路设置紧急—。安全疏?散出口?间隔不得大于—。160米;应满【足送货?车、清扫车》和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商业步行区和【大型超市距公—共交通?停靠站的距离不宜大!于100米;商业步!行区和大型超—。市附近?应有相?应规模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或《多层停车库其—至商业步行》区进出口《的距离不宜大于2】。00米 — 》第一:百四十三条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人行道在交—叉,路口、单位出入口】、街坊路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和隧》道,等,路口应设缘石坡道】 ?    (》二)城市重》要的道路《、建筑物、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 —。    (三—)城市道路、广场、!步行: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连续?的盲道 【   (四)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公交停靠站及【必须改变行》进方向的位置—均,应设提?示盲道 !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商业繁》华地区大《型超市、会》展,。中心、?机场、火《车站、长途车站【、客运码头》等公:共建筑附近》。应设置出租》汽车候车专用场(道!)和:社会车辆停车—。场 ?。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城市人?行,道上的各种地面【设,施(如:消火栓、电!话亭、广告灯—箱等)必《须统筹安《排不得影响步行交通!。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 【 第一百四十六【条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路灯等—线杆:不得占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道道:路绿:化不得影响道路【行车:。。。的安全 】 : 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城市铁路和郊区公路!两,侧应划定隔离带在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但可绿化造林—或耕种;经批准也可!开挖沟渠、埋设管道!、架设杆线、开辟服!务性车道隔离带宽】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    (一)铁路!干线、国道、快速】公路两侧各20米】。;    】(二)铁路支线、】主要公路两侧—各15米; 】    《(三)?次要公路两侧—各10米 》 第二节《 城市《。用地竖向 第【一百四十八条 城市!用地竖向标》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满足各项工程建!设场地及工程管线敷!设的高程要》求,;    】。(二:)满足?城市道路交通和广】场的技术《要,求;  【。  (三)满足城市!地面排水《及防洪与排》涝的要求 —。 》。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用地自然坡度】小于5%时宜规划】为平坡式;》大于8%时宜—规划为?台阶式;台》地的:高度宜为1.5~3!.0米? ? : 第《一百五十条 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应用!护坡或挡土墙连接;!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米时应在挡》土墙顶或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坡?顶加设防护设施【 《 , ?第一百?五十一条 在建(构!)筑物?密集用地紧张或有装!卸作业要求的台【地应:采,。。用挡土墙防》护;在人流》密度大工程》。地质条?件差的地《。带不宜采用土质护坡! : ,。 《。 第一百五十二条 !。。挡土墙高《度宜为1.5—~3:.0米超过6—.,0米时宜采用退台】处理退台宽度不应】小于1?.0米退台高度以】1.5米左右—为宜 《。 : 第一—百五十三条 —城市用地竖向设计】应有明确的景观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保留!有明显特《征的地形、地物;】保,持和:维护城市《绿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护有】价值的?。自然:风景和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地点、区》段和设施;保护和】强化有特《色的、自然的和规】划的边界线 —    —(,二):城市用地作分—。台处理时挡土墙、护!坡的尺度和线—形应与环境》协调尽量《少采:用挡土墙;》城市公共《活动区宜将挡—土墙、护坡、—踏,步和梯道等室外设施!与建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规划;地形复【杂地带?的挡土墙、》护坡:。、梯:道等室?外设施较多时其【形式和?尺度应有《韵,律感;公共活动区内!挡土墙高《于1.5米、生【活生产区内》挡土墙高于2.0】米时宜进行绿化【遮蔽:或,。艺术:化处理  】  (三)城市滨水!地区的竖向设计应】规划和利用好近水】空间: 】第一百?五十四条 地—块竖向设计不得【造成:邻近山体的破坏【也不得引起邻近【。。地块:和,建(构)筑物的安全!事,故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地:块,的设计高程应比【周,边道路最低路段的】高程高0《.2米以上;—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有内!涝威胁的《地块应配套建设【防洪排?涝设施 【 《。第,一百五十六条— ,设防洪?堤时:的堤顶?高程和不设防—洪堤:时的用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防】洪,标准和国家现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确定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广,场的:最小坡度不应小于】0.3?%最大坡度》。不得超过3%— 第!一,百五十八条 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居住区》。内的挡土墙与居住建!筑的间距应满足住宅!日照、通风及消【防,要求;    】。(二)位于》建筑北侧的》高度大于2.0米】的挡土墙和护—。坡的底?部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建筑控制间距—的一半?且挡土墙和护坡【的底:部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米 《第三节 《 城市水《源保护?与给水?工程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具有】城市供水水源功【能的水库、河流必须!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工业项目【、度假村、游乐【。园,、疗养院及居住小区!不得向城市供水水源!的保护水体内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禁止在水【库、河流流域—范围内开山采石以】及一切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活动《 — 第?一百:六十条 城市—的水资?源和城市的用水【量之:间应保持平衡以确】。保城市可持续性发展!。 ?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城市:水源引?水渠道?和输水干《管两侧必须》严格保护加》。强绿化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城市》水源引水渠和长江潘!家,湾至咸安宝塔的供】水,管道两侧的建—(构:)筑物外壁至渠道】外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城市!其他长距《离,输,水干管两侧不得小于!10米 】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城市—输水干管不得—少于两条配》水管网?宜为环状管》网,树?枝状管网供水区【域内不允许间断供水!的用户应自行—设置安全水池 【 【。第,一百六十三条 【严禁生活饮用—水管网与非生活引用!水管网连接严禁自备!水,源与城市自来水管网!连接 — 第》一百六十四条 【城市给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自备》。水源供?水的工矿企业和公共!设施的用水量—应纳入城市用—水,量中由城市给水工】程进行统《一规划  】  (?二)水厂厂区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在绿化?防护带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厕所、污水【坑和污水干管 !    (三)【给水管在车行道下】的管顶最小覆土厚】度金属管道一般不宜!小于0.《7米非金《属,管道不小于1.0】~1.2米 —    —(四)城市给—。。水管网干管的管径】一般:在0:.2米以上配水管】的管径一般》至,少0.1米供给消】防,用水的配水管管【径应:不小于0.》1,5米接户管管径【不宜小于0.—02米 《  :  :(,五)给水管网相互】交叉时其净距不应小!于0.15米与【污水管?。相平行时净距—取1.5米 第四!节 城市排水工程!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城市排!水系统?远期宜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老城区近期》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 第一百六!十六条 优先—。建设城市污水收集系!统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水平实行分—流制排?水体制的地区建【筑物室内污水—管道系统及阳台【排水严禁与屋—面雨水管道系—统混接?住宅阳台《必须设置独立的洗】涤,污水立?管排至室外》污水:管道系统 》 第】一百六十七》条 在受地形条【件或地理位置限【制没:有敷设?或暂时没有》敷设城市污水管道】的地区其生》产、生活《污,水应自行处理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 第一百六十八条! 工:业废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道:不符合规定水质标】准的必须《自行处理或集中处理!达到标准后方能排入! ? 《 ,。第一:百,六十九条 —医院的生活行—。政区与医《疗,区,的污水应分》流医疗污水必须经】无害化?。处理后方能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 】 第:一百七十条 —城市:排,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污水《处理:厂厂址与《城市工厂和生活区】应,有300米》以上距离并》设卫生防护带 】  ?  (二)》污水干?管一般沿城市道路】。布,。置道路宽度超—过40米时可在道路!两侧各设一条污水】管 《    (三)污】水管道?在车行道下》的最小覆土厚—度不宜小于》0,.7米最大》埋深不超过7~8】米,    (四!)街道两侧雨水【口的:间距一般为25~】60米?。雨水口连接管—的最:小管径?0.2米坡》度一般为0.01连!接到同?一连接管上》的雨水?。口不宜超过两—个 《   ? (五)检》。。查井应设置》在排水管渠的管径、!方向、坡度》改变处检查井的最】大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检查!井最大间距 — ! — 管渠—类别 — ? 管径或暗渠净】高(mm)》 ? 》 最大间距》。(m) 》 【管渠类?别 ? 管径!或,暗渠净?。高(mm《。。) 【。 最大间距(】。m) 《 【 — 污水管!道, ? <【700 — ? 50 】 ? 雨水管渠和—合,流管渠 《 》 ?<700 ! 75 】 》 《 ? : 700—-1500 — 【75 ! 700-1—500 《 》 125 ! ! 》 >1500 】 ? ? 120 】 >1—500 》 ? 200— 【。   ! 第五节《 城市供电—工程 《第,一百七十一条— 城市变电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尽可》能的接?近主要用户靠近【负荷:。。中心: ,    — (二?), 便于各《级电压线路进出线布!置进出线走廊与【变电站站址应同时】确定;  】。   (三)— 建设地点工—程地质条《件良好地《耐力高地质构造稳】定; —  :  :(,。四): 地势高且尽可【。能平坦不《宜设置在低洼地段】;    】 (五) 交通运输!。方便市政《配套设施可》靠,;   【  (六) —应避:开重:要军事设施、通讯电!台、电信《局等必要时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     (七】) 应避开》易燃、?易爆区; 》 ?。    (八—) 与电《视差转台、转—播台、无线电—台的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 第一!。百七十二条 变电站!用地面积《可按下表控制—     11】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 : ! 变】压等级 ! , : (KV) 】 : : 主变容量【 — , (MV【A/台?数) 》。 用【地,面积(m《2) 《 【。 , 】 户外式— : 【半户外?式 》 【 】 110》/1:。0, — 20-》。63/2-》3 : 3】000-《50:0,0 ? 15】00:。-,3000 】 《 》     》22:0-50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 ? ! 《 变压等《级(KV) — 》 主变容量 ! , 】(MVA/台—) : 结!构型式 》 — 用地面积(—m2:) 》 ? 【 50!0/220》 【。 750/2— : 户【外式: : 98!。000-《110000 ! 】 》 220【/110及2—20/10 【 ? 90-1【80/2-3 【 : ,。 户》外式 】 : 1:2000-300】00 ! : — ? 22《0/110 【 《 90-1—80/2-3 】 户【外式: !80:00-200—0,0 】 : :。。 !。220/《11:0 — 90-180!/2-3 【 ? 半户外式— 《 500】0-8000 ! 《 《 ? 2【20/1《。10 》 ,。。 90-【180/2-3 !。 户内】式 》 》。20:00:-4500》 , : 】 第】一百七十三条 【城市规划《建成区内10K【V及其以《下等级的线路原则上!应,采用埋地敷设现有架!空线路?应与电网改造和城市!建设:相结合逐《步改为地埋敷设 】 ?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城市供电【工程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路《径应:做到:短捷、顺《直减:少同道?路、河流、铁路【等,的交叉避免》跨越建筑《物架空电力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对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或?。接近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不得小于下列【两表:的规定值 —    1~3【。30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 ! ! 线【路电压(KV) 】 《 , 1~》10 《 ? : 35 】 6《6~11《0 】 220 — 3【30 ! 】 垂直距离!(m) 《 ? 《 3.0 【。 》4.0 — : 5.》0 《 6.0】 — 7.0 】 —  —   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 ? ,。 》 《 , — 线路电压(KV!) ! <1 《 , 1【~1:0 】 35 ! 66~110 !。 《 22》0 !330 】 【 《 垂》直距:离(m) 】 : 1.0 【 1】。.5 《 : 3.—0 ? ?。 4.》0 】 5.0《 》 : 6.0 【 【    (二!)对35KV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应加以保护; 【 :    (》三):规划新建的》66KV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城市中心—地区或重要风景【旅游区;《 ?    (》四)市区内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新建和】。改造为满足线路导线!对,地面和树木间的垂直!距离杆塔《应适当增加高度、】缩小档距《在,。。计算导线最大弧【垂,情况下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应分别符》合下列?两表的规定  】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间最小垂直距离【(m)?。(在最大计》算导线弧垂情况下】) — 《 — 线路经过!地区 !。 线路电压—(KV) 】 : 《 , , 《 <1 】 — ,1~10 — : 35~11!0 】 220 》 ? ? 330 【。。 》 】 居民区 ! 【6.0 》 ? 6.》5 : 《 ?7.5 《。 》 8.5》 1!4,.0: , , — 《 《 非》居民区 】。。 , 5.0 【 ? :。 5.0 ! 6.0 ! 6.】5 《 7.【5 ! 《 】交通困难地区 【 — :4.0 《 ? 4.5【 》 5.0 【 ? 5.5 】 《 , , 6.5 》 ? —。 ? ,    注1—、居民区《指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集:镇等密集地》区,;  —。  : ,    2、非【居民:区指居民《。区,以外的地区虽然时常!有,。人、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房屋稀【少的地区; 】        】 ,3、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或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   ?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考虑树木自然生】长高度?) ? , : 《 , ? — 线:路电压(《KV) ! , <?1 《。 :。 ,。 1~《10 !。。 35?。~110 》 ? 22—0 】 33?0 ! 】 最小垂直】距离:(m) 】 1.—0 !1.5 】。 : 3.0《 , — 3.5 — 4.5! ? , 【 ?。    注1、【居民区指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集镇等密集地】区,;    】     2、【非居民区指居民【区以外的地区虽然】时常有人、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房,屋稀少的地区—; 《  : , ,     3、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或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考?虑树木自《然生长高度) 】 ? 》 《 , 线路【电,压等级(《KV) — ? 高压线走廊】宽,度(m) 】 ,。。 线路电压】等级(KV) 】 — 高压线《走廊宽(《。。m) ! ! 《 500《 》。 6《。0~:7,5 — ?66、110 】 ,。。 《。 15~《25 ? 《 《 , 《 —330? 》 3《5~45 ! 35 ! 12~2】。0 】 : 》 《 220 — ? 30—~40 《 : :   —。 ,   【 : !    (六)】市区内规划新建【的3:5KV以《。上的电力线路—在城市中心》地区、高层》建筑群区、繁华【。街道等和重要风景】旅,游景区及对》架空导线有严重腐蚀!。性的:地区应?采用地下电缆—    》(七)架空》送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液(气)体贮—罐区的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与散发可燃性气体!的,甲类生产厂房—的间距不得小于30!米 第六节 【 电信工程 — 第一百七》十五条 《邮政支局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邮政服务网【点不宜大于》5,00米邮政支—局用地?面积可?按如下?表,。。标准控制 》    《 邮政支局用—地面积控制》表 【 ! 中心支局! !4500《平方米 ! 一《般支局 ! 300—0平方?米 】 — 【 邮政服务网点【 》 200平方!米, 【   !   《 《 【 第【一百七十《六条: 电:话局用地面积可按】下表控制 —   ? 电话局用地标准 ! — : ? , 长途!枢纽局 — 《 用地面积 ! 】 :(m2) 】 综合电】信局 】 用地【面积 】 (m【2) 》 》 端局用地面—积,(m2) ! 移动局【用地面积《(,m,2) ! : 》 — ≤:。3万门 】 >》3万门 【 【 — : 1000—0~15000 】 5】000~《8,000 】 300—0 — 400—0 !3000 ! — 》 第一百七—十七:条 电信等弱电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各种电话通信、【数,。字及数据通信线路(!含有线电《视线路)等弱电管道!应统一?规划设计; — ,    (二)管!道路:。。由,所需的全《部管孔应一次建成同!一管位上不得分【期建设; 【    (三—)支线管道孔数除】应满足其服务范围】内终期通信线路【的需要外尚》应预留1-》。2孔:作备用管孔; 】。   (四)—大型局(万门以上】)的出局管道应至少!有两个?引入方向 第【七节 燃气工程】 第一百七十八】条, 天燃气门站—应布置在市区的边】缘或郊区《门站的用《地应按规划统筹【安排:门站的用地》面积一般为5—000?~8000平方米】门站的消防设施和】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 第一!。百七十九条 — 城市燃《气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在!邻近建?筑,区最小?风频的?上风向?    (】二):储罐:。外沿与区外建—筑物:的净距不得小于30!米,;,储罐外沿《与区内?建筑构物安全间距按!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   (三)与【铁路干线外》侧边轨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与铁路】支线或专《用,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5米 ? ?   (《四,)与:35KV以》上室外变《电站的围墙》或室内变电站的【外,墙不得小于40米】 : —第一百八十条 城市!燃气管?网,管道压?力P分为五级具【体如下 —   ?  高压燃气管【道A0.8 【     高【压燃气?。管道B0.4 !    《 ,中压燃气管道A【0.:2 》    中压燃气】管道:B0.005 】     低压】燃气管道 P≤0】.005(》MPa)《。 《 第一百【八十一条 城—市燃气管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建筑物下《并不得在下》。述场所敷设高压走】廊;动力和照明【电缆:沟道;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堆场 】   (《二)高压A》和高压B级管网宜布!。置在市区外缘避【开,居民点 《   》 (三)工作压力】大于0.4Mp【a的:燃气管道不》。应布置在桥梁上 !    》(,四)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路:时应加套管 【 》。 第一百《八十二条 》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的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及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 !。 项— ,   目《 《 地》下燃气管道 【。 ! — , 低压 !。 , 中》压 !次高压 !。 : 【 B ! A ! B 】 , , A — ?。 , 《 : ? 《 建?筑物的? 【 基础 — 0.7】。 : 》 1.0 》 , 1.5! 】 — ! — , ? 》外,墙面(出地面处) ! ! !。 】 !4.5? 【 ,6.5 【 ! 》 给?水管 【 0《.5 【 0.5 】 0【.5: ,。。 , 《 1.0 【 1.】5 ? 《 【 — 污水、雨水排水】管 【 1.0 ! , 1《.2 》 ? 1?.2 ! 1.5 【 》2.:。0 】 — — 电力电缆(—。含电:车电:缆) 】 ?。直埋 《 , 0.5】 】0.5 》 : 0.5 ! 》 1.0 】。 1》.5 】 , 》 : : 在导管内】 ? 》1.0 】 1.》0 》 1.0【。 ? 1.0】 , : ? :1.5 》 】 《 通【信电缆 》。 — 直埋 【 0.5】。 0!.5: 【 0:.5 》 1.0 ! 》 , 1.?5 【 ? ! :在导管内《 》 1.0 】 ? 1.0 【 》 1.0 【 , 1—.,0 — 1.》5 — 《 ?。 : —其,他燃气管道》 《 DN≤3!00m?m 】 0.《4 》 ? 0.?4 !0.4 ! 0.4 — 0】.4 》 》 ! , DN>3—00mm — 0】.5: , 0】.5:。。 【 0.5 】 0》.,。5, , , ? 0.5 【 》 :。 】 : , 热力管《 , 【 直埋 》 【1.0 !。 1.《0 : 《 1.0— 【 1.5 ! ?2.0 — — ? 】在管沟内(至外【壁) — 1.【0 : 1.!5 【 1.5》 【 2:.0 【 4《.0 ! 》 【 电杆(塔》。)的 基【础 【 ≤3》5KV 《 : 1.【0 【 , 1.0 】 1》.0 《 ? : 1.0 ! , 1.0 】 ! : , >—35KV《 , : 2.0 !。。 【2.0?。 : 2.】0 】 ,5.0 ! 5.0 — 】 , 】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 1.0 — ? ? 1:.0: 《 : 1.0》 》。 ?1.0 — 1.0 ! — 》 》 铁路》路堤坡脚《 ,。 《。 5》.0 【 5.0— , : ? 5?.0 【。 5.0— , 【5.0 】 】 有】轨电车钢轨 — 】2.0 — 》2.0 【 2》.0: 《 : :2.0? , ? 2》.0 ? 《 ! ? 街树》(至树中心) 【 — 0.75—。 , 0】.7:5 【 0.75 ! 1.【20 《 , 1.【20 — —     】注如受地形限—制无法满足》上表规定的》净距时经采取防【护措施后净》距可适?当缩:小但应?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最小净距要求!的,规定 ! ,第一百八十三条【 设:计压:力大于1《.6:M,Pa:、小于等于4.0M!Pa的室外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 第一》百八十四条》 高中压燃气调【压站用地面积3【000~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600》平方米中低压燃气调!压站的?用地面?积一般?为,30: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一般为》5,0~100》平方:米调压站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调压站与其他建(!构,)筑物的净距(m)! ? 【。 《 》 设置 】 《 形式 — : 调《。压装置?入口 】 燃气压力】级制: 【 建筑物 】 —外墙面 》 , 重要公】共, , , : 》 建:。筑物 ! 铁:路 】 (中心线【) 【 城《镇道:路 : ? 公共电力变! 】 ?配电柜 【 ,。 , , : 《 地!上单: 】 独建筑 — : ? 高压(A) !。 : 》18.0 ! : 30.0 ! 2》5.0 《 — 5.0 ! 6.0— ? 》 ? —。 ?高压(B) ! 13【.0: 《 25.【。。0 !。2,0.0? 【 ,4.0 — 》6.0 《 】 《。 — 次高?压(A) — 9】.0 【 ?18.0《 , 《 15.0【 — , 3.?0, 《 4.0【 》 , 《 : , 》 次高压(B) ! , 6】.0: — 12.》0 ?。 10】.0 — 3.0 ! 》 4.0《。 : 】 《 , : 中压(A) ! 》 : 6.?。。0 》 12.【0 !。10:.0 ? , 2.】0, ? 》。4.0 》 — ! 中压(B【) 《 6.】0 !1,2.0 【 10.【0 ? 》 2.0 — —4.0?。 : ! 【 调压柜 【 次高】压,。(A) 】 《。7.0 — ? 14.0 【 【12.?0 — 2.0 【 4】.0 ! 》 ? , , ?次高压(《B) 】 ?4.0 】 ?8.0 《 《 8.0—。 , 》 , 2.0 — 4【.,0 ? 》。 ? ? : 中—压(A)《 !4.0? 【 8.0 】 8.0【 【 1.0 】 4.—0, 【 《 ?。 中压】(B:) 》。 》4.0 ! :8.0 — , , 8.0 ! 1.0 ! 【4.0 》。 : 】 【。 地下单独建筑【 ? ? 中压《(A) 》 》 3.0 【 6.0! : 》 6.0《 ? , ? , 》 ? 3.0 》 ? 【 ? ? 中压(B【) 【 : 3.0 【 6.0】。 , 6】.0 ? : ! 《 3.0 — — 《 【 地  下 ! 《 调压箱 】。。 , 中压(【A) 【 3.0 】 — 6.0 —。 —6.0 — 》。 — ?3.0 — 》 : 【 中压(B【) 【 3.0 【 《 , :6.0? 【 6.0 — 《。 》 —3.0 】 】 : ?第一百八十五—。条 燃气《储配站和气化站的贮!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满足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 【 :。 第一百八十六条】 瓶装供《应,站的用地面积—一,般为:500~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0~2》00平?。。方,。米,。供应站的瓶库—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瓶装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 》 《 《      !   ?   ? ,。    《  :   总存瓶容【。积(m3) — 【 建《。(构)筑物 】 , :。 ≤10 ! 》。>10 】 ? : , ?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 30】 》 ?35 《。 ! , — 多层民用建【筑 !。 10 》 《 1?5 ? ? :。 【 高层民!用建筑 》 , 3【0 ? 35 ! 《 》 — , : 重要公共建筑【 ? , : 20 】 《 25? : 《。 【 《 主《。要公路 】 10 ! 1—0 《 ! 】次要公路 】 : 5 ! ?5 《 【 】。第一百八《十七条 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小于》1立方米时》可,将其设置在建筑【物的附属《间,内但应通《风良好并有直通室】。外的门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 第一百八—十八条 《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为1至【4,立方米时可将—其设:置在高度《不低于2.》2米的独《立瓶组间内其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当气瓶总容积超过】4立方米时其防【火间距按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独立!瓶组站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 】       !      —  :。   ?。 ,   瓶组》总容积(《m3) 】 ? 建(构)【筑物: , — :<2 》 ? 2?~4: 【。 】。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 2【5 : 《 : ,30 — 《 《 】民用:建筑 【 8》 , 《 10 【 ? ! ? 重要》公共建筑 【 15】 : 20】 ! , — 道路 】。 5】 【 ,5, : : 《 :。 》 , , 第八节 城市【环卫设施 —第一百八十九条【。 在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设置公!共厕所商业区—、市场、《客运交?通枢纽、体育文化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公《园及风景名胜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其—他城市?用地也应按需求设】。置相应等级》和数量?的公共?厕,所 ? 第一百!九,十条 城《市公共厕所一般街】道,应每隔7《50~1《。。0,00米设置一座繁】华街道宜《为300~5—00米设置一座建】成区:道路如设置独立式】公共厕所有困难时】可设置附建》式公共厕《所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     —。旧,城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公共—厕所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新》建建:筑和营业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应》在临:街处设一座》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 — 第一百九十一【条 独立式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不宜少于》1,00平方米其中2】0~30平方米应】。作为环卫工人作息站!独,立式公共《厕所应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设计—和建造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独立式公】共厕:所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 — 第—一,百九十二《条 废物《箱一般应《设,置在道路两侧和路口!、居住区和人—流密集地《区设置间距商业大】街宜为25》~50米交通干【道宜为50~80米!。一般道路宜为80】~100米 — , 第【一百:九十三条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应?为70米在新—建住宅区一般每【。四幢应设一》个垃圾?。收,集点城?区每0?.7~1《.,0千平方米应设置】一座小?型垃圾收《集中转站用地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得小于5米 ! 第一百九】十四:条 供居《。民直接倾到》垃圾的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其】收集服务半径不【大于200》。米,占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 ? 第一《百九十五条 —生活垃?圾转运站应设置在交!通方便且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单独】设置的大、》中,型垃圾转《。运站与周边建—筑,的间距不小于—30米转《运站应采用封闭的建!筑形式外形装饰【美观并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要求【 :第九节? 城市管线综合 】 第一百九》十六条 城》市各类架空》敷设的管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架空线线杆】宜设置在《人,。。行道上距道路路缘石!。。不大于1《。米,的位置;有分车带的!道路架空线杆宜【布置在分《车,带内;同一性质的】工程管线宜合杆架】设;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地段架空敷设的工程!管线应与工程管线通!过,地段的城市详—细规:划相结合 》    (二)!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的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 — ! 名?   称 — ? 建筑—物(凸出《部分)? — 道路(—路缘石) 】 ? 铁?路(轨道中心—) 【 热力管线 【 ! 《。 ? 电 】 ,。 力】 【 10KV边【导,线 】 2.0》 《 0.5【 : —。杆高加?3,.0 ? 》 :2.:0, 【 : 【 : 35KV边导线! !3.0 ! 0.5 】 杆高加3!.0 《 —4.0 — , ! 《 110KV边!导线 《 4】.0 》 》0.5 》 杆高】加,3.0 ! 4.0 — 【 : : — 电信《杆线 《 : 2.【0, , 0】.5: — 4/3杆高 】 】1,。.5 》 ! , 》 热力管》。线 】 , 1.0 】 1.—5 — 3.0 【 — 】 ,  】  (三)架—空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的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m)— 】。 【 《 名称 》 ? , 建筑物 【。 , , 《 (《顶端) 》 道【路(地面) — 铁!路 》 : (轨【顶) 《 电信!线 》 : 热《力 】。 管线 ! 【 — 电力线—有防:雷装:置 《 电力线!无防雷装置 — ! ?。 》 电力 !。 —。管线 《 : 10K【V及以下 ! ? 3.0 【 7.0】 《 7》.5 】 :2.0 ! 4.《0 》。 2.0【 : : ! ? 3》5110KV ! :。 4.》。0 — 7.0— 》 7.5 【 3】.0 《 : 《5.0 【 , , , 3.0 —。 】 : — 电信《线 :。 , 《 ?1.5? ? 4.【。5 ? 》 7.0《。 — 0?.6:。 : 0.】6 】。 1.0 【 — ! 热力管线 【 】0.6 —。 4—.5 ! 6.0 》 ? : 1.0 】 1.0】 《 0.25 ! : ? : 《。   《  注:横跨道路或!无轨电车馈电线平行!的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 ? 第一百!九十七条 》凡在城?区现有道路、郊区】公路及?规划道路《内埋设管《线,均应按管线综—合规划断《面确定的位置—安排:各,。类管线应在道路【红线:内,平行:道路红线敷设走向】顺直并尽可能综合设!置不能?综合设置的应有各】自独立的敷设带老】城区道路狭窄—、现状管《线繁多的地段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线的位【。置 《 第一百】九,十八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宜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的情况交通运输繁忙!或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动车道、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兴建地下铁立体交叉!等工程地段》;,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需同时敷】设两种以上工—程管线及多回路电】。缆,的道路;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 第一百!九十九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  》 , (二)腐蚀性介质!管,道的:。。标高应低于》沟内其?它管线;《。  》  (三《)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严!禁,。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    (四)!凡,。有可能产《生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 — 《 ,第二百?。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在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曲线让】大,管径管线《;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新建—的管线让现有—的管:。。线 】 第:二百零一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宜相对固定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污! 【 第二?百零二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m:。) ? : 】 】序号 — 《 1 》。 2 【 《 3 ! , 4 】 : 5 ! ,6, 】7 ! : ? — 管线 】 《 名称 》 》 电力管线 ! 《电信管线 】 《热力管线《 — 燃气 — 【 管线?。 《 给水 ! , : 《管线 — 雨水—排水管线《 】污水排?水管线 【 】。 《 : 直埋《。。 【 管沟 — ? 《直埋 ? , 》 , 管:沟 ? 直埋! : 》。 管沟 ! 】 【 最:小覆土深度(m【) — 人行道下 】 【。0.50《 》 : 0.40 【 , 《 0.?7,。0 》 0》。.40 — 0.【40 ! 0.20 —。 【0.6?0 《 : 0.》60 》 0.【60 — 0.60 ! : 【。 【 车《行道:下 !0.70 》 0】.50 】 , 0?.80 《 【0.70 】 , 0.70 ! 0【.20 ! 0.80 ! :。 0.70【 》 0.7—0 !0.70《 : 】     注!10KV以上直埋电!力电缆管《线,的,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0,米 ?。 , 第二百】零,三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附表六的规定当】受到道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可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 【 第二百零四条 !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交叉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应为:。电力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其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附表七的》规定 】 第二百零五【条 城市各类【管线工?程,在穿越市区》道路、郊《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绿化地—带、:人防设施、河—道、建筑物以—及消防、《净空控?制和其它管线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签订协】议书 《。 , : 第二百零六条! 城市道路下的各!种,工程:管线应与城市道【路的新建或改—造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建《成,后的城市道路应特别!严格控制批准破路】埋管 ! 第二百零七条 !城市道路下的—各种工程管线—必,须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并应与道路绿】化和地面《杆线相互协调—合理配?置城市?。地下地面空间资源各!种工程管《线的井盖应与所【在位:置的地?面,铺装相协《调 《 第二【百零八条《 工程管线在【城市道?。路下:面的埋设位置应【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当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埋设【有困难时《可将雨、《污水:管道等埋设在—建筑退让间距和【机动车道下但在【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的快车道下—不应埋设工程—管线 — , ?第二:百零九条 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布置给水《管,;超过4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布—置给水管、燃气管】。。和污水管《;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分别!布置各种管线 【 《 第二百—一十:条, 当某些管线仅在】道,路一侧布置时应【在道路交叉口或路】段每隔150-20!0米预埋《过街横管或过街管】沟以减?少用:。户接线?造成:的破路 — 第二百一!十一:条 在城市道路下性!质相同的多种管线应!同沟敷设尽量减少】城市地下空间—的,占用:各,种电信管线》、有线?电视管线和各种数】字,传输:线路均应统》一安排同沟敷设【检修:井可以错开布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