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六章《 市?政,工程管理
【
第一节 城市】道路
?。。
第一百二十三条 ! 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各!级公路进入》城市规划建成区即】成为城市道路的【组成部分其布—局和设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各类道路规划!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 城—市各类道路规划指标!表
】
》
》 道路
—。
— 类型
【 : 设计车速】(km/《h) ?
《 红线宽【度(m?),
【 交叉口间—距(m) 》
》 道路》网,密度
《 》 (k?m/km2)—
《 》道路中机动车车道条!数(条) 》
《 :
? ,
《 : 《快速路?
】 60-80
【
— 3:5-:。40:
: 《 1500-【。。2,500?
《 0.3-】。0.4
【 ?。 ,4-6
!
—
,
主】干路
【 ? 4:0-60
! : 40?-,50
【 ?700-120【0
【 0.8-1.】2
? 4-】6
《 :。
:
【 》 次干路
】 《 ,40
】 30-》。45
— 350-】500
《
, 1.】。2-1.4》
《 《4-6
—
!
: , ? 支 路
】
? 30
【
》 15-2—0
!150-250【
3!-4
! 2
【 ,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上空建设!建(:构):筑物时主《干路以上《(,含主干路)机动【车道净?高不:得小:于5.0米其它机】动车道净高不—得小于?4.5米
!
第《一百二十六条 【城市道?路的最小纵坡应【。大于0?.3%(遇特殊【困难纵坡小》于0.3%时应【设锯齿形边》沟或:采取其他排水—措施)?主干路最大纵坡【不宜大于5%快速路!不宜大于4%—。。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网《节点相交的》道路宜为4条不得】超过5条城市道路相!交时宜采用正—交必须斜《。交时其交叉》角不得小于4—5°且不宜采用错位!交叉、多路》交叉和畸形交叉
】
《
,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立交道【路口、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50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平面交叉口
【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中应:做好交通组织设计】合理组织《车流、?人流合理《布,设各种?车道、交通岛、【交通标志与标线路口!渠,化进口车道宽度【一般:为2.8《-,3.25米
】
?。 第一《百三:十条 未进行渠化】的平:面交叉口路缘—石转角?半径一般按以下【要,求,控制主干路2—0-30米次干【路10-《。。20米支路5—-,10米
《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城:市主、次《干路平?面交叉口应根据【车辆流量、流向【设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数;进口展宽段【长度应根据灯—控时间内停候的车】辆数决?定一般不小于自【外侧缘石曲线末端】向后50-8—0米出?口展宽段长度一【般为自外侧》
? 缘石曲线》末端向前《30-60米—展宽:段的宽?度不应小于》一条车道的宽—度当出?口道车道条数达3】。。。。条时可不展宽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交叉口竖向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两条道《路相:交次:要道路服从主要道路!;
》 (《二)主、次干—路交叉口范围内的纵!坡宜小于或》等,于2%;
【 ? (三)交叉口【竖向设计标高应与周!边,场地标高协调;【。
《 (四)—合理安排变》坡点和布置雨—水口
》
第一百】三十三条《 市内公共交通【应处理好与对外客运!交通之间和不同性】质的公?共交通之间的衔接】关系以方《便旅客换乘
】
: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交—停靠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市区公交《停靠站?间,距一般按4》00~600米控制!;,
【。(二)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的主要出—入,口50米《范围内应设公交停靠!站有条?件时应尽量与对外】客运:站(场)相》结合;
》 ? , ,(三:)立交道《口、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外50米范—围,内严:禁设置非《。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 (四)快速!路、主干路上的公交!停靠站宜采用港湾式!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能—满足二?辆公交车辆同时【停靠的需求并—不应少于两》个公:交车停车位;
【
—(五)路《段上公交停》靠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米;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米;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方向—迎面错开30米;】
— (六)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公交!停靠站换乘距离不得!大于200米
!
《 第一百《三十:五条 城市道—路与铁路相》交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宜采用正交】。斜交时交角应大于】45°;《
?。 (二)【干路与铁《路相交?时,应采用立《交;
— : (三)城市—道路与铁路平交时】道路线形应为直线且!直线段?长度从最外》。侧钢轨外缘》起不应?小于:30米;
》
? (四)道路】平面:交叉口缘石转弯曲线!切点距?最外侧钢轨》外缘:不,应小于30》米
》
: 第一百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在城市道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设项目宜只开—设,一个机?动车道出《入口:(,消防专用道》除外但消《防专用道不》得破人行道》。。路缘石)《;当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则】应,。向较低一级城市道】路上开口并尽可【能远离交叉口;相】邻建:筑应尽可能共建机动!车出入口《通道
《 ? , (二)城市主【干路上机动车出入】口间距不宜小—。于,30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100米
】
, (三)】在,城市:。道路:交叉口附近开—设机动车道》口时不应设》置在交叉《口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范—围,。内受地形限制或【交叉口无展》。宽段:时主干路上距离平面!交叉口不应》小于8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50米!、支路?上不应小于30米(!自外侧缘石曲线末】端起)
】
第《一百三十七条 【在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共停车场—(库)的选址应符合!咸宁市停车场规划要!求
》 , (?二)公共停车—场(库)《出入口宜设置在次干!路和支路上如需设】在,。主干道上则应设专用!通道:与主干路相》连
【 (:三)室外《。公,共停车场《绿地:率不应小《于2:0%其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5米】的绿化隔离带—与其它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5米的绿化隔—离带停车场内应按停!车,方式:和间距?种植高大《乔木停车《场地:面宜选择网格式绿】。化铺地
! (四)独立—建设室?内公共停车库时【建设基地《内绿地率《不得:小于25% —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
【 (五)《当室内公共》停车库与其他—性质的建筑合建【时停:车库面积不》。。得小:于总建筑面积—。。的50?%建设?基地内?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
》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
】 : (二)出入】口至桥隧坡道起【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出入?。。口至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三十条!的要求?
(三!),50:~,。1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必须采?用双车?道;10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米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城市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米;】
《。 (二》)小区路路面—宽6~9米;
! , ?(三)组团路路面宽!3~5米;
—。
—(四)?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米
《
第一百】四十条 城市—居住区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机动车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沿街建筑长度超过1!60米时《应设:不小于4《米×4米《的消防车通道;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 , (二)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米纵坡】。不应大于2.—5%;
】 (三)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
!。 (?四):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m)!
【
】 —。 》 —。 《 《道路级别
】。 与建!、构筑?物,。关系:。
:
居住!。区道路
】 ? 小区路
—
【组团及宅间小路 】
《。
【
!建筑物面向
! 》 道路
【。 —无出入口
! ? 高:层
! 5
》 3—
,
, ?。 2
!
?
【。 多—层
—。 3
【 : 《3,
? : 2
! ,。
—
? 《 有出入《口 :
: ---!--
— : 5
【。。 2.—5
:
!
【。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 【
》 高层 —。
,
? 4
】 2
【
》 1.5
—
》
》。
:
【多层
》。 2【
【 2
】 1.5
【
— 《。
】围墙面向道路
】
》 1.5
!。。 1》.5
《 : 1.—5
:
》
?
— :。 注居住区》道路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
第一】。百,四十一条 城—市,道路: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 (》二)道路绿化—与市:政公:用设施及地下管线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既!要保:证树:木有必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又要保证市政公用设!施与地下管线有合】理的位置《
《。
第一百【四,十二条 《城市公共步行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满【足行:人活:。动要求?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和交通连续性避】免无故中断和任【意缩减人行》道
? (二)步!行交通设施》。应符合无障碍交通要!求
— (三)人行天桥!净宽不宜小于3.5!米人行地道净宽不宜!小于:5米;人行天桥【或地道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人—流集散区面积不【宜小:于50平方米
【
(四】)商业步行区的【道路设置紧》急安全疏散出口间隔!不得大于1》60米;《应满足送货》车、清扫《车和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商业步行】区和大型超市距公共!交通停靠站的距离不!。宜,大于100》米,;,商业步行区和大型】超,市,附,。近应有相《。应规模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或》多层停车库》其至:商,业步行区《进出口的距离不宜】大于20《0米
?
【第一百四十三条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人行道在!交叉路口、单位出】入口、街坊路—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和隧【道等路口应设—。缘石坡道
》
(【二):城市重要《的道路、《建筑物、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
【(三)城《市道路、广场、步】行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连》。续的盲道《
(】四)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公—。交停靠站及必须改变!。行,进方向的位置均应】设提:示盲道
《
—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商:业繁华地区大型超】。市,、会展?中心、机场》、火车站、》长途车站、客运码】头,等公共建筑附近应】设置出?租汽:车候车专用》。场(道)和社会车】辆,停车场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城【市人行?道上的各种地面设施!(,如:消火《栓、电话亭、广告灯!箱等)必须统筹【安排不得影响—步行:交通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
】 , 第一百《四十六条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路灯等线《杆不得占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道道路【绿化不得影响道路】行车:的安全
》
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城市铁!路和郊?区公路两侧应划【定隔离带《在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但可?绿化造林或耕种;经!批准也可开挖沟渠】、埋设管道、架设】杆线、开辟服务【。性车道?隔,离带宽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
—(一)铁路干线、国!道、快速公路两侧各!20米;《
— (二)铁路—支线:、主要公路》两侧各?15米;
】 (三》)次要公路两—侧各10米
第】。二节 ? ,城市用地竖》向
第一百—四十八条 城市用地!竖向:标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满足各项工程建设】场地及工程管线【敷设的高程》要求;
《
: , (二)满足城!市,道路交通和广—场的技术要》求;
— (三)满足城!市地面排水》及防洪与排涝—的,要求:
?。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用地】自然:坡度小于5%时宜规!划为平坡式;大于】8%时?宜规划为台阶式;台!地的高度宜为1.】5~3.0》米
《
? 第一百五十条】 ,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应用护坡或挡土墙连!接;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米时应!在挡土墙顶或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坡顶加设—防护设施
》
:
》第一百五十一条【 在:建(构)筑物密集用!地紧张或有装卸作业!要求的台地应采用】。挡土墙防护;在人流!密度大工程》地质:条件差的地带不宜采!用,土质护坡
!
第一百五十二!条, 挡土墙高》度宜为?1.5~3》.0米超过》6.0米时宜采【用退台处理退台【宽度不应《小于1.0米退【台高度以1.5【米左右为宜》
】第一:百五十三《条, 城市用地竖向设计!。应,有明确的景观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保留有明显特征的】地形、地物》;保持和维》护城:市绿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护有价值的》自然:风景和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地点、区段和!。设施;保护》和强化有特色—的、自然的和规【划,的,边界线
【 (《二,)城市用地作分台处!理时挡土《墙、护坡《的,尺度和线形》应与环境协》调尽量少采用挡土】墙;城市公共—活动:区宜将挡土墙、【护坡、?踏步:和梯道等室外—设施与建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规划;》。地形复杂地带的挡土!墙、护坡、》梯道等室外设施较】多时其形式和尺度】应有:韵律感;公》共活动区内挡—土墙高于1.5米】、生:活生产区内挡土墙高!于2.0米》时宜:进行绿化遮蔽或艺】。。术化:处,理
》 : (三?)城市?。滨水地区的竖向【设,计应规划和利用好近!水空:间
《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地块竖向设计不得】造成:邻,近,山体:的破坏也不得—引起:邻近地块和建(【构)筑物的安全事故!
】第一:百五十?五条 地块的—设计高?程应比?周边道?路最低路段的高【程高0?。.2米以上》;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有内涝威胁的—地块应配套建设防洪!排涝设施
【
第一【百五十六条 设防】洪堤时的堤顶高程和!。不设:防洪:堤时的用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防】洪标准和国家—现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确定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广场】的最小坡度》不应小于0.3%】最大坡度不得超过】3%:
》
, 第一百五—。十八条 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居住区内的挡土墙】与,居住:。建筑的间《距应:满足住宅《日照、通风及消防】要求;?
(二【)位于建筑北侧的高!度大于2.》。0米的挡《土墙和护坡的底部】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建》筑控制间距的一半】且挡土墙和》护坡的底《部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米
》
第:三节 城市水【源保护与给水工程
!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具》。有城市供水水源【功能的?水库、河流必须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工!。业,项目:、,度,假村、?游乐园、疗养院及】居住小区不》得向:城,。市供水水源的保护水!体内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禁止在【水库、河流流域范围!。内开山采石以—及一切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活动
》
《。
: 第一百《六十:条 :城,市的水资源和—城,市的用水量之间应】保持平衡以确保城市!可持续性发》展
《。
《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城市水源引—水渠道?和输水干管》两侧:必须严格保护加强】绿化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城》市水源引水渠—和长江潘家湾至【咸安宝塔《的供水管道》两侧的建(构)【筑物外壁《至渠道外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城市其他】长距离输水干—管,两侧不得小》于10?米
》。
,。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城市输》水干管不得少于两条!配水:管,网宜为环状管网,树!。枝状:管网供水区域内不允!许间:断供水的用》户应自?行设置安全水池
】。
第一!百六十三条 严【禁生活饮用》水管网与非生活引】用水管网连接—严禁自?备,水,源与城市自来水管】网连:接
?
第一百!六十四条《 城市给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自备水源】供水的工矿》企业和公《共设施的《用水量应纳入城市】用水量中由》城市给水《工程进行统一—规划
》 《(二)水《厂厂区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在绿化防】护带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厕所、污水】坑和污水干管
【
—(三)给水管在【车行道下的管顶最】小覆:土厚度金《属管道一般》不宜小于《0.7米非金属【管道不小于》1.0~1.2【米
】(四)城《市给水管网干—。管的:管,径一:般,在0.2米以上配】水管的管径一—般至少0.》1米供给消》。防用水的配》水管管径应不小于】0.15米接户管】管径:不宜小于0.02米!
?。 (五《)给水管网相互【交叉时其净》距不应小于0—.1:5米与污水管相平】行时净距取》1.5米《。
第四节 城市!。排水工程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城】市排水系《统远期宜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老城—区近期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
第一百【六十六条《 优:先建设城市污水收集!系,统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水平实?行分流?制排水体制》的地:区建筑物《室内污水《管道系统《及阳台?排,水严禁与屋面雨水】管道系统混接住宅阳!台必须设置独立的】洗涤污?水立管排至》室外污水管道系【。统
!第一百六十七—条 在受地形条件】或地理位置限制【没有敷设或》暂时没有敷》设,城市污水管道的地】区,其生产?、生活污水应—自行处理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
》 第一百六十【八条 工业》废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道不—符合:。规定水质标》准的必须《自行处理《或,集中处理达到标【准,后方能排入
【 , ,
第一百六】十九条 医院的】生,活行政?区与医疗《区的污水《应分流医疗污水【必须:经无害?化处理后方能—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
?
? 第一百七十【条 城?市排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污水处理厂厂址!与城市工厂和生活区!应有300米以【上距离并设卫生防护!。带
—。 (二《)污水干管一般沿城!市道路布置道路宽】度超过40米—时可在道《路两侧各设》一条污水《。管
《 《(三)污水》管道在车行》。道下的最小覆土厚】。度不宜小于0—.7米最大埋深不】超过7~《8米
!。(四)街道两侧【。雨水口的间距一【般为25~60米】雨水:。口连接?管的最小管径0.2!米,坡度一般为0—.01连《接到同一《连,接,管上的雨水口不宜】超过两个
— (五【)检查井应》设置在排水管—渠的管径、方向、】坡度改变处检查井】的最大?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 : 检?。查井最大间》距
】
:
】 管《。渠类别
》
? 《管,径或暗渠净高(mm!)
?
? , 最大》间距(m)
! 管渠类】别
! ,管径或?暗渠净高(mm)】
!最大间?距(m)
!
?
【。 : 《污水管道
【 <7】00
》 50
!。 雨【。水管渠和合流管渠】
【。 <?700
》 75】
《
》
【 , ?700-150【0
? ? 7《。5,
7!0,0-1500—
《 ? 125
》
—。
?
! >1500—
? ? 1?20:
? 《 ,。>1500
! 200
】
】。
《
第五节 】 城:市,供电工程《
第?一百七十一条 城】。市变电?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 尽可能的接—近主要用户》靠近:负荷中?心
? , (二) !便于各级电压线【路,进出线?布置进出线走廊与】。变电站?站址应同时确定;】
: ? , :(,三,), 建设地点》。工程地?质条:件良好地耐力—高地质构《造稳定;
】 ? (四) 》地势高且尽可能平坦!不宜设?置在低?洼地:段;
】 (五)》 交通运输方便【市政配套设施—可靠;
》 —(,六) 应避开重【要军事设施、通【讯电台、电信局等】必要时?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七) 应避—开,易燃、易爆区;
】
(】八) 与电视差转台!。、转播台《、无线电台的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
?第一百七十二—条 变电《站用地面《积可按下表控制【。
11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
【
》
变压!等级
《
】 (:。KV)
】 主》变容量?。
《 (】MVA/台数)【
《 《 用:地面积(m2) 】
,
】
》 户外】式
】。 半?。户外式 《
】
》
11!0,/,10
?
: 《 20?-63/2-3
】
《 , , 3000-50】0,0,
? 1500!-3000
!
】
—220-50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
【
! 变压等级(K!V)
— 主变容量! ,
【 (MVA/】台):
? 》 结:构型式
!。 用地面—积(m?2,)
—
】
— 500/220!
7!50/?2
【 户外式》 ,
? : 9800【0-110000】
: ,。
—
》 : 2》20/110及【220/10
! ? 90《-18?0/2-3
—
户】外式
》。 120!00-30000】
,
?
】
— 220/110!
《 9》0-180/2【-3
》 :。 户外式 【
【 800《。0-2?。000?0,
?
》 ?
】 22?0/110
【 《 :90-18》0/2?-3
》 , 半》户,外式
》。 《 5000-80!00
》 :
— ,
【 220/11【0
? —9,0-180》/2-3
! ?户内式?
【 , 2000-450!0
—
?
】 第一百》七十三条 》城市规划建成区内1!0KV及其》以下:等级的线路原则上应!采用埋地《。。敷设现有架》空线路应与》电网:改造和城《市建设相结合—逐步改?为地埋敷设》
,
《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城市供—电工程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路径应做到》短捷、顺直》减,少同:道路、河流、铁路】等的交叉《避免跨越建》筑物架空电力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对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或接近》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不得小于下列!两表:的规定值
! 1~3《30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
!
—
》
:。 线路电!。。压,(KV)
【 1~】10
! 35
《。
66!~110《
2!20:
》 330
!
》
【 》。垂直距离(》。m,。)
— 3.0
! 4.】0
— ,。 5.0》
— 6.0
【 ? : ,7.0
》 :
?
!。 :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
《
【
! 线路电压(K【。V)
《
: <1
! : 1~1【0
? 》 35?
【 66~1》10
! 22?0
《 ? 3?30
—
!
: 》垂直距离(m)【
《 》1.0
【。 《1.5
【。 : 3.0》
: 》 4.?0
? 《 5.0
】 , 6.0
!
】
》 , (二)对35K】V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应加以保护;
!。 (三—)规划新建的66】KV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城市中心地区—或重要风景旅游区】;
《 (四)市区!内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新建和【改造为满《足线路导线对地面和!树木间的垂直—距离杆塔应适当增加!高度、缩小档距在计!算导线最大》弧垂:情况下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应:。分,别符合下《列两表的规定—
?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间最小垂直距离!(m)?(在最大计算导线】弧垂情况下)
!
—
!。 线路《经过地区
】 线—路电压(《KV)
!
— ,
<!1,
,
》 1~10—
? 35~】110
】 , 22《0
— 3《30
【
? ?
!居民区
【 6—.0
— 6.5
! —7.5
》。 》 8.5
》
【1,4.:0
—
:
【 : ?。 非居民区》
》 : 5.0
】 《 5.0《
,
, : 《6.:0
:
: 6—。.5
】 7.5
】
】
? 交【通困难地《区
?。
》。 4.0
! : 4.5
—
: 5.0】
【 5.5《。
【 6.5
】
】
注【1、居民区指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集?镇等密集地区—;
? ? 》 2、《非,居民区指居民区【以外的?地区虽然时常有人】、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房屋稀少—的地区;
》
, 《 —3、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或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考虑树木自然】生长:高,度)
!
【。 线路电!压(KV)
!。 《 <:1
— 1《~10
【 3》5~11《0
《 220】
《 《3,30
—
《。。
》。
, 最【。小垂直距离(m) !
《 : 1.0
! 1.—5
!3.0
— 《 ,3.5
】 4.5—
—
,。
?
:
,
?。 注?1、居民区指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集镇等?密,集地区;
【。 】 ,。2、非居民区指【居民:区以外的地区虽然时!常有人、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房屋?稀少的地《区,;
— 3】。、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或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考?虑树木自然生—长,高度)?
:。。
》
—
《 , 线路电》压等级(K》V)
! 高压线走廊宽】度(m)
】 《 ,线路电压《等级(KV》)
】 高压线走廊【宽(:m)
《
》
【。
5】00
】 60~75【
— 6?6、1?10
! 15~25
】 ?
—
】 330
【 《 35~45
】 35】
【 12~20
【
《
? 《
【 220
— 30~!4,0
《
! ,。 》
《
【
(【六)市区《。内,规划新建的35【KV以上的电力线路!在城市中心地区、】高层建筑群区、【繁,华街道等和》重,要风景旅游》景区:及对架空导》线有严重《。腐蚀性的地区应【。。采用地下《电缆
(七!),架空:送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液(气)】体贮罐区的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与散—。发可燃性气体的甲】类生产厂房的间距】不得小于30米【
:第六节 电信工】程
第一百—七,十五条 邮政支【局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邮!政服务网《。点不宜大于》500米邮政支局用!地面积可按如下【表标准控制
—
, 邮政支【。局用地面积控制【表
?
— ?
!中心支局
—
45!00平方米 —
: 《。 一般支》。局
! 3:000平方》米 :
! ?
—。 , 邮政服务网点
!
, 《 200平方【米
】
—
】 ,
《
,
—
第一—百七十?六条 电话》局用:地面积?可按:下表:控制
【 电话局《用地标准《
:
!
? ? , 长?途枢纽?局
》 — 用地面积
【。。
》 ? (m2《)
】 :综合电信局
【
: 用】地,面积
! (m2) !
】端局用地《面积(m2》)
【 ?移动局用地面积(】m2)
— ,
!
》 ≤3万门【
【 :>,3万门?
【
?
》 —10000~1【5000《
— 500》0~8000
【
, 3【000
《。
》 40《00
— ? 3:000
!
《
第!一百七十七》条 电信等弱—。电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各种电话《通信、数字及数据】通信线路(》含有:线电视线路)等【弱电管道应统一规】划设计;
! (二)管道路】由所需?的全部管《孔,应一次建成》同一:管位上不得分期建设!;
】(三)支线》管道孔数除》应满足其《服务范围内终—期通信线路的—需要外尚《应预留1-2孔作备!用管孔;《
》(四:)大型局(万—门以上)《的出:局管道应至少有【两个引入《。方向
第七节 】 燃气工程
【第一百七《。十八条 天燃气门】站应布置在市—区的边缘或》郊区门站的用—地,应按规划统》筹安排门站的—用地面?积一般为5000】。~800《0,。平方米门站的—。消防设施《和,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
《。 第一百七十九条! , 城市燃《气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在邻近建筑区【最小风频的上风向】
(】二)储罐外沿与区外!建筑物的净距不得小!。于30米;储罐【外沿与区《内,建筑构物安全间距】按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三)与《铁路干?线外侧边轨》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与铁路支】线或专用《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5米
— (》四)与3《5KV以上》室外变电站的—围墙或室《内变电站的外—墙不得小于40【米
《
》第一百八《十条 城市燃—气管网管道压力【P分为?五,级具体如下
—
, ? 高《压燃气管道A0.】8
】 高压燃气管道B0!.4
! 中压燃气管道A】0.2
》。 中【。压,燃气管道《B0.005
【
— 低压燃气管道 P!≤0.005(MP!a,)
?
》 第一?百八十一《条 :城市燃气管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建筑物下》并不得在下述—场所敷设《高压走廊;动—力和照明电缆沟道;!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堆场—。
》 (二)高压【A和高压B级—管网宜布置在—。市区外缘避开居【民点
】 (三)工作压【力大于0.4M【p,a的燃气管道不应】布,置在桥梁上
】 (四)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路时应加!套管
—
第一百【八十二条 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的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及!。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
?
? ?。
? 项 ! 目
?
【地下燃气管道 【
—
:
》
《 , 低压 》
中!压
:
— ,次高压
【
?。
—
— B
《 A
】
—。 B:
《 , A
—
!
】 建:筑物的
》 : 基础
【
》 0.7
—
》 1.《0
:
《 1.5
!
【
》 ?
:
】。 :
? 《 外墙?面(:出地面处) —
【
》 《 :
: 》 :
》 4.5—
— 6.5》
】
! 给水管—
》。 0.》5,
0!.5
】 :0.5
— 1—.0
?
? 1.5
】
?
《
! ?污水、雨《水排水管
》。
1.!0
》 , , 1?.2:
】1.2
! 1.5
】 ? , 2.0
!
《 : ,
》 , 电力电缆(含】电车:电缆) 《
? 《。 直埋
】 , 0.5
! 《0,.5
】 0.5
—
? ,。 1.0
【。
, ? 1.5
! :
!。 在导】管内
?
? 1》.0
?
1.!0
— , 1.0
】 1.【0
《 : , 1.5
【 《
《 :
通!信电缆 《
】直埋
【 , :。 0.5
! 0.5
! 0—.,。5,
: 》 1.?0
? 《。 1.5
【 ?
】。
【。在导管内
! 1.0
】 1.】0
】 1.0
!。 1.0—
— , 1.5
!
】。
? 其他—燃,气管道?
》 ? D:N≤30《0,mm
【 《0.4
! 0.4
! 0.4【
: ? 0.4
【
0.!。4
?。
— :
《 : ,。 DN》>300m》m
?。
: 0.【5
:。
0】.5
! 0.?5
【 0.《5
【 0?.5
!
, ?
】 热力管
! , 直埋
】 : 1.0
】
, 1.0!
《 1.0
! —1.5
《
【2,.0
《 ?
—
!在管沟内(至外【壁)
【 : , 1.0
— —1.5
《
《 ?1,.5
》 2—.0
【 4.0
【。。
? ,
】
【电杆(?塔)的 》 基础
】 ? ≤?35:KV
《 ? : 1:.0:
,。
? , 1《.,0
【 :1.0
》 《 1.0
【 》 1.0
!
?
【 : >35KV】
? 2—.0
】 2?.0
《 2.0!
— :5.0
】 5.0
】
【 ?
:。 , ,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 》1.0
— 1.0
!
》 1.0
】 ? :1.0
》。 1.】0
!
》。
》。 铁路路堤—坡脚
《
5.!0
—。 5.0—
5!.0
》 : 5.0
! 5.0
!
:
《
—
? , 有轨电车钢轨! ,
【 2.?0
— 2.0
【
: 《 ,2.0
【 , :。 2.0
! , 2?.0
【
! 》 街树(至树—中心)
! 0.75【
《 0.7【5
—。 0.7—5
》 1.20
!。
【1.20
】
—
【。 注如?受地:形限:制无法?满足上表规定的净】距时:经采取防护》措施后净距》可适当?缩小但应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最《小净距?要求的规定
【
—第一百八十》三条 设计》。压力大于1.6【M,P,a、小于等于4【。.0MPa的—室外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 第一百八十四条】。 高中压《燃气调压站》用地面积300【0~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60】0平方米中低—压燃气?调压站的用地面【积一般?为30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一般为50~10】0平方米调》压站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调压站与其他建【(构)筑物》的净距(m)
!
《
?
?
, , 》设置
! 形式》
,
调压!装置入?口
? 【 燃气压力级制
! 》 建筑物
】 外墙】面
!重要公共
【 建】筑物:
》 铁路
【 《 (中心【线)
【 城镇道路
!
, 公共】电力变
! 配电【柜
!
! 《地上单
— 【独建筑
】 高压(A【)
《 18】.0
】 30.0
【
《 : 25.《0
》 5.0【
6!.,0
?
【
】。 高压(—B)
【 13.0
!
— 25.0
】 《 20?.0
》 4.0】
【 ,6.:0
《 ?
? ?
【。 ,次高压(A》)
!。 9.0
》
, 》。 ,。。18.0
! 1《5,.0
! 3.0
! : 4.0
【
【 ,
!次高:。压(:B)
! 6.0
! :。 12.0
! , 《10.0
》
? ? 3.0
— :。 4》.0:
【。
】 : ?中压(A)》
】 6.?。0
:
《 , 12.》0
》 10—。.0
】 2.《0
— , 4.0》
!
》。 中压(!B)
》 《 6.0
—
, 》 12.0
—
1】0.0
— 》2.0
!。。。 4.0
【
【。
— : 调压柜
【
《。 次高压(A】。)
【 : 7.0
】 14.【0
《 《 12.0
—
2】.0
》 4.0】
?
【 ,
:
, 《 次高压》(B)
— 《。 4.0》
》 8.0
! 8.【0
【 2.0
!。 4.0
!
【
【 中》压(A)
! 4.—0
? 8.】0
!8.0
【 1.0
】
? : 4.0
】 ,
》 :
— 中压(B) !
》 4.0
】 《 8.0
【 , 8.0】
— 1.0
】 》4,.0:。。
》
《
— , 地下单【独建筑?
《 , 中压(A【)
?
: 3.【0
— : 6:.,0
?。 6【。.0
】 ?
: 《 3.0
!
—
— ? 中压(B)
】
3】.0
【 6.0—
【 6.0
】
】 3.0】
:。
【
】 : 地 下
【 】调压箱
《
:。 《 中压(A》)
?
— ,3,.0
》 6.0
!
: : : ,6,.,0
— , ?
】3.0
—
》。
】 《中压(B《)
! 3.?0
? 6.】0
】。 6.0《
【 :
】3,.,0
! ,
【 第一百》。八十五条 燃气【储配站和气》化站的贮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满足!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一百八十六条 】瓶装供应站的—。用地面积一般—为,500~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0~200平【方米供应站的瓶库】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瓶装!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
】
】 《 【 — 总—存瓶容积(》m3) 《
! 建(构)》筑物
】 ≤1》。0
!>10?。
【
《
—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
,
— 30
》 3【。5
?
】
— , 多层民用建】筑
?
? , 10
! ?。。 15
》
【 :
》 ? 高层民《用建筑 《
《 : 30
【 , 《。35
—
!
重】要公共建筑 —
— 20
【 : 25
】
— :
— : 主要公《。路 :
— 10
【 《 10
—
— ?
,
— 次要公路 —
— 5
】 :。 5:
【
》
第【一百:。八十:七条 ?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小于1》立方米时可将其【设置:在建筑物的附属间】内但应通风》良好并有直通—室外:的门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
? 第一《百八十八条 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为1?至4:。立方米时可将其【设置在高度》不,低于2.2》米的独立瓶组间内】其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当气!瓶总容?积超过4立方米【时其防火间距按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 : ,。 独立瓶《组站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 《
? , ? 》 ? 【。 : 《 瓶组总容》积(m3)
! 》 建(构)—。筑物
】 <2
【 : 《2~4
— ?
—
,
: :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
: : , 25
—
【30
【
:。
》
》 民用》建筑 ?。。
】8
!10
】
—
: ? 重《要公:共建:筑 :
,
》 , 15
》 20】
:
】。
【 道路 —
》 5
】 , 5
】
【
,
?
第八节— 城市环卫》设施
?
第:一百八十九条 】在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设置公共厕所商业】区、市场《、客:运交通枢纽、—体育文化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公园及风—景名胜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其他城市用地【也应按需求设置相应!等级和数量的公共】。。厕所
】 第一百九—十条 城市公共厕所!。一般:街,道应每隔7》。5,0~1000米设置!一座:。繁华街?道宜为?300~5》00米设置一座建】成区:道路如?设置独立《式公共厕所》有困难时可设—置附建?式公:共厕所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 》旧城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公共《厕所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新:建,。建筑和营业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应在临》街处设一座》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
?
, 第一百九十一条! ,独立式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不宜少于10—0平方米《其中20~30平方!米应作为环卫工人作!息站独立式公共厕所!应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设计和建造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独立式公共厕】。所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
【
?
第一》百九十二条 废物箱!。一般应设置在道路】两侧和路口、—居住区和人流密【集地区?。设置间距商》。业大街宜为25【~50米交通干【。道宜为5《0~8?0,米一般道路宜为8】0,~,100米《
:。
《。 第一百》九,十三条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应为:70米在《新,建住宅区一般每四幢!应设一个垃圾收集】。点城区每《0.7~1.0千平!方米应设置一座小】型垃圾?收集:中转站用地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得小于5米
!
》 ,第,一百九十四条 供居!民直接倾到垃—圾的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其收:集,服务半径不》大于200》米,占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
第一百!九十五条《 生活垃圾转运【。站应设置在交通方】便且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单独设置】的大、中型垃圾转运!站与周边建筑的间距!不小于?30米?转运站应《采用封闭的建筑形式!外形装饰美》观并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要求
!。第九节 《城市管线《综合
《第一百九十六条 城!市各类架空敷设【的管: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架空线线杆宜【设置在人行道—上距道路路缘石不大!于1米的位置;有分!车带的?道路架空线杆宜布置!。在分车带内;同【一性质的工程—管线宜?合杆架设《;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地段架空敷设的【工程:管线:应与工程管线通过地!段的:城市详?细规划相结合
【
: (二—)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 :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的!。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 ?
? : 名 】称
?
《。 ?建筑物(凸出—部,分)
【 道路(【路缘石)
! : 铁路《(轨道中心)—
,。
热】力管线 《
?
《
: ,
》 , ? ,。电
【。 : 力
! : 10KV边导线!
?。 2.】0
:
— 0.5《
【 杆高加3.0
】
【2.0
【
《 :
】 3?5KV?边导线
! : ,3.0
》 —0.5
! ,。 杆高?加3:.,0
】 4.?0
!。
》
1】10KV边导—线 :。
》 : 4.0
】 : 0.5
! 杆》高加3.0》
《 《。4.0
】
《
】 电信杆—线
【 2.0
】。 ? 0.5—。
:。 》 4/3杆高
! 》 1.5
》
《
】
— 热:力管线
》
— 1.0
— : 1.5
】
— 3.?0
!
》。
?
【 (三)—架空: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的》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m)】
—
《 ,
【 名称
【 : 建》筑,物
】 (顶》端)
】。 道路《(,地面)
】 铁》路
— 《 (?轨顶:)
》 电信线 !
》 热力
【 — 管线《
【
,
— ? ?电力线?有防雷装置
! 》电力:线,无防雷装置
!
—
! 电力《
【 : 管线
【 《10KV及以下【 ,
【 3.?0
》 7》.0
— ? ,7.5
《
? 2.0【
】4.0
《
, ? 2《.0
?
》
《 :
《 , 35110K!V
!4.0
— 》7.0
! 7.5》
3!.0
》 : , , 5.0
! 3《.0
—
《
》
, 电【。信线:
《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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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力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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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横跨道路或无轨!电车馈电线平行的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
】
第一百】九十七条 凡—在城区现《有道路、郊区公【。路及规划道路—内埋:设,管线:。均应按管线》综,合规划断面确定的】位置安排各》。类管线应在道路【红线内平行道路红】线敷设走向顺直并尽!可能综合设置—不能综?合设置的应》。。有各自?独,立的敷设带老城区道!路狭窄、现》状管线繁多的地段】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线:的位置
—
》第一百九十八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宜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的情况交通运!。输,繁忙:或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动车道!、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兴建地下》铁立体交叉等工程】。地段;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需同时敷设两—种,以上工程管》。线,及多回?路电缆的道路;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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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
《 (—二)腐蚀性介质【管道的标《高应低于沟内—其,。它管线?;
《。。 , ?(三)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严:禁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 (四)凡有可能!。产生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
—
《 第二百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在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曲线让大管径管线!;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新!建的管线《。让现有?的管线
《
第二!百零一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宜相对固定》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污
—
【第二百零二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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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线》。
】 名称
【 》电力管线
—。 《 , 电信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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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管?线
《 《 燃气?
《 —管线
【 给水
—
】 管线?
: —雨水排水管线
【
《 , 污水排水管线】
》
》
】 直埋 》
》 ,。 管沟《
:
? 直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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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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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埋 】。
【 管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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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小《覆土深度(m)
! ? 人《。行道下?
《 0.5【0
》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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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0.70《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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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行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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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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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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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0【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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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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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 ?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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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0KV以上直—埋电力电缆管—线,的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0米
【
第《二百零三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附表六【的规定当《受,。到道: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可】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
:
【第,二百零四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交叉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应《为电力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其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附》表七的规定
【
》 第二百零五条 】 城市各类管—线,工程在穿越》市区道路《、郊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绿化地带、人防设施!、河道?、,建,筑物以及消防、净】空控制和其它管【线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签订协》。议,书,。
》
第二百—零六条 城市道路!下的各种工程管线】应与城?市道路?的新建或改造—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建成后的》城市道路应特别严】格,控制:批准破路埋管—。
》
?第二百零《七条 《城,市道路下的》各种工程管线必须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并应与道路绿【化和地面杆线相【互协调合理配置【城市地?。下地面空间资源【各种工程《管线的井盖应—与所在位置的—地面铺装相》协调
! 第二百零》八条 工程—管线在城市道—路下面?的埋设位置》应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当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埋设—有困难时可》将雨:、污水管道》等埋设在《建筑退让间距和【机动车道下但—在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的快车道下不应埋设!工,程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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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条 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布置给水管;】超过:4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布置给《水管、燃气管和污水!。管;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分别布置各种【管线
! ,第二百一十》。条 :当,某些管线仅》在道:路一侧布置时应【。。在,道路交叉口或路【段每隔15》0-20《。0米预埋过街横【管或过街管沟—以减少?用户接线造成—的破路
《
,
第【二百一十一条 在城!。市道:。。路下性质相》同的多种管线应【同沟敷设尽量减【少城市地下空—间的:占用各种《。。。电信管线《、有线电视管—。线和各种数字传输】线,路,均应统一安排同【沟敷:设检修井可》以错开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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