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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 市政工程管理 ! 第一节 】城市道?路 第《一百二十《三条 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各,。级公路?进入城?市规划建成区即【成为城市道路的组成!部分其布局和—设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各类道路规划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 ?   ? 城市各《类道:。路规划?指标表 》。 ,。 !。 】道路 — 》 类型 》 《 设计车速(k】m/:h) 【 红线宽度(!m) ? 》 交叉口间【距(m) ! 《道路网密度 ! (km/k!m2) 《 — :道路:中机动车车》道条数(条》), 】 ! 快速—路 【 60-80】 《 ? ,35-40 — 15!00-25》。。00 【 0.》3-0.4 【 4-】6 】 , ! 主干路 ! 4【0-60 — ? 40》-50? — 700-—1200 》 0】.8-1.2— 《 ? 4-6《 — — 】。次干路? ? —40: 3!0-45 【 ? 35《0-500 】 , 1.2-1!.4 】 4-《6 《 《 》 ,。 : ? , 支  《路 【 30 — — 15-20 】 ?。 150-【250 》。 3-】4 !2 【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上空建设建】(构)筑物时主干路!以上(含主干路)机!动,车道净高不》得小于5《.0米其它机—动车道净高不—得小于4《.,。5米 】 第?一百二十六》条 城市《道路的最《小纵坡应大于0.3!%(遇特殊困难纵】坡小于0.》3%时应设锯齿形边!沟或采取其》。他排水?措施)?主干路最大纵坡【不宜:。。大于5%快速路不宜!大于4% —。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网节点相交的道路!宜为4条不得超过5!条城市?道路相交时宜采用正!交必须斜交时其交叉!角不得小《于,。45°且不宜采用】错位:交叉、多路》交叉和?畸形交叉《 【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立交《道,路口、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5—0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平《面交叉口 — 第【一百二十九条 【 ,在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中应做好交通组织设!计合理?组,。织车流、人流合理布!设各种车道、交通岛!、交:通标志与标线路口渠!化进口车道宽—度一般为2.—8-:3.:25米 】 第一百三十条! 未进行渠》化的平面交叉—口路缘石《转角半径一般按以】下要求控《制主:干路20-3—0米:次干路1《0-20米支路【5-10米 【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城市主、次】干路平?面交:叉口应根据车—。辆流量、流》向设: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数?;进口展宽段长度】应根据灯控时—间,内停候的车》辆数决定一》。般不小?于自外?侧缘石曲线末—端向:后50-80米出】口展宽段长度一般为!自外:侧 缘石曲】线末端向前3—0-:。60米展宽段的【宽度不应小于一条车!道的宽度《当出:口道车道《条数:达3条?时可不展宽》 ?。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交叉口—竖向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两条道路—相交次?要道路?服从主要《道路;  】  (二《。)主、次《。干路交叉口范围【内的纵?坡宜:小于:或等于2%》;,    【。(三)?交叉口竖《向设计标高应与【周边场地标高协调;! :。 ,    (四—。)合理安排变—坡点和布《置雨水口《 , 第】一百三十三条 市】内,公共交通应处理好】与,对外客运交通—。之间和不同性质的】公共交通之间—的衔接关系以方【便旅客?。换乘: :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交《。停靠: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一,)市区?公交:停靠:站间距一般按40】0~600米控制】;   【 (二)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的主!要出入口《5,0米范?围内应设《公交停靠站》有条件时应尽—量与:对外客运站(场【)相结合; —  《  (三)立交道】口、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外5:0,米范围内严禁—设置非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  《  (四)快速【路、主干路上—的公交停靠站宜【采用港?湾式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能满足二辆】。公交车辆同时停【。靠的需?求并不?应少于?两个:。公交车停车》位; —。   (五)路段】上公交停靠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米;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米;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方!向迎面错开3—0,米;: 《   ?(六)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公交停靠【站换乘距离不得【大于:200米 】 , 第一百三十五!条 城市道路—与铁路相交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宜!采用正交斜交时交】角应大于45—。°; 《    》(二:)干:路与铁路相交时【应采用立交; !   ? (三?)城市道路与铁【路平交时道路线形】应为直线《且直线段长度—从最外侧钢轨外缘】起不:应小于30米—; 》   (四》)道路?平面交叉口缘石转】弯曲线?切点距最外侧钢轨】外缘不应《小于:30米 — 第一百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在城市道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设项目宜【只开设一个》机动车道出》入口(?消防专用《道除外?但消防专《用道不得《破人行道路缘石);!当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则应向较】低一级城《市道:。路上开口并尽可【能远离交叉口—。;相:邻,。建筑应?尽可能共建》机动:车出入口通》道    】(二)城市主干路上!机动车出《入口间距不宜—小于30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100米 —  ?  (三)在城市】道路交叉口附近开设!。。机动车道《。口时不?应设置在交叉口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范围内受!地形限制或交—叉口无?展宽段时主干—路上:距离平面交叉口【不应小?于8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50米、支路上不!应小于3《。0米:(自外侧缘石曲【线末端起) — ? 第一百三十!七条 在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公共停车场【。。(库)的选址—应符合咸宁》市停:车,场规划要求 【    (二【)公:共停车场《(库)出入口宜设置!在次干路和支路上】如需设在主》干道上?则应设专《用通道与主干路相连!    【(三:)室外公共停车【场绿地率不应—小于20《。%,其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5米的绿化隔离带】与其它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5米的绿化隔【离,。带停:车场内应按停车方】式和间距《种植高大《乔木停车场地—面宜选择《网格式绿化》铺地 — ,  (四)独—立建设室内公—。共停车库《时建设基地内—绿地率不得小于【25% 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 】    —(五)?。当室内公共停车库】与其他性质的—建,筑,合建时停车库—面积不得小于总建】筑,面积的50%—建设基地内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 《。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 —  《  :(二)?出入口至桥隧坡道起!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出入口至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三十条的要求 】。。。 :   (三)—50:~,1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必须采】用双车道《;10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米 !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城市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米; 】。    (二—)小区路路面—宽6~9米; 】 , ,   (三)组团】路路面?宽3~5米;— ,。 : ,   (四)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米 【 ? 第一》百四十条 城市居住!区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机动车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沿:街建筑长度超过1】60:米时应设不小于4】米×:。4米的消防车通道;!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  (二)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米纵:。。坡不应大于2—.5%; —   《 ,(三)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 ?    —(四)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m) — 》 : 【       !  :         !  : 道路级别 — ? 》 :与建、构《筑物关系《 !居住区?道路 ? , 【小区路 】 ? 组团及宅间小路 ! 《 ,。 《 《 》 , 建筑物面向— 》 道路 ! , 无出!入口 《 》 高层 】 5 】 3 ! 2 】 《。 ! 》 多层? !3,。 , , 《 3 《 2 ! , 】 — ,。 有出入口【 《 --【---? ,。 【5 》 , 2.》。5 《 》 》 :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 :。 】高层 】。 ?4 《 《 2 ! 1:.,。。。5 【 《 【。 多《层, , 2! 2! 】1.5 】 】 》。 围墙面向道【路 — 1.5 】 :。 1.【5 》 1.—5 : , 【。 :     注居!住,区道路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 第一?百四十?一,条 城市道路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二:)道路绿《化,与,市政公用设施—及地下?管线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既,要保证树木有必【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又要保【。证市政公用设施【与地下管线有合【理的位置 】 《第一百四《十二:条 城市《公共:步行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满】足行:人活动要求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和交通》连续性避免》无故中断和任意【缩减人行道 !。   (二)步【行,交,通设施?应符合无障碍交通要!求,  》  (三)人行天桥!净宽不宜小于—3.5米人行地【道净宽不《宜小于5米;人【行天桥或地道—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人!流集散区《面积不宜小于50平!方米 《    (—四)商业步行区的】道路:设置紧急安全—疏散出口间隔不得大!于160《米;应满足送货车】、,清扫车和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商业步行区!和大型超市距公共】交通停靠站的距【离不宜大于10【0米;商业步行【区和大型超市附近应!有,相应规模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或多层停车库【其至商?业,步行:区进:出口的距离不—宜大于20》0米 》 《。 第一百四》十,三条: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人行【道在交叉《路口、单位出入口】、街坊路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和隧道等路口】应设缘石坡道 !    《(二)城市》重要的道路、建筑物!、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  —。  (?。三)城市道路、【广场、步行》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连续的盲道 】。    《(,四,),。。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公交停靠站—及必须改《变行进方向》的位置均应设提示盲!道 : ?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商业繁】华地区大型超市【、会展中心》、机:。场、火车《站、长途《车站、客运》码头等公《共建筑附近应—设置:出租汽车候》车专:用场(道)和社会车!辆,。停车场?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城市人行道》上的各种地》面设施?。(如:消火》栓、电话亭、—广告灯箱等)—必须统筹安排—不得影响步》行交:通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 ? 》第一百?四十六条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路灯等线杆【不得占?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道道路—绿化不得影》响道路行车》的安全 《。 》 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城市铁路》和郊区公《路,两侧应划定隔离带】在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但可绿《化造林或耕种;【经批准也《可开挖沟渠、埋【设管道、架设杆线】、开辟服务性车道隔!离带:。宽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   (一)—铁路:干线、国道、—快速公路两侧—各20米; 】。 ,   (二)铁路支!线、主要公路两侧各!15米;  !。  (三)次要公路!两侧各10米 第!二节 ? ,城,。市用地竖向 【第,一百四十八条 城】市用:。地竖向标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满足各项工程【建设场地及》工程管?线敷设?的高程要《求; ?。    (【二)满?足城市道路交通【和广场的技》术要求;  !  (?三)满?足城市地《面排水?及防洪与排》涝的要?求 】 第一百四》十九条 《 用地自然坡—度小于5%时宜规】划为:平坡:式;大于8》%时宜?规划为台《阶式;台地的—高度宜为1.—5~3.0米— — 第一百五十条 !。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应用护—坡或挡土墙》连接;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米时应在挡!土墙顶或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坡顶?加设防护《设施 】 第一百五十【一条 在《建(构)筑物密集】用地紧张或有—。装卸作业要》求,的台地?应采用挡土墙—防,护;在人流密度【大,工,程地质条件差的地带!。不宜采用土》。质护坡 — , 第一百五十!。二条 ?挡土墙高度宜为1.!。5~3.0米超【过6.0米时宜采用!退台处理退台宽【度不:应小于1.》0米退台高度以【1.5米左右为【宜 》 第一百【五十三条《 城市用地竖向【设计应有明确的景】观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保留有明《显特征的地》形、地物《;保:持和维护城》市绿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护【有价值的自》然风景?和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地点、区段》和设施;保护和【强化有特《色的、自然》的和规划的边界【线    】。(二)城市用地作】分台处理时挡土墙、!护坡的尺度和线【形应与环境协调尽】量少采?用挡:土墙;?城市公共活动—区,宜,将挡土墙、护坡、】踏,。。步和梯道等》室外设施《与建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规划—;地形复《杂地:带的挡土墙、—。护坡、梯道等室【外设:施较:多时其形式》和尺度?应有:韵律感;公共—活动区?内挡:土墙高于1.5米、!生,活生产区内》挡土:墙高于2《.0米时宜进行【绿化遮蔽或》艺术化处理 !   ?(,三)城市滨水—地区的竖向》设计应?规划和利《用好近水《空,间 :。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地!块竖:向设计不得造—成邻近山《体的破坏也不得【引起:邻近地块和》建(构)筑》物的安全事故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地块】的设计高程应比周】边道路最低路段的高!。程高0.2》米以上;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有内涝威胁【的,。地块应配套建设防洪!排涝设施 》 ? 第一百【五十六条 设防洪】堤时的堤《。顶高:程和不?设防洪堤时的用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防洪标《。准和国家现》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确定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广场的最《小坡度不应》小于0.3》%最大坡度不得超过!3% —。 : , 第一百五》十八条 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居住区内】的挡土墙与居住建】筑的间距应满—。足住宅日照》、通风?及消防要求》;   》 ,(二)位于建筑北】侧的高度《大于2?.0米的挡》土墙和护坡的—。底部: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建筑控】制间:距的一?半且挡土墙和护坡的!底部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米 【第,三节 城》市水源保护与给水工!程 第一》百五十?九条 ? 具有城《市供:水水源功能的水库、!河流必须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工!。业项目?、,度,假村、游乐园、【疗养院及居住小【区不得向城》市供水水源》的保:护水体?内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禁止在?水库:、河流流域范—围内开山采石以及一!切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活动 【 》 第一百六十条 !城市的水资源和城】市的用水《。。量之间应保》持平衡以确保城市可!持续性发展 】 ?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城市水源《引水渠道和输水干】管两:。侧必须严格》保护加强绿化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城《市水:源引水渠和长江潘家!湾至咸?安宝塔的供水管道】两侧的建(构)筑物!外壁至渠道》外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城市其他!长距离?输水干管《两侧不?得小于?。10米 》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城【市,输水干管不》得少于两条配—水管网宜为环状管网!,,。树枝状管《网供水区域内不允】许间断供《。水的用户应》自行设置《安全:。水池 【 , 第一百六—十三条 严禁生活】。饮,用,。水管网与非》生活:引用水?管网连接严禁自备】水源与城市》自来水管网连接【 , 【第一百六十四条【 城市?给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自备水源供水的工】矿企业?和公共设《。施,的用水量《。应纳入城《市,用水量中《由城市给水》工,程进行统《一规划 —    (二—。)水厂厂区》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在绿化防【护带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厕【所、污?水坑和?污水干?。管   【 (三)给水—。管在车行道下的管顶!最,小,覆土厚度金属管道】一般不宜小于0【。.,7米非金属管道不小!于1.?。0~1.2米 【 :    (四—),城市给?水管网?干管的管径一般【在0.2米》以上配水管的管径】一般至少0.1【米供给?消防用?水,的配水管管径应不小!于0.?1,5米接户管管—径不:宜小于0.02米】。    (—五)给水管网相互】交叉时?其净距不应》小,于0.15米与污水!管相:平行时净距取—1.5米 》 第四节《 城市排》水工程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城市?排水系统远期宜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老城区近期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 第一百六!十六条 优先建设城!市污水收集系—统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水平实》行分流制排》水体制的《地区建筑物室内污水!管,道系:统及阳台《排水严禁与屋面雨水!管道系统混接住宅】阳,台必须设置独立的洗!涤污水立《。管,。排至室?外,污水管道系统—。 】第一百六十》七条 在《受地形条件或地理】位,置限:制没有敷设或暂【时没有敷设》城,市污水管道的地区】其生产、《生活污水应自行处】理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 第—一百六十八》。条 工业废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道不符合规定水】。质标准的《必,须自行处理或集【中,处理达到标准后【方能:排入 — 《第一百六十九—条 :。 医院的《生活:行政区?与医疗区的》。污水应分流医疗污水!。必须经?无害化处《。理后方能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 【 第一百》七十条 城市排【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污水处—理厂厂址与城市工】厂,和生活区应有3【00米?。以上:距离并设卫生防【。护,带 ?    》(二)污《水干管一般沿—城市道路布置道路】宽度:。。超过40《米时可在《道路:两侧各?设一条污水管 !    (》三,)污水管道在—车行道下的最小【覆土厚度不宜小于0!.7米最大埋深【不超过7~8米 !    (四【)街道两侧》雨水口的间距—一般为25~6【0米雨水口连接【管的最小《管,径0.2米坡度【一般为0.0—1连接到同一连接管!上的雨水口不宜超】过两个 》   《 (五)检查井应设!置在排水管》渠的管径、》方向、坡度改—变处检查井的最大】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     检查【井最大间距 — 【 :。 ? 管】渠类别 — —管径或暗渠净高【(mm?) : 最!。大间距(《m) 】 管渠类别 ! 【管径或暗渠净高(】mm) 《 , : ? 最大《间距(m)》 【 !。 污水管道! — <700 ! 50】 , 《 :。 雨水管渠和合流】管渠 ? — <7《00 》 》7,5 ! — —700-1》500? 《 75 【 》 700-150!0 !125 《 , 《 ? : 【 >?150?0 】 120 —。 >【1500《 , 《 200 】 《。 》。  《 第五节 城】市供电工程》 , 第一?百七十一条 城【市变电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一) 尽可能的接!近主要用户靠—近负荷?中心  【   (二)— 便于各级》电压线路进出—线布置?。进出线走廊与变【电站站址应同时确】定,; : :     》(,三) 建设》。地点工程地质—。条件良好地耐力高地!质构造稳《定; —    (》四) ?。地势高且尽》可能平坦不宜设【置,在低洼地段; 】 :   ? (五) 交通运输!方便市政配套设【施可靠;《 《 ,。   (六) 【应避开重要》军事设施、通讯电台!、电信局等必—要时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    《。(七) 应避开易燃!、易爆区;》   —  (八) 与电视!差,转台、转播》台、无线电台的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 —。第一百七十二条 】变电:站用:地面积可《按下表控制》 ,    《 11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 : , , :。 》 变压】等级 ? 】。 (?K,V) 】 主变容量【 【 (MVA/!台数) — 用地面!积(m2《) ? 》 , 》。 《 : 户外式 — , 半】户外式 — — ?。 ? : 《110/10 】 20】-63/《2-3 《 30!0,0-5000 【 15!00-30》。00 ? 【   】 , 220-50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 ! , 变—。压等级(KV) 】 】主变容量 ! (【MVA/《台,) ? 结构!。型式 》 》 用:。地面积(m2)【 《。 《 《 ? 》 500/》220? 】750/2 】 : 户外式— 】 98000-【110000 】 《 ?。 】 220/1】。10及22》0/10 》 , —90-18》0/2-3 — 》 户外式 ! 120】00:-30000— ,。 《 》 , 》 220【/,110 《 《 90-180!。/2-3《 【 户外?式 — , 800—0,-200《00 ? , 【 】 22》0/:110 【 90-【180/2-3 】 半户!外式 《。 — 5000-—8000 》 】 : : ? 220/】110? 【 90-《180/2-—3 — 户《内式 【 2000】-4:。500 《 ? — 】第一:百七十三条 城市规!划建:成区内10》。KV及其以下等级】的线路原则上应【采用埋地敷设现有架!空线:路应与电《。网改造和城市建设】相结合逐《步改为地埋敷设【 :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城市!供电工?程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路径】应做到短捷》、,顺直减?少同道路、河流、】铁路等的《交叉避免跨越—建筑物架空》电力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对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或接近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不得小于下列两表!的规定值 —    1~33】0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 , , : ! : 线路电压!(KV)《 ? 1~1!0 】 35 》 》 66?~110 》 2】20 》 33【0 】 : 【 , 垂直距离(】m) 》 》。 3.0 — , 4—.,。0, 5!。.0 】 6.《0 《 《 ,7,.,0 】 ,。  【 ,  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 ! 《 ? — 线路电压—(KV) ! <1— 【 1~10 【 , 35 】 【66~11》0 《 》。220 《。 》 330 — , 】。 】 垂直距离(【m) ? 》。。 1.0 【。 :。 1.5】。 ? , 3.0【 】4.:0 》 ?。 5.0 ! , 6.0 ! —    (二!)对35KV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应《加以保护《;    】(三:)规划?新建的66K—V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城市中心【地区或重要风景【旅游区;《 :    (四)】市区内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新【建和改造为满足线】。路导线对地面—和树木间的垂直距】离杆塔应适当增【加高度、缩小—档,。距在:。。计算导线最》大弧垂情况下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应【分别符合下列两表】的规定 》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间最!小垂直距离(m【。)(在最大计算【导线弧垂情》况下:) ! 》 【线,路经过地区 【 【线路电压(KV) ! : ? ? ? 【。 <1 》 【1~10《 — 35~110】 , 》 :220 ! 33《0 : , 】 — 《居民:。区 【 ?6,.0 》 6.【。5 ? 7.】5 《 : , :8.5 《 — 14.0 — ! 【。。 非《。居民:区 —。。。 , 5.》0 !5.0 !。 6.《。0 ? 》。 6.5 — 》 7.5 【 【 , 】 交通?困难地区 】 《 4.0 ! 4.》5 【 5.0》 :。 —5.5 《 6】.5 ! 》     —注,1、居民区》指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集镇【等密集地区; 】    》  :   2、非—居民:区,指,居民区以外的—地区虽?然时:常有:人、: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房屋】稀少的地区; 】    》。     》3、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或!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考虑树木自然】生长高?度) ! 】 线—路电压(KV)【 【 <?1 — 1~10 】 35!~110 】 ? ,220 》 3【30 — 【 》 最》小垂:直距离(m》) 【 , 1.0 — 1】.5 —。 3.0【 , : 3.5】 ? : 4《.5 ! :     !注1:、居民区指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集镇等】。。密集地区; 】      —   2、非—居民区?指居民区以外—的地区虽然时常有人!、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房屋:稀少的地区》;    】  :   3、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或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 ,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考虑树【木自然生长》高度) 【 :。 】 —线路:电压等级(K—V) 【 高压线【走廊宽度《(,m) 】 线路电—压等级(KV) 】 高!压线走?廊宽:(m)? 《 【 《 5【00 — 6》0~:75 》 66【、110 》 1】5~:25 ! , 》。 : , 330【 《 35~4】5 》 35—。 ? : 1《2~20 — ! : 《 220 【 《 ?。30~40 !。   !  》 》 》 ,   》。 (六)市区内规划!新建的35》KV以上的》。电力:线路在城市》中心地区、高—层建筑群区、繁华】街道等和重要—风景旅游景区及【对架空导《线有严重腐蚀性的】地,区应采用《地下电缆《  ?。  (七)》架空送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液(气)】体贮罐区的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与散发可燃性【气体的甲《类生产厂《房的间?距不得小于3—0米 第六—节, 电信工程— 第一百七十五】条, 邮政支局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邮政:服务网点不》。宜大于5《。00米邮政支局用地!面积可按如下表标】准控制   【  邮政支局用地面!积控制表 ! 》 》 ? :中心支?局 ! 4500平—方米 】 一般》支局 ? 【 3000平—方米 》 , ? 】 《 邮政服务网点】 , 【 200平方米 】 】  ?   】 ? 【 第】一百七?十六条 电话局用地!面积可按下》表,控制     电!话局用地标准 】 》 】 长途【枢纽:局 《 【 用地面积 【 , ? : : (m2) 【 》 综合电信局 ! !用,地面:积 》。 — (:。m2) 【 : 端局》用地面积(m2)】 —。 ?移动局用地面积(】m2) ! , 【 ≤】。3万:门 》 》>3万门 !。 ? 》 》 10》。。000~150【00 】 5000~80!0,0 —。 , 3?000 — 《 ,4000 》 【3000 》 , 【 】 第一百《七十:。。七条 电信等弱【电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各种电—话通信、数》字及数据通信线路(!含有:线电视线路)—等弱电管道》应,统,一规划设《计,;    】。(二:),管道路由所需的全部!。管孔应?一,次建成同一管—位,。上不得分期建设【; 《    (三)支线!管道孔数除应—满足其服务范围【。内终期?通信线路的需要外尚!应预留1-2孔作备!。。用管:孔;  》。  (四《)大:。型局(万门以上)的!出局管道应至少有两!个引入方向 第七!节 ?燃气:工程 《第一百?七十八条 天—燃气门站应布—置在市?区的:。边缘或郊区门站【的用地应按》规,划统筹安排》门站的用地》面积一般为5000!。~8000平方米门!站的消防设施—和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 第一百七十】九条 城市燃气】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在邻近建筑区【最,小风频的上风向【 《。   (二)—。储,罐外沿与区外建【。筑物的净距不得小】于3:0米;储《罐外沿与区内建筑】构物安全间距—。。按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   ? ,。(三)与铁路干【线外侧?边轨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与铁路支线或专用!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5米: 《   ?(四)与《35KV《以上室外变电站【的围墙或《。室内变?电站的外墙不—得小于40米 】 第一】百八十条 城市【燃气管?网管:道压力P分为—。五,级具体如下》。。  》   高压燃气管】道A:0.8?     高!压燃气管道B—0.4 【    中压—燃,气管:道,A0.2 》 :     中—压燃气管道B0.】。005? :  ?   低压燃—气管道? P≤0.005】(MPa) 【。 》 第一百《八十一条 城市【燃气管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建筑物下并不【得在下述场》。所,敷设高压《走,廊;动力和照明【电缆沟?道;: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堆《场   【 (二)《高压A和高》压B级管网宜—布置在市区外缘避】开居:民点 《    (三【)工作压力大—于,0,.4Mpa的燃【气管道不应》布置在桥梁上 !  :  (四)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路时应—加套管 》 》 第一百八十二条 !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的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及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 】 , 》 ?项    》目 !。地下燃气管道 【 】 】 , 低压》 》 中压 ! 次高压 ! 》 —。 】B 】 A 《 》 B ! ,A 】 ! 建筑物【的 《 基础 ! 》 0.7 】 1.0 】 , 1【。。.5 《 — , 《 : 》 , , 】 》 : 外墙面(出地面】处):。 ?。 》。 ! ? : ? 《 — 4:.5 — 6.5 】 ? ! : 《 给水管 【 0.5 ! 0.!5,。 0!.5 《 》 1.0 ! 1《.5 【 ? : — 污水、雨】水排:水管 】 , 1.0 】 :。 1.2 】 1—.2 】。 , 1.5《 : —2.0 【 【 : 》 , 电力电缆》(含电车电缆) 】 ? 直埋 ! ? , , 0.5《。 0!.5 《。 : 0.5 ! ? ?1.0 ! , ,1.5 ! ? ! :在,。导管内 】 1《.,0 !1,.0 — 1》.0 【。 , 1.0 ! 1.5 】 】 】 通信电缆【 , 》 直埋 【 【0.5?。 0!.5 《 0.】5 : 【1.0 — , 1.—5 【 》 — , 在导管内 ! 《 1.0 — 1.0! 》 1.0 】 : 1.0 ! : , 1.5 】 ? 《 , : 《 其他燃气】管道 【 , D《N≤300mm 】 0!.4 】 0.4 ! ? 0.4 — 《。 0?。.4 ? 》 0?.4 【 ! ?。 ,。 DN>300m!m 》 ? 0.5 【 0【.5 — 《0.5 【 0.—5 ? 0【.5 【 ! 《 , 热力?管 ! 直埋 》 【1.0 — 1.0 ! ? : 1.0》 , 1】.5:。 【 ,2.0 】 《 【 在管沟【内(:至外壁) ! 《1,.,0 : 1】.5 】 1.5 】 2.【0 — ?4.0? , : ?。 【 : 《。 电杆(塔》)的: 基础 【 》 ≤35KV ! 《 1《。.0 《 《 :1.0 ! :1.:0, 】1.0 【 《1.0 《 【 , 》 》 >35KV ! 2.0】 》 , 2.0 】 《 ,。2,.0: — 5.0 — — 5.0 【 》 , 】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 ? ?。 1.0 】。 《 1:.0 ? 【1.0 — 1.0 ! 1.!0 【 】 铁【路路堤?坡脚: 》 5》.0 ? ? , 5.0— 》 5.》0 《 , : :5.0 — ? 5?.,0 : 》 《 《 : 有轨电车】。钢轨 】 2.0 【 ? 2》.0 【 2.0— 】2.0 ! 2.0 】 】 》 街树(至树!中心:) ! 0.75 ! : 0.75— 》 ?0.75 》 ?。。 , ?1.20 — 1.】20 》 ? :    !。 注如受地形限【制无法满足》上表规定《的净距时经》采取防护措施后【净,距可适当缩小但应】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最小净—距要:求的规?定 《。 ?。 , 第:一百:八十三条 设计【压力大于1.6MP!a、小于等于4.】0M:Pa的室外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 》第一百八十四条 】高中压燃《气,调压站用地面—积3000》~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600平【方米中低《压燃气调压站的用地!面,积一般为30—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一般为50—~10?。0平方米调》。压,站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调压站与》其他建(构)筑物】的净距(m)—。 ? 》 】 设》置 》 , ? 形式 — 调压】装置入口 【 , : 《燃气压?力级制 — : , , 建:筑物 》 , 外墙面! 》。 重要公共 】 ? 建【筑物 】 铁路 ! 》(中心线) ! 城—。镇道路 《 — 公共电力》变 【。 》配电柜 】 ,。 》 : ? 地上单】 【 , :独建筑? 【 高压(《A) — , 18.0】 《。 30.0】 【 2:5.0 《 》 5.0 【 : 6.0 】 》 ,。 【。 《。 高压(》B) ? 《 , ?13:.0 —。 2》5.0 — 2—0.0 》 4.】0 》 6.0 ! ! 》 : 次高《压(A) ! ? 9:.0 ? 》 :18.?0 《 15.】0 — 3.0 【 ? , 4.0 ! — 】 : 次高压(B—) —。 6.0【 , — 12.0 — 1】0.0 ! :3.0 《 : 》4.:0 《 》 》 《 中压(A【) ?。 6】.0 !。 12.0 】 10.】0 《 2.0】 : 《 4.0 — , 【 — : 中压(B)】 , 【 6.0 】 12—.0 — 1》0.0 —。 2.0】 , ? ? 4:.0 】 》 《 调压柜 ! 》 :次高压(A) 】 【7.0 ! 14.0 ! : : 12.0 】 2—.0 《 —4.:0 》 】。 》 ?次高压(B) 】 — ,4.0 — 》8,.0 】 , 8.0 — 》。 2.0 》 ? 4.0 ! , : : 《 《 , : 中压(A)【 》 《4.0 】 8.0 】 : 《8.0 》 —1.0 《 ? 4.0【 》 — 【 中压(B) 】 】4.0 【 8.—0 】 8.0 【 : 1.0 【 , : : 4.《0 《。 ? ? 》 ? ,。 , 地下单独建—筑 】 中压(A)— !3.0 《 —。。 6.0 — 6.】0 】 : 《 《3.0? 【 【 ? 中《压(B)《 】 3:.0 》 6—.0 【 6.0 ! 》 :。 【3.0? ? — — , 地  下 !。 【 调?压,箱 : — 中压(A》) ? 《 :。 3.0 — 6.0! — 6.0 】。 【 》 3?.0 《 :。 , 《 , 【 中压(B) ! 3!.0 》 《 6.0 — 6.】0 : 《 —。 3.0! : : : 【 : , 第一百》八十五条 燃气储配!站和气化站的贮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满足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 【 第一百—八十六条 瓶装供应!站的用地面积—一般为500~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0~20》0平方米供应站【。的瓶库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瓶装】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 — 《 : 《    》         !   ?      总【存瓶容积(》m3) 》 》 建(构)】筑物 【 《。≤,10 【 >10— , 》 , !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 30》 ,。 , 3【5 :。 》。 ! 《 多层民用建筑 】。。 — 1?0 :。 — 15 】 — : ? , : 高层民用》建筑 《 》 30 》 【35 — 【 【 重要公共—。建筑 】 : 20 — 25 】 ? 》 : — 主《要公路 》 ? 10 【 》 10《 , ! !。 次要公路 — , : 5 【 5 ! ! , 【第一百八《。十七:条 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小于1立方米】时,可将其设置在—建,筑物的?附属:间内但?应通风良好》并有直通室外的门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 第一百!。八十八条《 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为【1至4立方米—时,可将其设《置在高度不低于【。2.2?米的独立瓶组间【内其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当气瓶总】容积超?过4立?方米时其《防火间距按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 独立瓶组站—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 【 ?。 :  【   ?      —   ?     》。   瓶组总容积】(m3) 】 ? 建(构【)筑物 【 <2 ! ? 2~4 【 , , , 】 【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 《 25 《 》 30 ! ! 民用】建筑 — 8 ! :。 10 — 》 】 重【要公共建筑》。 》 15 【 《 2《0, 】 : ? 《 道路 】 , 》5 》 5 ! 》 《 第八【节 :城市环卫设施 第!一,百八十九条 【在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设置公《共厕所商业区—、,市场:、客运交通枢纽、体!。。育文化?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公—。园及风景《名胜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其他城》市用地也应按需求】设置相?应等:。级和数量的公—共厕所 《 : 第一【百九十?条 城市公共—厕,所一般街道》应每隔750~10!00米设置一座【繁华街道宜为300!~500《米设置一座建—成区道路如设—置独立式《公共厕所有困—难时可设置附建式公!共厕所?。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旧!城,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公:共厕:所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新建建筑》。和营业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应在临街处设一座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 , 第一百—九十一条《 独立?式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不宜—少于100平方米其!中,20~30平方米】应,作为环卫《工,人作息站独》立式公共厕》所,应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设计和建造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独立《式公共厕所》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 ! 第一百九》十二条 废物箱一般!应设置在道路两侧和!路口、居住》区和人?流,密集地区设置间距商!业大街宜为25~】5,0米交通干道宜为】50:~,80米一般道—路宜为80~—100米 — 第【一百九十三条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应为70《米在新建住宅—区一般每四幢—应设一个《垃圾收集点》城区:每0.7《。~1:.0:千,平方米应设置一座】小,。型垃圾收集中转【站用地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得小于5!米 — 第一百—九十四条 供居民直!接倾到垃圾的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其收集【服,务半:径不大于20—0米:,占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 第一】百九十五条》 生活垃《圾转运?站应设置在交通方便!且,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单独》设置的大、中型垃圾!。转,。运站与周边建筑的】间距:不小于30》米转运站应采用封】闭的:。建筑形式外形装饰美!观并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要求 第九!节 城市管线综【合 第一》百九十?六条 城市各类架空!敷设的管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架空!线线杆宜设》置在人行道上距道路!路缘石不《大于1米的》位置;有分》车带的道《路架空线杆》宜布置在分》车带内;《同一性?质,的工程管线宜合【杆架设;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地段架空敷设!的工程管线应与【。工程:管线通过地段的城市!详细规划相结合 】    —(二)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的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 ? —。 ? 名   称! !建,筑物(凸出部分) ! 】道路(路缘石)【 【 铁?路(轨道中心)【 【。 热:力管线 【 ! , 电 ! 】 , 力 ? 《 ? 10KV边导线 ! 】2.0 》 ,。 0.5 ! : 《 杆高加3.0【 》 : 2.0 — 《。 ? ? 【 35KV》边导线 《 : 3【.0 — 0》.5: 《 : , 杆高?加3.0 — —4.:0 ? 》。 ! , 110—KV边导线 】 4【.0 】 0.5》 】杆高加3.0 ! , 4.0 】 — ? 】 电信杆线 】 》。 2.0 — 0.!5 : 》 4?/3:杆高 ? — 1.5 】 【 】 热力管线 】。 : 1.0】 , ? , : 1.5 【 3.0】 【 — 【    (三)!架空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的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m) — ! ? : 名称 】。 —。建筑物 ! (顶端)】 道!路(地面《) ! 铁路 【 》 (轨顶) 】 : 电信线】 : 》 热力 — — 管线 【 ! 】电力线有防雷装置】 》 : 电力线无防【雷装置 《 — 《 】 电力 ! 》管线: 《 10—KV及以下 】 —。3.0 】 7.0 【 》 7.《5 ?。 》 2.0 ! : 4.?0 【 , 2.0 【 】 !3,511?0KV 《。 》 4?.0: 》 : 7.0《 —。 :7.5? ? 》3.0 ! 5.0 — 《 3.0 【 ! : 《 《电信线 】 1.5 ! : 4》。.5 ! 7.?。。0 》 ,。 : 0.6 】。 0.—6 — : 1:。.0 【。 : — 热】力管线 】 0.6【 《 ?。。 4.5 】 6.0 】 1.!0, 》。 1.0— 《 ?。 0.25》 !   【  :注::横跨:道,路或无轨电》车馈电线平行的【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 ! 《第一百九十七条【 凡在城区现有【道路、郊区公路【及规划道路内—埋设管线均应按【管线:综,合规划断面确定的】位置安排各类管【线应在道路红线内平!行道路红《线敷:设,走向顺?直并尽可能综—合设置不能》综合设置的》应有各自独立的敷设!带老城区道路狭【窄、现状管线繁多的!地段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线的《位置 《 》 第一百九十—八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宜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的情况交通运输!繁忙或?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动车道《、,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兴建【地下铁立《体交叉等工程地段;!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需!。同时敷设两种以上工!程管线及《。多,回路:电缆的道路;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 , —第一百九十》九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  【  (?。二,)腐蚀性《介质管道《的标高应低于—沟,内其它管线; 】   《 (三)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严禁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    (—。四)凡?有可能产生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 : :。 , 第《二百: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在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曲线让大管—径管线;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新建:的管线让现有的管】线, 》 第二百零【。一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宜相对!固定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污 】 第【二百零二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m)— : ! — 序号 ! 《 1 《 《 2 【 3》 — 4 【 ? 5 》 6 【 ? : , 7 【 ? ! : ,管线 《 》 名称 】 : 电力管—线 : — 电信管《线 — 热力管线 】 【燃气 ? , 》 ?管线 【 给水 ! —管线 《 雨水排!水,管线 — 污水排水】管线 】。 : 【 直—埋 ? ? 管沟 ! 》 直埋?。 》。 , , 管沟 】 , , ,。 直埋 】 》管沟: — 】 最】小覆土深《度(m) 】 人行—道下 》 ?。 0.50 【 【0.40 ! : 0.?70 》 0.40!。 : 0.4!0 : 0.!。20 ! 0.?60 》 0.6】0 】 0:.60 】 0.60 ! — ! : 车行道下 】 0—.70 】 0.50【 0!.80 》 :。。。 0.7【0 : , 0.】70 《 》 ,。0.20 【 0.80! : : 0》.70 】 0.》70 !。 0.70 】 : 》。。     】注10KV以—上直埋?电力电缆管线的【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0米 【 第二百—零,三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附【表六的规定当—受到道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可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 《 《第二百零四条 【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交叉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应《为电力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其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附表七的!规定: , : 《 第二百零五—条 城市》各类管线工》程,在穿越?市区道路、》郊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绿化地带】、人防设施、—河道、建筑物以【及消防、净空—控制和其它管线【。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签订协议《。书 《 第—二百零六条 城】市道路下《的各种工程管线【应与城市道路的新】建或改造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建成后的】城市道?路应特别严格—控制批?准破路埋管 — 《 ?。第二:百零七条 —城市道路下的各种】工程管线必须—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并应与道路绿】化和地面杆线相【。互,协调合理配置城市】地下地面空间—资源各种工程—管线的井盖应与所在!位置的地面铺—装相协调 【 《 第:二百零八条 工】程管线在城市道【路下面的埋设—位置应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当,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埋《。设有困难《时可将雨《、污水管道等埋【设在建筑退让间距和!机动:车,道下但在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的快车道下】不应埋设工程管线 !。 【第二百零九条 【 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布置?给水管;超过4【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布置给水管、燃【气管和污水管;【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分别布置各种管【线 》 《。第二:百一十条 当某些管!线仅在道路一侧【布置时?应在道路交叉口或路!段每隔150—-200米预埋【过街横管或》过街管沟以减少用户!接,线造成?的破路 ! 第二百一—十一条 在城市道路!下性质相同的多种】。管,线应同沟敷设尽【量减少城市地下【空间的?占用各种电》信管线、有线电视】管线和各种数字传】输线:路均应统一安—排同沟敷设检修井可!以错:开布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