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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 市:政工程管理 !第,一节 ? ,城市道路 —第一百二十》三条 《。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各级《公路进入城市—规划建成区即成【为城市道路的组成部!分其布局和设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各!类,道路规划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     城市各类!道,路规划指标表 】 】 》。 道—路 : 《 》类型 《 , : , 设?计车速(km/h)! : : 》红线:宽,度,(m) 【 : 交叉》口间距(《m) 】 道路网密【度 【 (km/km】2) ? 《 道路—中机动车《车道条?数(条) ! 】 【 快速路 】 60-8!。0 《 , 35-4】0, 》 150—0-2500 【 — 0.3-0.【4 — 4-6 】 ,。 — 】 ?主干路 — : , : 40-60 ! 》40-50 — ,。 《 700-12】00 【 ?0,.8-1.》2 《 4—-6: — ! 次干路】。。 【。 , 40 ! , 30-4》5 : — 350-500】 》 1.2—-,1.4 《 — 4-6 【 , 】 》 支  路【 ,。 】。30: — , 15-《20 》 15【0-250 ! 3-4 ! 》 2 》 : 《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上空》建设建(构)筑【物时主干路以上(】含主干路)机动车道!净高:不得小于5.0【米其它机动车道净高!。不得小于4.5【米 】。 第一百二十六条】 城市?道,路的最小纵坡应大于!0.3%(遇特殊困!难纵坡小于0.3】。%时应设锯齿形边】沟或:。采,取其他排水措—施)主干路最大纵】坡不宜大于5%快速!路不宜大于4—%, —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网:节点相?交的:道路宜为4条不得】超过5条城市道【路相交时宜》采用正交必须斜【。交时其交叉角—不得小于45°【且不宜采用错—。位交叉、多》路交叉?和畸形交叉 — ?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立交?。道路口、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50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平面交叉】口 》 ,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中应做!好交通组织》设计合理组织车【。流、:人流:合理布设各》种车道、交通岛、交!通标志与《标线路口渠化进口车!道,宽度一般为2.8】-,3.25米 【 第一百!三十条 未进行渠】化的平面交叉—口路缘石转》角半:径一般按以下要求】控制主干路》20-30米次干】路1:0-:20米支路5-【1,0米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城》市主、次干路平面】交叉口应根》据,车辆流量《、,流向设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数;进口展宽【段长度应根据灯【控时间内停候的【车辆数决定》一般不小于自外侧】缘,石曲线末端向后【50:-80米《出口展宽段长度一】般为自?。外侧 缘石】曲线末端向》前30-6》0米展宽段的—宽度不应小于一【。条车:道的宽度《当出:口,道车道?条数:达3条时可不展【宽 ?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交叉:口竖向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条》道,。路相交次要道路服从!主,要道路; 》   》 (二)主、—。。次,干路交?叉口范围内的纵坡宜!小于或?等于2%; 】    《(三)?交叉口竖向设计标】高,应与:周边场地标高—协调; 《   》 (四)合理安【排变坡点和》布置雨水口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市内公共》交通应处理好—与对外客运》交通之间和不同【性质的公共交通【之间的衔接关系【以方便旅客换乘 ! 》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交停靠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一)市区公—。交停靠站《间距一般按400~!600米《控制; 》    (二)】。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的主:要出入?口50?米,范围内应设》公,交停靠站《有条件时《应尽量与《对外客运站》(场:)相结?合;:    【(三:)立交道口、—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外50米》范围内?严禁设置《非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   》 (四)快》速路、主干路上的】公交停靠站》宜采用港湾式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能满足二【辆公交车辆同时停】靠的需求并不应【少,于两个?公交车停车位;【    【(,五)路段《上,公交停靠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米;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米】;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方!向迎:面,错开30米; 】。    (—六,),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公交停靠站】换乘距离不得大【于200米 — 》 :第一:百三十五《条 城市道路与铁】路相交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宜采用正交斜!。交,时交角应大于45】°;: , , ,    (二—)干路与铁》路相交时应》采用立交; !   (三)城市】道路:与铁路平交时道路线!形应为直线且直【。。线段:长,度从最外侧钢轨【外缘:起不应小于30【米; 《。    (四)道!路平面交叉》口,缘石转弯曲》线切点?距最外侧钢轨外缘】不应:小于30米》 》 , 第一百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在】城市道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建设项目宜只开】设,一,个,机动车道出入—口(消防《专用道除外但消防专!用道不得破》。人行道路《缘石)?;当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则】应向较低一级—城市道?路上开口并尽—可能远离交叉口;】相邻:建筑应尽可能—共建机动车出入口通!道 》   ?(二)城市主干【路上:机动车?出入:口,间,距不宜小于30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100》米    】(,三)在城市》道路:交叉口附《近开设机动》车道口时不应—设置在交叉口—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范围内受地!形限制或《交叉口无展宽—段时:主干路上距离—平面交叉《口不应小《于,8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50》米、支?路上不应小于—30米?(自外侧缘石曲线】末端起?) 】 第:一,百三十七条 在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公共停车场(库【。)的:。选址应?符合:咸宁市停车场—。规划要求 》    —(二)公共停车【场(库)出入口【宜设置?在次干路和》支路上如需设在主干!道上则应设专用通道!与主干路相》连 : :   ? ,(三)?室外公共停车场【绿地:率不应小《于20%其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5米的绿化隔离带与!其它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5米【的绿化隔离》带停车场内应按停】车方式?和间距?种植:高大乔木停》车,场地:面,宜选择网格式—绿,化铺地 —  :  (四)独立【建设室内公共—停车库?时建设基地内绿【地率不得《小于:25% 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 !  《  (五)》当室内公共停车库与!其他性质的建筑【。。合建时停车库面积】不得小于总建筑【面积的50》%建设基地内—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 —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一)—。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 —  《  (二)出—入口:至桥隧坡道起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出入口至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三十】条的:要求  【  (三)5—0~1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必须采【用双车道;1—0,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米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城市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米;    !(二)?小区路路面宽—6~9米; !  : (三)组团—路路面?宽3~5米; 【   》 (四)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米 】 第一百—四十条? 城市居《住区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机动车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沿街建筑长度超过1!6,0米时应设不小【于4米×4米的消防!车通道;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 , (二)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米纵坡不应—大于2?.5:%;:   — (三)《。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 !    (—四):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m:) — — 》。 ? ,。    《      —    《      —道路级别 【 : 与建、!构筑物?关系 — 《。 居住?区道路 — : 小区路【 《 组—。团及宅间小路 【 》 《 》 ? 建《筑,物面向 《。 —。 道路 】 无出!入口:。 《 , 高》层 《 5 ! 》 3 — : , 2: 》 》 , ? 多层 ! 3! , 3 ! 2 ! — — — 有出入口 ! :。 --》--:-, ? ? 5 【 《2.5 】 ? :。 ,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 》 , : ?高层 ? 【 4 ! 2 !。 ,1.5 — 】 !。多层 》 ? 2 】 : :2 《 《 1:.5 《 ! 【 围墙《。面向道路 — 【1,.5 】 1.5 【 , : ?1.5 》 ? : 》    》 ,注居住区道》路,。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 第一百》四十:一条 ?城市道路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    (二】)道路绿化与—市政公用设施及【地下管线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既要保—证树木有必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又要保!。证市政公《用,设施:与地下管线有—合理的位置 — 《 第一百四【十二条 城市—。公共步行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满足行人活动要求】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和交通连续性避【免无故中断和任【意缩减人行道 】    (二)】步行交?通,设施应符合无障【碍交通要求 】    (三)人】。行天桥净宽不宜【小于:3.5米人行地道净!宽不宜小于5米;】人,行天:桥,或地道?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人,。流集散区面积不宜】小于50《平方米? ,。    (四)!商业步行区的道路】设置紧急安全—疏,散,出口间隔不得大【于160米;应满足!送货车、清扫车和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商》业步行区和大型超】市距公共交通—停靠站?的距离?不宜大于10—0米;商业步行区和!大,型超市附近应有相】应规模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或多!层停车库其》至商业步行》区进出口的距—离不宜大于200】米 — 第一百四【十三条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人行道在交叉—路口、单位出入【口、街坊路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和?隧道等路口应—设缘石坡道 【  ?  (二)》城市重要的道路、】建筑物、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 《 ,    (三【)城市道路》、广场、《步行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连续的盲道 !    》(四)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公交停靠站及【必须改变行进方向】的位:置均应设提示盲道】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商业繁华!地区大型《。超市、会展中心【、机场、《火车站?、长途?车站、客运》码头:等公共?。建筑附?近应设置出》租汽车?候车专用场(道【)和社会车辆停车】场 : :。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城市《。人,行道上的各》种地面设《施(如:消火栓【、电话?亭、广?告灯箱等)必—须统:筹安排?不得影响《步行交通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 ! : ? 第一百四十六条!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路灯等《线杆不?。得占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道道》路绿化不得影响【。。道路行车的安全 ! 》 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城市《铁路和郊区公—。。路两侧应划定—隔离带在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但,可绿化造林或耕种;!经批准也可开挖【沟渠、埋设管道【、架设杆线、开辟服!务,性车道隔离带宽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   》 (一)铁路干线】、国道?、快速公路两—侧各20米; 【 ,    (二)铁!路支线?、主要公路》两侧各15米—。;  —  (三)次要【公路两?侧各1?0,米 第《二节: 城市用地竖向 ! 第一百四十八条】 城市用地竖向标】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满足!各项:工程建?设场地?及工程管线敷设【的高程要求》; 《    (二)满足!城市:道路交通《。和,广,场的:技术要?求;  【  (三)满—足城市地面》排水及防洪与排涝的!要求 】 :第一百四十九条 】 用地自然坡度小】于5%时宜规—划为平坡式》;大于?8%时宜规划—为,台阶式;台地的高度!宜为1.5~3.0!米 ? , : : 第一百五十条 】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应用护》。坡或挡土墙连接;】。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米时应在挡》土墙顶或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坡顶加设!防护:。设施 — , : 第一百五十—一条 在建(构【),筑,。物密集用《地紧张或有装卸【作业要求的台地【应采用?挡土墙防护;在人】流密度?大工程地质条件差的!地带:不,宜采用土质护坡 ! 第一】百五十二条 挡土墙!高度宜为《1.5~《3,.0米超过6—.0米时宜采—用退台处理退台宽度!不应:小于1.0》米退台?。高度以?1.5米左右—。为宜 — 《第一百五十三条 】城市用地竖向—设计应有明确的【景观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保【留有:明显特征《的,地形:、地物;保持和【维护:城市绿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护有价》值的:自然风景和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地点—、区段和设施;保护!和强化有特色的、】自然的和规划的边】界线 —   (二)城【市用地?作分台处《理,时挡:土墙:、护坡的尺度和线】形,应与环境协调—尽量少采《用挡土墙《;城市公共活动【区宜将挡土墙、护坡!、踏步和梯道等【。室外设?施与建?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规划;地形复杂!地带的挡土墙、护】。坡、梯?。道等室外《设施较多时其形式】和,尺,度应有韵律感;公】。共活动区内挡土【墙高于1.》5米:、生活?生产区内挡土墙高于!。2.0?。米,时宜进行绿化遮蔽或!艺术化处《理 》   (三)—城市滨?水地区的竖向设计】应规划?和利:用好近水空间 【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地块【。竖向设计不得造成邻!近山体的破坏也不】得引起邻近地—。块和建?(构)筑物的—安全事故《。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地块的设计—高程应比周边道路】最低路段的》高程高0.》2米以上;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有内涝威胁的地块】应配套建设》防洪:排涝设施《 第!一,百,五十六条 》设防洪?堤时的堤顶高程和不!设防:洪堤时的用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防洪标准和》国家现?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确定 !。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广场的最小坡】度不应小于0.【3%:最大坡度不得超过3!% — 第一百五十八!条 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居住区内的挡土!墙与居住建筑的【间距:应满足?住宅日照、》通,。风,及消防要求》;    (二】)位于建筑北—侧的高度大于2【。.0米的挡土墙和】护坡的底部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建筑!控制间距《的一半且挡土墙和护!。坡的底部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米 第三节 】。城市水源《保护与?给水:工程: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具《有城市供水水—源功能的水库—、河流必须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工业项目】、,度假村、游乐园、疗!养,院,及居住小区不得向】城市供水水》源的保护水体—内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禁止在》水库、河流流域范围!内开山采《石以及?一切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活动 — 第【一百六十条 城市的!水资:。源和:城,市的用水《。量之间应保持—平,衡,以确保城市可持续性!发展:。 : , 《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城市水源引水渠!道和输水干管两侧】必须严?格保护加强》绿化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城市:。水源引水渠和长江潘!家湾至咸安宝—塔的供水管道两侧的!建(构)筑》物外壁至渠》道外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城市其》他长距离输水干管】两侧不得小于10】米 】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城市输水《干管不得《少于两条配水管网】宜为:环状管?网,树?枝状管网供水区【。域内不允许》间断供水的》用户应自行设置【安全:水池: ? 第—。一百六?十三条 严禁生活】饮用水?管,网与非生活引用水管!网,连接严禁自备—水源与?城市自来水管网【连接 】 第?一百六十四条— 城市给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一)自备水源供【水的工矿企业和公共!设施的用水量—应,纳入城市用》水量中由《城市给水工程进行统!一规划 【  : (二)水厂厂区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在绿化防护!带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厕所、污《水坑和污水干管 ! ,    《(三)给水管—在车行道《下的管顶最小—。覆土厚度金属管道】一般:不宜小于《0.7米非金属管】道不小于1.—0~1.2米 】    (四【)城市给水管网干管!的管径一《般在0.2米以【上配水管的管—径一般至少0—.1米供给》消防用水的配水管】管径应不小于0.1!5米接户管管径【不宜小于0.02】米 ?。   (五)给【水管网?相,互交叉时其净距不】应小于?0.15米与污【水管相?平行时净距》取1.5米 —。。 第四节 城市】排水工程 》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城》市排水系统远期宜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老!城,区近期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 第一【百六十六条》 ,优先建设城市污水】收集系统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水平—。实行分?流制排水体制—的地:区建筑物《室内污水管道系统及!阳台排水严禁—与屋面雨水管道【系统混?。接,住宅阳?台必须?。设置独立的洗涤污水!立管排?至室外污水管道系统! , 《 ?第一百六十七条【 在受地形条件【或地:理位置限制没有敷】设或暂时《没有敷设城市污水】。管道的?地区其?生产、?生活:污水应自行处理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 ? 第一百六》。十,八条 工业》废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道不符】合规定水质》。标准的?必须自行处》理或集中处理达到标!准后方?能排入 《 第】一百:六,十九条 医院的】生活行政区与医【疗区的污水》应分流医疗污水必】须经无?害化处理《。后方能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 】 《第一百七《十条:。 城市?。排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污!水处理厂厂址与【。城市工厂和生活区】。应有30《0米:以上距离并设卫生防!护带   】 (:二)污水《。干管一般沿城市道路!布置道?路宽度超《过40米时》可在道路两侧各【设一条污水》管 : :    (三)污水!管道在车行道下【的最小覆土厚度【不宜小于0》.7米最大埋深【不超过7《~,8米  【  (?四,)街道两侧雨水口的!间,距一般为2》5~60《米雨:水口连接《管的最小管径0.】2米坡度一般为0.!01连接到》同一连接《。管上的雨《水口:不宜超过《两个   】 (五)检查井【应设置在《。排水管渠的管径、】方向、坡《度改变处检查—井的最大《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检查井最《大间:距 ! 《。 》 ?管渠类别 》 》 管径或—暗渠净?高(m?m) 》 《。 最大间距(m)! — 管渠类别 】。 】管,径或暗渠《净高(m《m): 【。 最大间距(m)!。 ! ! 污水》管道 《 , <7】。。00 《 ? 50 】 雨水管渠!。和合流管渠》 】 <700 — , 》 ,75 ! ! 700-】1500 【 75【 《 , 7《00-1500 ! 1【25 【 【。 — >?1500 》 —。 120 】 : >150—0 《。 》200? ! ,   第】五节 城市—供电工程 —第一百七十一条 】。城市:变电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一) 尽可能的【接近主要用户—靠近负荷中心 】  ?   (二) 【便于各级电压线路进!出,线布置进出》线走廊?与变:电站站址应》同时确定《;    】 (三?) 建设《地点工程地质条件】良好地?耐力:高地质构造稳定;】 ?     (四)】 地势高且尽可【能平坦不宜》设,置在低洼地》段;: 《    (》五) ?交通运输方便市政】配套:设施:可靠; 《     (】六) 应避开重【要军事设施、—。通讯电台、电信局】等,必要时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     【(七) 应避开易燃!、易:爆区; 》 ,     (八【) 与电视差—转台、转播台、无线!电台的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 第一百七【十二条?。 ,变电站用地面—积可按下表控制【   《  11《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 【 【 变压》等,。级 】 《(KV) ! 主变—容量 】。。 (M【VA/台数) 】 ? , 用《地面积(m2—) — 《 【 》户外式?。 — : 半户外式 】 , : 】 11!0/10《 , , 20】-,6,3/2-3》 》 3000-5!000 】。 15》00-3000【 — 《   —  220-5【0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 《 — 变压等【级(:KV)? 《 》主变容量 【 (!MVA?/台) — 结【构型式 ! 用地面—积(m2) ! 》 ! :。 500/220】。 【 750/》2 【。 户外式》 《 , 98—0,00-?。11:00:。00 》 ? — 【 220/1—。10及220/【10 ! 90-1》80/?2-3 【 户外式 】。 《。 1200】0-3000—0, 【 — —。。 2:20/110 】。 ? , 90-180】/2-3 ! 户外式— 》 800【0-200》00 《 : ? 《 ? 22】0/1?10 【 90-180!/2-?3 ? 半【户外式? — 50》00-?8000 【 】 》 2》20/1《10 《 ? 9《0-180/2-3! — 户内式 【 》 , 2000-—4500 — , , 《。 】 第一百》七,十三条 城市规划】建成区内10KV】及其以?下等级的线路原则】。上应采用埋地—敷设现有架空线路应!。与电网改造和—城市建设相结—合逐步改为地—埋敷设 《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城市供电工!程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路径应?做到短捷、顺—直,减少同道路、—河流、铁路等的交】叉避免跨越建—筑物架空电力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对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或接?近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不》得小于下列两表的规!。。定值     1!~330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 ! — —。 【线路电压(K—V): 【。 1~10 【 《 35 【。 66】~110 — 》 220 】 ? 330 ! — — : 垂直?距离(m)》 【。 3.0 【 4.0! 】5.0 】 6.0 ! 7—.0 》 》  【 ,  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 ? — — 【线路电压《(K:。。。V) 】 <1 ! 1~1【0 !35 【 6《6~110 — :。 ? 220 【 330! ? 】 , 】垂直距离(m)【 : 《 , 1.《0 — 1.5 ! 》3.0 《 : 4.0 ! — 5.0 —。 》。 6.0 — !。    (二】)对:35KV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应加!以保护; 】   (三》),规划新建的6—。6KV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城市中!心地区或重要风【景旅游区; !   (四》)市区内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新建》和改造为《满足线路《导线对地面和树木间!的垂直距离杆—塔应适当增加高度、!缩小档距在计算导】线最大弧垂情况【下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应分《别符合下列两表的规!定   》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间?最小垂直距离(【m):(在:最大:计算导线弧垂—情况下?) 》 《 — 《 线路经过地区】 】 线路电压(KV)! , ? 》 , : 】 <1 【 《1~1?0 — 35~110! , ? 220【 》 , 330 ! ! ? 居民—区 】 6.0 【 , : 6.5— 7!.5 — ? 8:.5 — 14.0 ! ! 《 —非居民区 】 , 5.0 】 【5.:0 !6.0 — 6.5 ! 《 7.5— :。 ? —。 ? —交通困难《地区 《 ,。 ? , 4?.0 》 : : 4.?5, 【 5.0 — 5.5! — 6.5 【 】 ?  : ,  注1、居—民区指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集镇?等密集地区》;     !    2》、非居民区指—。居民:区以外的地区虽然】时常有人、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房屋稀《少的地?区; 》    《     3、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或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考虑树木自然【生长高度) — , 《 【。 , , 线路电压!(KV) 》 ? <1 ! 》 ,。1~1?0 【 , 35~1》10 ? , 《 2?20 【 330 ! — 【 最小—垂直:距离(m) 【 — 1.0 — ,。 ? 1.5 — 【3.0 》 3【.5 《 , ? 4.5》 《 , ? 《    》 ,注1、居《民区指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集镇等密《集地:区;: ?     》。  :  2、《非居民区指居民区以!外的:地区虽然时常有人、!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房屋稀【少的地区《;    】    《 3、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或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考《虑树木自然生长【高度) 【 】 】线,路电压等级(—。KV)? 《 高压线走!廊宽度(m)— , — 线路《电压:等级(K《V) 《 — 高压线走廊宽(m!) — 【 !500 【 ? 60~75 【 【66、110— ? : 15~25】 ! 】。。 , 330》 , 3】5~45 》 3】5 】。 ,1,2~20 【 】 — ?220 — 》。30~40 ! ?   —   【 】    (六!)市区内《规,划新建?。的35KV以—上,的电力线路》在城市中心地区、高!层建筑群区、繁华】街,道等和重要风—景旅:游景区及对架空【导线有?严重腐蚀性的—。地,区应采用地下电缆】    (—七)架空送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液(【气)体贮罐区的【。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与散发可》燃性气体的甲—类生产厂房的—间距:不得小于30米【 , 第六节 电信工!程 第一》百七:十五条 邮政支局】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邮政!服务:网点不宜《大于500米邮政】支局:用地面积可按如【下,。表标准?控制    【 邮:政支:局用地面积控制【表 ! 《 】中心支局 ! ? 4500平方【米 ? 一般!支,局 — 3000平!方米 】 ? — —邮政:服务网?点 【 , , 2:00平方米 【 《 ? , : — , ? , 】 ? 第一百七十六!。条 :电话局用地》面积可按下表—控制:    》 电话局用地标准 ! — , 】 长》途枢纽局《。 】 , 用地《面积 【。。。。 《 , (m2) ! 》综合电信局 【。 , : —用地面积 ! (m】2) — 端局用】地面积?(m2?), —。 : 移:动局用地面》积,(m2) ! ! ≤】3,万门 ? 《 >3—万门 》 , 】 : 1】0000~》。15000 — , 》 500《0~8000 【 ? 《3000 ! 4000【 】30:00 》 【 : , 第一百七!十七条 电信等【弱电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  :  (一)各种电话!通信、数字及—数据通信线路—(含有线电视—线路)等弱电—管道应统一》。规划设计; 【    (二)管!道路由?所需的全部管孔应一!次建成同一管位【上不:得分期建设》; 《    (》三)支线管道孔【数除应满《足,其服务范围内—。终期:。通信线路的需要外】尚应预留1-2【孔作备用管孔;【  ?  (四《)大:型,局(万门《以上)?的,出局管道应至少有】两个引入方向— 第七节》 燃气工程 第!一百七十八条 【天,燃气门站应布置在】市区的边《缘,或郊区门站的用【地应按规划》统筹安?排门站的用地面【积一般为《5000~80【00平方米门—站的消?防设施和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 第一》百七十九条 【城市燃气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在邻《近建筑区最小风频】的上风向 】   (二》)储罐外沿》与区外建《筑物的净距不得小】于30米;储罐外】沿与区内建筑—。构物安?全间距?按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  (三)》。与铁:路干线外侧边—轨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与铁路支】线,或,专用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5米 》    —(四)与35KV以!上室外变电站的围墙!或,室内变电站的外墙】不得:小于40米 — 第】一百八十条 —城市燃气管网管道】压力P分为五—级具体如下 【 ,。     高压燃气!管道A0.8 【     【高压燃气管道B0.!4     !。中压燃?气管道?A,0.2   !  :中压燃气管道B0】.005 —    》 低压燃气管道 】P≤0.00—5(MPa) 【 【第一百八十一—。条 城市燃气管【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建筑物《下,并不得在下述—场所敷设高压走廊;!动力和照明电缆【沟道;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堆场 ! , , ,(二)高压A和高】压,B级:管网宜布置在市【区外缘避开居民点 !    (三】)工作压力大于0.!4Mpa的》燃,气管道不应布置在桥!。梁,上    (!。四,)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路】时应加套管 】 ? 第一百八十二条! ,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的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及】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 《 , 《 项  !  目 【 地下—燃气管道 ! — , 】 低压? ? 《 :中,压 : 次高!压 《 】 , : , 》B 》 ? A: : B【 A! ! — 建—筑物:的 】 基础 《。。 , 0【.7 《 《 :1.0 【 1.—5 : : ? — ? !。 , : 《 ? ? 外墙面(》出地面处) ! — 《 ? : 【 , , —。 4.5 — 6】。.,5 【 — 《 给水管【 0!.5 《 0.5! ? , 0.5 ! —1.0? 1!.5 ! 》 ? 污水、】雨水排水《管, 》 , 1.0》 ?。 , 1》.2 》 》1.2 》 : 1.—5 【 :2.0 【 : 》 】 电力电缆(—含电车?电缆) 】 直埋— 》 0《.5 《 0【.5 】 0.5 【 : 1.—0 ? , , 1.5【 》。 : ? 《 》 在导管《内 !1.0? 【 1.0 】 ? 1.0 】。 : 1.0 【。 》 1:.,5 : 】 》。 通信】电缆: ? 直埋】 : 0.!5 : , 《。 0.5 【 0【.5 ! ,1.0? , 1.!5 ! : 【 在导管—内, 】1.0 【 《1.0 》 —1.0 【 1.0 !。 《 1.5 — 《 : 》 , , —其他燃气管道— 《 》DN≤300m【m 】 0.4 】 ? 0.《4 【 0.4 】 ,。 , ?0.4 — 0.【4 《 — 《 》 D?N>300mm【 ? 《 , 0.?5 》。 ? 0.5 — —0.:5 !0.5? : 0.】5 : 】 ? 热!力管 《。 【直埋 【 1》.0 】 1.0 ! ,。 1.0— 】1.5 】 2.0— — : !。。 在管》沟内(至《外壁:) : , , : 1.0 !。 1.】。5 【 1.5》 》 ?2.0 《 , ? 4.0 ! 》 ! ?电杆(塔《)的 《。 基础 — 【≤35KV 【 》 1.?。0 ? 1【.,0 : 1】.0 【 , 1.0 】 1—.0 《 — 【。。 ? , >:35KV 》 : 《 2.0 ! 2.0 ! 《 ,2.:。0 】 5:.0 》 ? 5.0》 ? 【 】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 ? ? 1.0》 【。 1.0《 : , : 1.》0 《 ? 1.0 — 》 1.0》 , ? 】 , ? ?。 铁路路堤坡脚 ! 【5.0 ! 5.0 】 ? 5?.0 ! 5:。.0: ? ? 5.0 【 ! !有轨电车《钢轨 《 《 2.0 【 ? 2.0 】 【2.0 — 《 2.0 — 2.0! 【 ?。 ! 街树(至树—中心) 《 — :0.7?5 【 0.75 】 , , 0.75 ! , 1.2!0 》 ,。 ?1.20 【 — :     注】如受地?形限制无法满—足上表规定的—净距时经采取防护措!施,后净:距,可适当缩小》但应: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最小净—距要:。求的规定 》 第一!百八十三条 设【计压力大《于1.6M》Pa:、小于等于4—.0:MP:a的室外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 高中压燃气—调,压,站用地面积3—00:0~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600?平方米中低》压燃气调压站—的用地面《积一般为30—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一般为50!~1:。00平方《米调压站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   调压站与其他!建,(构)?筑物的净《距,(m) 《 》 ,。 ? 《 —设置 ? ? 《 形式《 — :调压装置入口— 【 , 燃气压力级【制 !建,筑,物 】 外墙》面 》 重要公共 ! !建筑物 】 铁路 ! (中】。。心线) — 城镇道!。路 》 公共电力变!。。 《 配】电柜 — ? 】 地【上单 ! ?。。独建筑 《 高压!。(,A,) : : : 18.0 ! 30!.,0, 》 2《5.0 【 ? 5.?0 【 6.《0 》 — — 高压—(,B):。 《 13.】。0 【 25.0— 》 20.0 】 4】.0 》 6.0 !。 】 》 次【高压(A) 】 : 9.0 ! , 18.】0 ? ? , 15.》0 》 ? ,3.0 ! 4.0》 ? 【 : 】次高压(B) !。 6【.0 《 : , ?12.0 — : 10.【0 !3.0 【 : 4.0》 : 【 【 《中压(A) — 》 ?6.0 】 12.0【 ? : 10》.0 《 《 2.0 — ? 《4.0 【 【 , 】中压(B《) ! 6.?。0 【 12.0 【 : , 10—.0: 【 2:.0 】 4.0 ! : 【 调压!。柜 — 次高》。压(A?) 《 , 7—.0 【 14.0 】。 12!.0: ,。。 — 2.0 【 4.【0 ? ? ! 次【。高压(B) 【。。 《 : 4.0 》 《 ?8.0 》 》 8.0 【。 2—.0 】 , 4.0《 , ? ! 中压!(A:) : ? , 4.0【 , : : 8《.0 ? 》 , 8.0 】 《1.:0 : 《 4.0— 《 : ? — ? 中压(B—) ?。 《 4.0 】 》 8.?0,。 8!.0 】 1.0 】 》4.0 【 ! 【。地下单?独建:筑 !中,。压(A) 》 , , 》 3.0 !。 6.》0 】 6.0 【 》 — 3.0 】 【 【 中压—(B) 【 ? 3.0 — , , 》6.:。0 — 6.0 【 》 》 3.】0 《 ! , — ,地  下 — 【 调压箱 】 ? 中压?(A) — : 3.—0, , ? : 6.0 — 6.!0,。 ? ! 3—.0 】 ! 》中压(?B,) 》 3.【0 ? 》 6.0 — 《 6.0 】 《 ! 3.0 —。 ! 第】一百八?。十五条 燃气储配站!和气化站的贮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满足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 【。 第一百八十六条 !瓶装供应《站的用地面积一般】为,5,00~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0~2】00平方米》供应:站的瓶库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瓶装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 ! 《 ,  :   ? ,       【       总】存瓶:容积(m3) 】 ? 建(构!)筑物 !。 ≤《10 ! >10 》 , 》 《 — ,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 【 30 】 35 !。 — , 》 , 多层民用建筑! 【 10 ! 15 【。 : ? — 高】层民用建《筑 《 , : ?30 】 :35 》 ! — , 重要公《共建筑 》。 【20 ! 25? 《 《 , 【 :。 :主要:。公路:。 【 10 ! ?10 【 】 — 次:要公路 【 ? 5 》 《 5 ! 【 》第一百八十七条【 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小—于1立?方米时可将其—设置:在建筑物的附属间】内但应通风良—好并有直通室外【的门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 第一百八十八条! 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为1至4【立方米时可将其设置!在高度?不低于?2.2米的》独立瓶组间内其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当气瓶总】。容积超过4》立方米时《其防:火间距按《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  独立瓶组—站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 ? 》   】    《     》         ! 瓶:组总容?积(m3)》。 ? 》 建(构)【筑物 【 ,。。 <《2 】 2:~,4 】 【 ?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 25 【 30!。 ? 【 , ? 民用】建筑 — 8 【 》 , 10? 】 【 : ?重要公共建筑 ! : 15 ! 《 20 【 : 【 》 , 道路 【 5— 【 5 《 】 《 《第八节 城市—环卫:设施: 第?一,百八十?九条: , 在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设置公共厕!所商业区、》市场、客运交通【枢,纽、体育文化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公园及—风景名?胜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其他城市用【。地,也应按需求设置相应!。等级和数量的公【共厕所 【 第一—百九十条 》城市公共厕所一般街!道,应每隔750—~1000米设置一!座繁华街道宜为3】00~500—米设置一座建—成区道路如设置独】立式:公共厕所有困难【。时可设置附建式【公,共厕所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  :  : 旧城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公?共厕所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新建建《筑,和营业?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应,在临街处设一座【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 第—一百:九十:一条 独立式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不?宜少于10》0平方?米其中20~30平!方米应作为环卫工人!作息站独立式公共】厕所应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设计和?建造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独立—式公共厕所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 【 第—一,百,九十:二条 废《物箱一般应设置在】道路两侧和路口【、居住区和人流密集!地区设?置,间,距商业大街宜为【25~50》米交通干道宜为【50~80米一【般道路宜为80【~100米 】 第一百】九十三条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应!为,70米在新》。。建住宅区一般每【四幢应设一个垃圾收!集点城区每0.【7~1.0》千平:方米应设《置一座小型垃圾收】集中:转站用?地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得小于5》米 : 第一!百九十四《条 供居民直接倾】到垃圾的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其收—集服务?半径不大于200米!,占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 第】一百九十五条 生】活垃圾转《运站:应设置在交通—。方,便,且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单,独设置的大、—中型垃圾转运站与周!边建筑?的间距不小于30米!转运站应《。采,用,封闭:的建筑形式外形【装饰美观并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要求 【第,。九,。。节 城市管线—综合 第一百【。九十:六条 城市》各类架空敷设的管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架空线线杆》宜设置在《人行道?上距道路《路缘石不大》于1米?。的位:置;有分车》带的道路《。架空:线杆宜?布置在分车带内;】同一性?质的工程管线宜【。合,杆架设;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地段》架空敷设的》。工程管线应与工程管!线,通过地段的》城市详细规划相结合! ? ,   (《二)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的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 】 : !名   称 — 》 建筑》物(凸出部分) 】 】道路(路缘石—) ? 》 铁路(》轨道:中心) 】 热力管—。线 ! 】 :。 电 】 力 ! , : 1—0KV边导线 【 — 2.0 】 0.5】 杆!高加3.0》 》 :。 2.0 【 — ? 》 35KV边】导线 【 3》.0: — 0.5 】。 , 杆高加【3.0 《 —。 4.0 【。 : — , 】1,10KV边导线【。 】 4.0 ! 0.5 !。 杆—高加3.0 【 4.0! ? , , ! —电信杆线《。 《 》2.0 — ? :0,.5 《。 , : 4/3杆【高 : 》 ?1.5 》 ! 】 热力管线》 》 《1.0 ! 1.5 】 3—.,0 ! ,。 【 —  :  (三)架—空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的》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m)【 【 ? 《 , 名—称 【 , 建?筑物 《 , (顶!。端) — 道路(地面!) 《 ?。 , 铁路 — ? (轨】顶) 》 ? 电信线 ! 《 热力 》 《 《 管线? 》 ! 电力】线,有,防雷装置 】 电力线】无防雷装置》。 ?。 《 ! : : 电力?。 , ,。 , 管】线 》 10KV】及以下 《 】3,.0 ! 7.0 》 【7,.5: 【 2.0 ! 4.0 】 ,。 2.0】 》。 — 】。 35110K【V — 4.0 】 7.0! ?。 》7.5 《 《 : 3.?0 : 【5.0 《 3.!0 【 : — 电信线! !1.:5 : 【4.5 【。 ? ,7.:0, — , 0.6《 : 0.】6 【 :1.0 》 ! 】 热力管线 ! 0.6 ! : 4—。.5 ? — ,6.0 —。 , : 1?.0 — 1.0 】 【0.25《 】 ,    】 注:横跨道路或无!轨电车馈电线平行】的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 !第一百九十七条 凡!在城区现有道路、郊!区公路及规划—道路内埋设管线【均,应按管?线综合规划断面确】。定的位置安排各类管!。线应在道路》红线内平行道路【红线敷?设走向?顺直:并尽可能综》合,。设置不?能综合设置的应有】各自独立的敷设【带老城区《。道路:狭窄、?现状管?线,繁多的地段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线的位置 ! 第一百九十】八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宜《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的情况交通运!输繁忙?或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动车道、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兴建地下—铁立体交叉等工程地!段;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需同《时敷设两种以上【工程管?线,及多:回路电缆《的道路?;,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 :。第一百九十九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 ?。  《  (?二)腐?蚀性:介质管道的标—高应低于沟内—。其它管线; —   》 (三)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严禁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 :    (四)凡】有可能产生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 】 :第二:。百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在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曲线让大管径管线!;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新建的】管线让现有的管【线 】 第二?百零一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宜相!对固定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污 ? 第二百!零二: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m) 【 【 , 《 序号 【 》 1 》 ? 2 ! , 3 — 》 4 》 5 】 《 6 ! 7 【 》 ? 管!线 】 名称》 — 电力管线 ! 》电信管线 — ? 热力管线 ! 燃气】 , !管线 》 ? 给水 【。 【管线 — 雨水—排水管线《 污!水排水管线 】 》 ? 》 ? 直埋 》 — ,管沟 ? 》 直埋》 【 管沟 — 直】埋 《 : , : 管沟 】。 : 》 》 最小覆【土,深,度(:m) 】 人行道下 【 — 0.?5,0, 《。 : :0,.40 —。。 , 0.—70: 》 : 0.40 】 》0.4?0 】 0.20 — 《 0.60 】 《 0.6—0 ?。 》 0.?6,0 ? 0【.60? 【 : 《 — 车:行道下 【 , 0.70 !。 》 0.50 】 0.80! , 0】.7:0 : 0.!70: 【 0.2《0 !0.80 ! 0.70 】 ? 0.7【0 【 0.70— : 【    】 注10《KV以上直埋—电力:电缆管线的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0!。米, — 第二百零—三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附表六《的规定当受》到道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可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 】 第《。二百零四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交叉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应为!电力: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其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附表七的《规定 》。 第二百零!五条 ? ,城市各类管线工【。程在穿越市区道【路,、郊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绿化地《带、人防设施、【河道、建筑物以及】消防、净空控制【和其:它管线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签订协议书 ! : 第—。二百零六《条 城《市道路?下的各种工程管【线应与城市道—路,的新建或改造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建成后的城市道【路应特别严》格,控制批准破路埋【管 !第二百零七条 】城市道路《下,的各种工程管—线必须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并应与道路绿化】和地:面杆线相《互协调合理》。配置城市地下地【面空间资源各种工程!管线的?井盖应与所》在位置?的地面?铺装相协调 ! 第二百零八!条 工程管线【在城市?道路:下,面的埋设位置应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当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埋设有】困难时可将雨、【污水:管道等埋设在建【。筑退:让间距和机动—。车道下但在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的快车道【下不应埋《。。设工程管线》 , ? , , , 第二百《零九条 》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布【。。。置给水管;超过4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布置》给水管、《燃,气管和污水》。管;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分别布置各种管【。线 】 第二?百一:十条 当某》些管线仅在道路一侧!布置时应在道路交叉!口或路段每隔150!-,20:0米预埋过街横管或!。过街管沟以减少【用户接线造成—的破路? : 》。 第二百一十一条 !在城市?道路:下性质相同的—多种管线应同沟敷设!。尽量减少城市地【下空:间的占用各种电信管!线、有线电视管线】和各种数《字传输线路》均,应统一安排》同沟敷设检修—井可以?错,开布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