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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市政工【程管:理
?
:第一节 城市道】路
:
第一百二》十三条 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各级公路《进入城?市,。规划建成区即成【为城:市道路的组成部【分其:。布局和设《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各《类道路?。规划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 城市各《类道路规划指标表
!
】 ?
,。
? 道路
【
? 《 :类型:
— 设计《车速(km/h) !。
,
— 红线?宽度(m)
【
: 交叉口】间距(m)》。
!道,路网密度
【 (km/!km2)
【 : 道路中机】动,车车道条数》(条)
【
】 ,
,
? , 快速路 【
6!0-:8,0
【 3?。5-40
》。
15!00-?2,500
《
《 0.》3-0.《4
》 ? 4-6
】
《。 :
?。
, 》 ,主干路
— 40-!60
》 40-】50
】 700-1【200
》 —0.8-1.2
】
4-!6
【
】 —次干路
! 40》
【。 30?。-45
《
— 350-500
!
: ? 1.2-1【.4
?
4-!6,
《
》 :
!支, :路
?
》 30
》。
》 1?5-20
! 150-2】50
【 3-》4
【 2
》 :
《
《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上空建设建(—构)筑物时主干【路,。以上(含《主干路)机动车道】净高不?得,小于:5.0米其它机【动车道净高不得小】于4.5米
【
?
第一百—。二十:六条 城市道路的最!小纵坡应大于0.】3%(遇特殊—困难纵坡小》于0.3%时应【设锯:齿形边沟或采取【其他排水措施—)主:干,路最大纵《坡不宜大于5—%快速路不宜大于4!%
: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网节点相!交的道路宜为4【条不得超过5—条城市道路相交【时宜采?。。用正交必须》斜交时其交》叉角不得小于—45°且不》宜采用错位交叉【、多路交叉和畸形】交叉
【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立交道路】口、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5【0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平—面交叉口
—
《。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中应做好交【通组:织设计合理组织车流!、,人流合理布设各种车!道、交通岛、交【通标志与标线—路口渠化进口车道宽!度一:般为2.8-3.】25米
! 第一百三十【。条 未进行渠化的平!面,交叉口路缘石转【角半径一般按以下要!求控制主干路2【0-30《米次干?路10-2》0米:支路5-10—米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城市主《、次干?。路,平面交叉口应根【据车辆流量、流向】设,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数:;进口展宽段长度】应根据灯《控时间内停》候的车辆数决—定一般不小于自外侧!。缘,石曲线末端向后50!-,80米出《口展宽段《。长度一?般为自外侧
—
缘石》曲线末端向前3【0,-60米展宽段【的宽度?。不应小于一条车【道的宽度《当出口道车》。道条:数达3条时》可不展宽《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交叉口竖向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条道路—相,交次要?道路服从主要道路】;
《 , (二)—主,、,次干路交《叉口范围内的纵坡】宜,小于或等于2—%;
《 《 (三)交叉—口,竖向设计标高应【与周边场地标高【协调;
《
? (四)合理安!排变坡点《和布置?雨水口?
》
第一百—三,十三条 市内—公共交通应》处理好与对外—客运交通之间和不同!性质的公《共交通之间》的衔接关系以方便旅!客换乘
—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交】停靠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一)市?区公交停靠站—间距一般《按40?0~600米控【。制;
?
(二)!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的主要?出入口5《0米范围内应设【公交停靠站有—条件时应尽量—。与对外客《运站(场)相结合】;
》 (《三)立交《道口、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外50米】范围内严禁设置【非,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 (四)快】速路:、主干路上的公交】停靠站宜采用港湾】式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能满足二【辆公交车辆同时停】靠的需求并不应少于!两个公交车停车【位;
》 (五)【路段上公交停靠【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米;【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米;!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方向迎面错开30米!;
【 (六)《。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公交停靠站换【乘距离不得大于20!0米
—
第一—百三十五条 —城市道路与》铁路相交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宜采用】正,交斜交时交》。。角应大于45°【;
【 (二)干路与铁】。路相:交时应采用立交【;
? : (三)城市】。道路与铁路平交时】道路线形应为直【线且直线《段长度从最》外侧:钢轨外缘起不应小】于30米;
】 : :(,四)道路平面交叉口!缘石:转弯曲线切点—距,最外侧钢轨》。外缘不应小于3【0,米,。
》
第一百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在城市道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建设项!目宜只?开设一?个机动车道出入【。口(消防专用道【除外但?。消防专用道不—得破人行《道路:。缘石);当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则应!。向较低一级》城,市道路上开口—并尽可能《远,。离交:叉,口;相邻建筑应【尽可能共《建机动车出入口通道!
【(,二)城市主干—路上:机动车出入口间距不!宜小于30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10】0米
?
(【三)在城市道—路交叉口《附近开设机动—车道口时《不应:。。设置在交叉口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范围内受地形—限制或交叉口—。无展:宽段时主《干路上距离平面交叉!口,不应小于《8,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5:。0米、支路》上不应小于30【米(自外侧》缘石曲线末端起)
!。
, :
,。
第一百三十】七,条 在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公共:停车场(库)—的选址应符合咸宁】市停:车场规?划要求
】 (二《)公共停车场(【库)出入《口宜设置在次—干路和?支路上如《需,设在主干道上—则应设专用通—。。道与主干路》相连
— (三)室外公!共停车场绿地—率不应小于20%】其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5米的绿《化隔离带与其它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5米的绿!化隔离带停车—场内应按停车方式和!间距种?植高大乔木停车【场地面宜选》择网格式绿化铺地
!。
(【四)独立建设室内】公共停车《库时建设基地内【绿地率?不得小于《25% 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
】 (五)当!室内公共停车—库与其他性质的【建,筑合建时《停车库面积不得【。小于总建筑面积的】50%建设基地内】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
,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
? 》(二)出入》。口,至桥隧坡道起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出入口至《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三!十条的要求
—
(【三)50~》1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必须采用》双车:道;10《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米】
,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城市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米;
!。(二)小区路—路面宽6~9米;
!
(【三)组团路》路面宽3~5米;】
: (四)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米
》
?
第一百—。四,十条: 城市?。居住:区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机动车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沿《街,建,筑长度超过16【0米时应《设不小于《4米×4《米的消防车通道【;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 (二)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米纵坡不应》大于2?.5%;
【 , (三)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
》
(四】)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m)
】
!
《。 】 : — 【 道路级别—
:
? 与建】、构筑物《关系
— 》居,住区道路
【 —小区路
— 组团及!宅间小路
【
!
? 》 建筑物面》向 :
【 道路
! 无出【入口
—。 《 高层
】 5
—
3】
: : 《2
【
? ?
: 多层 !
: 《 3?
》 3
】。 《2
》
《
! 有出入口 】。
-!----
》
5
!
》 2.5
—
》
【。。
: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
【
【高层 ?
】4
? 2
】
: 》1.5
《。。。
:
【
】 多层
! :。 2
》 《。 2
— 1.5
!
—
?
! ,围墙面向道路
】
》 :1.5
】。 1.》5
:
【。1.5
—
—
:
— 注居住区道—路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
第一百四十】一条 城市道路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 (二)《道路绿化与市政公用!设施:及,。地下管线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既要保证树木有必】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又要保证市】政公用设施与地下管!线有合理的位置【
【。。 ,第一百四《十二条 城市—公共:步,行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满:足,行,人活动要求》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和交通连续性避免无!故中:断和:任意缩?减人行道
— 《 (二?)步:行交通设施应符合无!障碍交通要求
】 (—三):人,行天桥净宽不宜小】于3.5米人—行地:道,净宽不宜小于5【米;人行天》。桥或地道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人流?集散:区面积不宜小于5】0平:方米
【 (四《)商业步行区的道】路设置?紧急安全疏散—出,口间隔不得》大于160米;应满!。足送货车、》清扫车和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商?业步行区和大型【超,市距公共《交通:停靠站?的,距,离不宜大于10【0米;商《业步行区《和大型超市附近应】有相应规《模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或《多层停车库其至商】。业步行区《进出口的《距离不宜大于—200米
!
第《一百四十三条—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人行道?在交叉路口、单【位出入口、街坊路】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和隧道【等路口应《设缘石?坡道
!(二)城市重要的道!路、建筑物、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
— 《 (:三)城市道路、广场!。、步:。行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连续的—盲道
《。 (四)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公交】停靠:站及必须改变行进方!向的位置均应设提示!盲道
【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商业繁华地区大型超!市、会展《中心、机场、火【车站、长途车站、客!运码头等公共建【筑,附近:应设:置出租?汽车候?车专:用场(道《)和社会车辆—停车场
—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城】市人行?道上:的各种地面设施【(如:消火栓—、电话亭《、广告灯箱等)必】须统筹安排不得影响!步行:交通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
?。
:
第一【百四十六《条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路灯!等线杆不得占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道道路绿化不得影!响道:路行车的安全
!
:
?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城市【铁路和郊区公路【两侧应划定》。隔离带在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但》可绿化造《林,或耕种;经批—准也可开挖》沟渠、埋设》管道、架设杆线【、开辟服务性车【道隔离带宽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 : (一)铁路干!线、国道、》快速公路两侧各2】0米;
】 (二《)铁路支线、主要公!路两侧?各15米;
—
》 (三)次要—公路两侧《各10米
第二节! 城市《用,地竖向?
,
第:一百四十八条— 城市用地竖向标】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满足各—项工程建设场地及】工程管线敷设的高程!要求;
【。 (二)满【。足,城市道路《交,通和广场的》技,术要求;
》
》 (三)满足城市地!面排水及防洪与排】涝,的,要求:
第!一百:四十九条 》 ,用地自然坡》度小于5%时宜【规划为平坡》式,;大于8《%时宜规划》为,台阶式;台地的高度!宜为1.5~3.0!米
】 第一百《五十条 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应用护坡!或挡土墙连接;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米时应在】挡土墙顶或》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坡顶加设《防护:设施
》
第一百】五十:一条 ?在建(构《)筑物密集用地【紧张或有装卸—作业要求《的台:地,应采用挡土墙防【护;在人《流密度大工程地质条!件差的地带》不宜采用土质—护坡
—
第一—百五十?二,条 挡土墙》高度:宜,为1.5~》3.0米超过6.0!。米时宜采《用退:台处理退台宽—度不应小《于1.0米退台高度!以1.?5米左右为宜
!。
》第一百五十三条 城!市用:地竖:向,设计应有明确—的景:观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保留有明显特【征的地?形、地物;保持和】维护城市绿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护有价值的自】然,风景和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地点《、区段?和设:施;:。保护和强《化有特色的、自然的!和规划的边界线
! ? (二)城市【用地作分台处理【时挡土墙《、护坡的《尺度和线形》应与环境《协调尽?量少采用挡》土墙;城市公—共活动区宜将挡土】墙、:护坡、踏步和梯道】等室外设施与建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规划;地形复【杂地带的挡土—墙、护坡、梯—道等室外设施较多时!其形式和尺度应【有韵律感《;公:共活动区内》挡土墙高于1.【5,米、生活《生产区内挡》土墙高于2.0米】时宜进行绿化遮蔽或!艺术化处理
】 (》三)城市滨水地区】的竖向?设计应规《划和利用好近水空】间
!第一百五《十四条 地块竖向设!计不:得造成邻近山体【的破坏也《不得引起邻》近,地,块和:建(构)筑物的【安,全事故
》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地—块的设计《高程应比《周,边道路最低》。路段:。的高:程高0.2米以上;!。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有—。。内涝威胁的地块应】配套建?。设防洪排涝设施
】
:
第一【百五十?六,条 设?防洪堤时的堤顶高程!和,不设防?洪堤时的用》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防洪标准和!国家现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确定:
第!一百五十七条 广】场的最小坡度不【应小于0《.3%最大坡—度不:得超过3%
【
第一】百,五十八条《。 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居住区内的挡土】。墙与:居住建筑的间距应】满足住宅日》照、通风及消防要求!;
(二】)位于建《筑北侧的高度大于】2.0米的挡—。土,墙和护坡的底部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建筑控制间距—的一半且挡》土墙和?护,坡,的底部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米
第【三节 城市—水源保?护与给?水工程
》第一百五《十九条 《 具有城市供水【水,源功能?的,。水库、?河流必?须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工业项—目、度假村、—游乐园、疗养院【及,。居,住小区不得》向城市?供水水源《的保护?水体内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禁止在水库、!河流流域范围内开】山采石?以及一切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活动》
,
?
: 第一百六—十条 ?城市的水资源和【。城市的用水量之【间应保持平》衡,以确保城市可持续性!发展:
?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城市水源引水渠道】和输水干管两侧【必须严格保》护加强绿化》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城市水?源引水渠和长江【潘家湾至咸》安宝:塔的:。供水管道两》侧的建(构)—筑物外?壁至渠道外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城?市其他长《。距离输水《干管两侧不得小于1!0,米
《。 ,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城市输《水干管不得少于两条!配水管网宜》为环:状管网,树枝状【管网供水《区域内?不,允许:间断供水《。。的用户应《自行设置《安全水?池,
《
第》一百六十三条 严禁!。生活饮用水管网【。与非生活引用水管】网连接严《禁,自备水源《与城市自来水—管网连接
】。
第》一,百,六,十四条 城市给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自备水源供水的!工矿企业和公共设施!的用水量《应纳入?城,市用水量中》由城市?给水工?程进行统一规—划
(!二)水厂厂区—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在:绿化防护带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厕所、污水坑】和污水干管
! (《三)给水管在—。车行道下的管—顶,最小覆土厚度—。金属管道一》般不宜小《于0.7米非金属】管道:不,小于1.0~1【.2米
】 (四)城市【给水:管,网干管的《管径一般在0—。.2米以《上,配水管的《。管径一?般,至少0.1米供【给,消防用水的配水管】管径:应不小于《0.:15米接《户管管径《不,宜小于?0.02米》
? (五)给水管】网相互交叉时其净】。。距不应?小于0.1》5米与污水管相平行!时净距取1.5米
!
第:四节 《。城市排?水工程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城市排水—系统远期宜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老?城区:。近期: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第一百六十六条 】优先建设城市—污,水收集?。系统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水平实行分—流制排水《体制的地区建筑【物室内污水管道【系统及阳台排—水严禁与屋面雨水】管道系统混接住宅阳!台必须设《置独立的洗涤污【水立管排至室外污水!管,道系统
《
第】一百六?十,七条 在受》地形:条件:或地理位置限—制没有敷设或—。暂时没有敷设城市】。污水管道《。的地区其生产、生活!污水应自行处理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第一百六十八条 】工业废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道不符》合规定?水质标准的必须自】行处理或集中处理】。达到标准后》方能排入
【。
第一百】。六十九条《。 医?院的生活行政区【与医疗?区的:污水应分流医疗【污水必须经无—害化处理后方能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
》
第一百七】十条: ,城市排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污水处理厂!厂,址与城市工厂—和生活区应有30】0米以上距离并【设卫生防护带
! ? (二)污水干【管一般沿城市—道路:布置道路宽度超过】40米?时可在道《路两侧?各设一?。条污水管《
,
—。(三:)污水?管道在车《行道下的最小覆土厚!度不宜小于0.7】。米最大埋深不超过7!~8米
! (四)街》道两侧雨水》口的间距一般—为,。2,5,~60米雨水口【连接管的《最小管径0》.2:米坡度?一般为?0.01连》接到同一连接—管上的雨水》口不宜超过两个
】
》 (:五)检查井应设【置在:排水管渠的管径【、方向、坡度改变】处检查井的最大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 检》查井最大间距
【
【
! 管渠类—。别
《 :。 管》径或暗渠净高(【mm:)
?
, 》 最大间距(—m)
】 管渠类别
!
: 管—径或暗渠净高—(mm)
【 最大】。间距:(m)
】 :
—
【 污水管道
【
— <700
【 —50
】 雨水管渠—。和合流管渠 —
— <70》0
? 75
!
?
》
!。 7?00-1500
! 》 75
【 , 700-15!。。00
【 125—
【
】 >—1500
【 120】
【 >1500
【
》 :200
!。
》
《
第五节》 城市《。供电:工程
?
第一百七十一条 !城市变电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 尽可!能的接近主要用户】靠近负荷中心—
(!二) 便于各—级电压线路进出线】布置进出线》走廊与变电站—站址应同时确定;
!
: (三)】 建:设地点工程地质条件!良好地耐力高地质构!造稳定;
【 》(四:) 地势高且尽可】能平坦?不宜设置在低洼地段!。;
【 (五《。) :交,通运输方便市—政配套设施可靠【;,
(!六): 应避开重要—军事设施、通讯电台!、电信局等必—要时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 (七】) 应?避开易燃《、易爆?区;
— : (八) 与【电视:。差转台?、转播台、无—线电台?的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 第一百七十二条! 变电站用地面积可!按,下表控?制
— 11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
《
! 变压等!级 :
? : , (K—V)
《
《 主变容量
!
!(MVA/》台数)
【。 : ?用地面积(m2) !。
?。
【
《 户【外式
【 半户外式 !
【
》
— 11《0/10
! 2《0-:63/2-》3
】 3000-5【00:0
》 1500-!3000
】 :
! 220-50!。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
,。
?
】 《 变压等级(K】V)
【 主变容【量
《 : 《 (?MVA/台》)
》 结构型式!
!用地面积(》m2)
》
【
! 500/2】20
?。
【750/2
! : , ,户外式
】 《9,8000-1100!00
》
《
《
— , ,。 22?0/110及22】0,/1:0
!。90-180—/2:-3
— 户外式
!。
》。 , 120《00-?30000
】。
》
】 , 220/【110
— 90-1!。。80/2《-3
【 ,。 户?外式
【 《8000《-20?0,00
【。。
—
? 220!/110《
,
【90-180/2-!3,
】半,。户外式
— 》 5000-—80:00
】
—
: : : 220/110!
— 90-180】/,2-3
— 》户内:。式
》 20【00:-4500
—
【
! 第一百七十三条】 城市规划》建,成区:内10K《V,及,其以下等级的线路原!则上应采用埋—地敷设现有架—。空线路应《与电网改造和城市】建,设,相结合逐步改—为地埋敷设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城市供电工程】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路径应做》。到短捷、顺直减少】同道路?、河流、铁路等的】交叉避免跨》越建筑物架空电【力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对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或接近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不得!小,。于,下列两表的规定【值,
1~3!30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
! ?
《 线路电压】(KV) 》
? 《 1~10
—
【35
— 6》6~:110?
《 220
! :。 《330
【 , ,
?
【 垂直—距离(m)
】 《 3.0
! 4》.0
! 5.0《
: 6.0!
—。 7.0
【 ?
! 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
《
— 《
【 线路电《。压(KV)
】 : <1
【
, 1【~10
— 3—5
》 66~1】10
! ,220?
】330
— :
《
— 》垂直距?离(m)
—
》 1?.,0
!。1.5
》 3【.0
】 4?。.0
?
— 5.0《
》 , :6.0
》
【
(!二)对3《5,KV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应加以?保护;
【 (三)规【划,新建的66KV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城市中心地区!或重要风《景旅游区;
【 《 (四)《市,区内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新建和改造为满【足,线路导线对地面和】树木间的垂直—距离杆塔应》适当增加高度、缩小!档距:在计算导《。线最大弧垂情况下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应分别符》合下列两表的规【定
:
,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间最小垂】。直距离(m)(【在最大?。计算导线《弧垂:情况下)
—
,
—。
— 线—路经过地区
】 》 线路?电压(KV)—
:
?
】
《 《<1:
,。
, : 1》~1:0
【 ,。 3:5~11《0
:
【。220
【 330
】
, ?
:
,
】。 : :居民区
】 ? ,。。6.0
【 6.5【
: 《 7.5
】 》8.5?
1!4,.0
【
《
《
《 非居民区
!
《 , 5.0》
】5.0?
】6.0
《
: 》6,.5
?
《。 7.5
】
】
《 ,。 交—通,困难地?区
》 , 4.0
】
4】.5
《 《 5.0
! 5.5
! 》 6.5
】
—
?。
注1、】。居民:区指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集《镇等:密,。集地区;《
《 《。 2、非【居民区指居》民区以?外的地区虽然时【常有人?、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房屋稀】。少的地区;
—
! 3、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或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 :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考虑《树木自然《生长高度)
】
:。
【
《。。 线路电压】(,。KV)
》
<】1
!1~10《
3!。5~110
—
》 220
! 330【
,
, ?
】
? ? 最小垂《直距离(《m):
》 1.0
】。
: 1.5】
【 3.0
—。 3.】5
》 4.5
】
?
—
,
注】1、居民区指—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集】镇等密集地》区,;
:
【 ? 2、非居民区【指居民区以外的地区!虽,然时常有《。人、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房屋稀少—的地区;
— : 》 3、》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或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考虑树木》自然:生长高度)
】
?
?。
— 线路【电压等级(》KV) 《
高!压线走廊宽度—(m)
】 《线路电压等》级(:KV)
【 高压线走!廊宽(m)》
— ,
:
! 500
】 6【0~75
【 66、】11:0,
? 15~】25
】
《
! 330
】 35~【45
— , : 35
— 》12~20
【。
—
】 22—0,
: ? 30~40】
—
》 《
】。
?
?。
—(六)市区内—规,划新建?的35KV以—上的:电力线路在城—。市,中心地区、高层建筑!群区、繁华》街道等和重要风景】旅游景区及对—架空导线有》严重腐蚀性的—地区应采用地下电缆!。
? :(七:)架空送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液(《气)体贮罐区—的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与散发可燃》性气体的甲》类生产厂房的—间距不得《小,于,30米
第六节】。 电信工程
【
第一百七》十五:条 邮政支局—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邮政】服务网点《不宜大于500【米邮政支局用—地,。面,积可按如下表—标准控制
! 邮政支局用—地面积控制》表
?
《
:
— 《。。 中心《。。。支局
》 45】00:平方米?
:
: 《 一般支《局
】 :。3000平方米【
》
!
邮政!服务:网点
《
: 《 200平方米
!
—
】
—
】
?
第一百【。。七,十六条 电话—局,用,地面积可按下表控制!
电【话局用地标准
!
】
《 长途【枢纽局
】 用地】面,积
》 【(m:2):
【 综合电信局【
【 用》地面积
【 》 , (m2) —
,
? 端局—用地:面积(?。m2) 《
,
《 : ,移,动局用地面积(m2!)
【
【
≤!。3万门
】 >3万【门
《
》
】 ,。 《10000~—15000
—。
? 《5000《~,8000
! 3《000
】 4《00:0
—。 3000【
《
【
— 第一?百七十七条》。 电:信等弱电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各】种电话通信》、数字及数据通信线!路(含有线电视【线路)等弱电管【道,应统一?规划:设计;
— (二)【管道路由所需的【全部管?孔应一次《建成同一管位上不】得分期建设;
! (三)支】。线,管道孔数除》应满足其服务范围内!终期通?信线路的需要—外尚应?预留1-2孔作【。。备用管孔;
【 , (四)大型【局(万门以》上)的?出局管?道应至少有两—。个引入方向》
第七节 燃气!工程
《第一百?七十:八条 ?天燃气门站》应,布置在市区的—边缘或郊区门站的用!地应:按规划?。统筹安排门站的用地!面积一般为50【00~80》00平方《米门站的消防设施和!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
第一【百七十?九条: 城市燃》。气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在邻近建!筑区最?小风频的上风—向
】(,二)储罐《外,沿与区外建筑物的净!距不得小《于30米;》储罐外沿与区—。内建筑构物安全间】距按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 ?(三)?与铁路干线外侧【边轨: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与》。铁路:支线或专用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5米》
(】四)与35K—V以上室外变—电站的围墙或—室内变电站的外【墙,不得小于40米
】。
》 第一百八—十条 城市》燃气:管网管道压力P【分为五级具体—。如下
— 《高压燃气管道A0】.8
?。
高压!燃气管道B0.4】
,
中压!燃气管道A0.2
!
:。。 ? , ,中压燃气《管道B?0.005
! 低压燃【。气管道? ,P≤0.0》05(MPa)
! :
《。第一百八十一条 城!市燃气管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建筑】物下并不得》在下述场《所敷设?高压走廊;》动力和照明》。电缆沟道《;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堆场
】 (二)高—压A和高《压B级管《。网宜布置在市区外】缘避开居民点
】 (三)】工作压力大于0.4!Mpa?的燃气?管道不?应布置?在桥梁上
】 (《四)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路?时应加套《管
《
《 第一百八》十二条 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的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及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
》
》
:。
项 ! 目
—。 : ? 地下燃《气管道
【 ,
—
?
: 低压
!
【中压
!。 次高压
》
, ?
—
【 :B
《 《 A
【 , B
— 《 A
【
?
— 建筑】物的
! 基:础
— , , 0:.7
《 : : 1.0
】 1.5
!
:。 》
—
【
【 ,
》 外墙—面(:出地面处)
! 《
】
》 : ?。
【。 4.5
! 6.【。5
《 ?
—
,
【给水管
】 : 0.5
— , ? 0.5
! : :0.5
《
, 》 1.0
】 1.—5
—
】
污水!、雨水排水管—
1!.0
】 1.2
【 —1.2
! 1.5
】 《 2.0《
:
】 , ,
》 :。 电力电缆》。(含:电车:。。电缆)
》
》 直埋
》
? 0.5
】
: 《 0.5
】 ? 0:.5
!。 1.0
】 ? 1.5
】
?。
! 《在导:管内
【 ,。。。 1.0
】 1.0
!
》 :1.0
— 《 1.0
》
1.!5
—
《 ?
,
?。 通信—电缆
! 直埋 》
】0.5
— : , 0.5
—
0】.5:
: 1.0!
: 1.】5
【
: ?
《 》在导管?内
!1.0?
1!.0
— 1.0【
【 1.?0,
: 1.5!
《 ,
【
】其他燃气管道 【
? , : D?N≤300mm 】
】0,。.4
?。
— 0:.4
【 , 0?。.4
】 0.4
—。
, : 0.4
!
! ,
D!N>300mm
!
0.!5
《 0.5
!
【。0.:5
?。 《 ,。。 0.5
【 《 0.5
【 ?
—
》。 热力》管
》 直埋
!
1.!0
】 1.0
— 》 1.0
【 1.【5
《 ? :2,.0
《
!
!在管沟内(至外【。壁)
— 1.0
!
? 1.5
! 1【.5
【 : 2.0
! 4.0
】
!
》 ? 电杆(塔)的 ! 基?础
?。
《 ?。≤35KV》
,。
》 1.0》
— 1.0》
,
1】.0
! 1.0
》
1】.0
》。 ?。
—
— >35K—V
】 2:.0
【 2.0
! 2.0】
》 , 5?.0
》。 5.0
!。。
》
】 :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 1.?0,
— 1?.0
! 1:.,。0
:
— 1:.0
【 ?1.0
】
《
】 铁路路堤【坡脚:
:
5.!0
? :。 , 5.0
! 5.0
!
《 : 5.0
— 5.】0
?
》
:
】 ?有轨电车钢轨—
— ?2.0
! 2.0》
《。 , 2.0
】 2【.0:
— :。。2.0
《
—
:
《
》。 , 街树(至》树中心)《。
【 0.75
】 《 0.《75:
【 0.7《5
》 《1.20
【 : 1《.2:0
【
《
?
, , ?注如受地形限制【无法:满足:上,表规定的净》距时经?采取防护措施后【净距:可适当缩小但应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最小净距要求的】规定
】 第一百八十【三条 设计压—力大于1.》6MPa、小—于等于4.0—MPa的室外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
第一百!八,十四条 高中压燃气!调压站用地面积30!0,0~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60》0平方米中低压【燃气调压站的用地面!。积一般为3》0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一:般为:5,0~100》平方米调《压站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调压站与其》他建(?构)筑物的净距(m!)
:
《
】
— 设置?
: — 形式
】。 : 调压装置—入口
! ,。 :燃气压力级制
! 建—筑物
》。 《。 外墙面
【
》。 重要公共
【
》 建筑物
! —铁,路
《 》 (?中心线)
【 城【镇道路
》 , 公共电】力变:
【 : 配电柜
【
】 ,。
》 , ? 地上?单
【 独建筑
!。 高压】(A)
》
1】8.0
! 30《.0
! 25.0
【 5.0!
】6.0?。
【
—
【高压(?B,)
?
《。。 1《3.0
】 25.0【
— :20.0
》
《 4.》0
》 , 6.0—
! :
《 次—高压(A)
】 9.】0
】 ,18:.,0
? 15.!0
!3.0
【。 4》.0
?
:
!。
】次高压(B)—
】 6.0
— 12.!0
【 :10.0
【 3.0】
《 , ?4.0
—
— ,
》 ,。 《中压(?A)
》 ? 6.0
】 12.!。0
!10.0
】 2.0
! ,。 , : 4.0》
,
【 :
?
中】压(B)
—。
— ,6.0?
【 12.0
! 10.0
!
: : 2.0—
》 ?4.:0
【
—
《 调》压柜
】 次高压(A) !
》。 7.0
! : 14》.0
】 1?2.0
】 2.0
【
《 4.0
】
】 ,
? 《 次高《压(B)
—
?。。。 , 4.0
【
》 8?.0
》 8—.0
】 2.0》
4!.0
— :
?
《
: 中—压,(A) 《
》 4《.0
《。 : 8.0【
《 8.0【
? 1.0
!
4】.0
?。
,
》
】 中压(B!)
?
? ? 4.0
!。 : 8.0《
? 8.0】
】1.0
— 《 4.0
【。
【 :
: 地下】单独建筑
》
》 中压(A)
!
3.!0
!6,.0
》 , 6.—0
! ,
】3.0
》
【
》 》 中压(B)
! ? 3.0
【
《 6.》0
:
6.!0
— ?
!3.0
】
:
—
地 !。 ,下
】 : 调压箱
! ?中压(A)
! 《 3.?0
:
? 6.0
】
》 6.《0,
!
: 3.】0
! : ,
《 《 中压(B) 【
: ? 3.》0
? 》 6.0
! ?6.0?
》
【 3.0】。。
:
】
:
》 第一百《八十五条 燃气储配!站和气化站》的,贮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满足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
—
第一!百八:十六条 《瓶装供应站的用【地面积一般为—500~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0~【200平方米—供应站的瓶库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瓶装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
【
》 ! — 》 —。总存瓶容积(m3】),
? ?。 , 建(构)筑!物 :
? ≤10
!
: : >《10
!
》
》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 30
!
? 《35
—
!
》 多层民用建【筑
!。 10
【 《15
《
!
【 高层民用建筑】
【。 30
—。 : 35
】 ?
【
重!要公共建筑
【
2】0
:
【25:
! ?
》 , 主要公路
!。 《 10
【 1—0
《
《
?。 ,
— 次《要公路
【 ? 5
【。 5
【 《
!。
, 第一百八十七】条 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小《于1立方米时可将】。其设:置在建筑物的附属间!内但应通风良好【并,有直通?室外的门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
《 第一百八十八条! 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为1至】4立方米时可将其】设,。置在高度不》低于2.2米的独立!瓶组间内其》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当气瓶总《容积超过《4立方米时其防火间!。距按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 独?立,瓶组站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
—
】。 【 《 ?。 》 瓶—组总容积(m3) !
! 建(构)》筑物
【 ? <:2
》 2~4
! 《
?
!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 2—5
】 30?
《
》。
【 民用建筑 !
《 , 8
》
10!
—
《
— 重要公共建!筑
—。 15
】 , ? 20
】
【
《 ,。 《道路 ?。
,
《 5
【。。 《 5
!
,
! 第八节《 城市环《卫设施
第一百】八十九条 在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设置】公共厕?所商业区《、市场、《客运交通枢纽、【。体育文化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公园?及风景名胜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其他城市用【地也应按需求设置相!应等级和数》量的公共厕所
!
第一【百九十条 城市公】共厕所一般街—道应每隔7》50~1《00:0米设?置一座繁《华街道?宜为3?00~500米【设置一座《建成区?道,路如设置《独立式公《共厕所有困》难时可设《置附建式公》共厕所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
— 旧城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公共—厕所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新?建建筑和营业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应在临街》处设一座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
? 第一百九十一】条 :独立式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不宜少—。于100平》方米其中20—~30平方米应【作为环?卫工人?作息站独立式—公共厕所应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设计和建《造,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独立式公—共厕所?。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
!
第一》百九十?二条 废物》箱一:般应设置《在,道路两侧和路口、居!住区:。和人流密集》。。地区设置间距商业】大街:宜为25《~50米交通干【道宜为50~80米!一,般道路宜为80【。~100米
【 :
《第一百九十三—条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应为70米在新建】住宅区一般每四幢】应设一个垃圾收集点!城区每0.7~1.!0千平方米应—。设置一座《小型垃圾收集中【转,站,用地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得?小于5?米,
第!一百九十四条 供】居民直接《倾到垃圾的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其收集服!。务半:径不:大于200米,占】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
? 第一?百九十五条 生活】垃圾转运站应设置在!交通:方便且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单独设置的大!、中型垃圾转运站与!周边建筑的间距不】小于30米转运站应!。采用封闭的建—筑形式外形》装,饰美:观并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要求
第【九节 城市管—线,综合
?
第一?百九十六条 城市】各类架空敷设的管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架空线线】杆宜设置在人—行道上距道路路缘】石不大于《1米的位置;有【分车带?的道路架空》线,杆宜布置在分车带】内;同一性》质的工程管》线宜:合,杆架设;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地段架空敷设!的工程管线应与工】程管线通过地—。段的城市详细规划相!结合
《 (—。二)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的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
【 ?
? , 《 ,名 称 —。
《 ? 建筑物(凸出【部分)?
】 道路(路》缘石)
— , 《 铁路(轨道中【心)
】。 热力《管线
【
【。
!电
【 , 力 —
】10KV边》。导线
【 《2,.0
?
》 0.5
—
【杆高:加3.0
】 : 2.《0
:
【
】 35—KV边导线
】。。 》 ,。3.0
!。 0.5
—
杆高!加3.0
— : , 4.0—
!
! , 110KV边导线!
?。 4.】0
— ,。 0.5》
【 杆高加3》.0
! 4.0
【。
》
! : 电:信杆线
!。 2.0—
: ?。 0.5
【
? 《4/3?杆高
! 1.《5
》
》
】 ?热力:管线 ?
《 1.0
】
【1,.5
!。。 3.0《
《。 :
—
《
【。 (三)架空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的》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m)
《
】 :
》 ? 名称 《
】建,筑物
— , (顶端)!
》 道路(地【。面)
】 铁路
! , ? (轨顶—)
! 电信线
!。 : 热力
【。 》 :管线
】
,
! 电力线有防!雷装:置
《 电力线!无防雷装置
】
【 : ,
— 电力《
】 管线
【 10【KV及以下
【
》 3.0
【 》 7.0《
《 7.5
】
2.!0
【 4.0》。
,
《 2.0—
《
《
】 : 35110KV!。
【 ,4.0
【 , 7.0
【
:。 7.【5
!3.0
【 ,。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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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力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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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横跨【道路或无轨电车馈电!线平行的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
第!一百:九十七条 凡在城】区现有道路、郊区公!路,及规划道《路内埋?设管线均应按管线】综合规划《断面确定的位—置安:排各类管线》。应在:。道路:红线内平《行道路?红线敷设走向顺直】并尽:可能综合设置不能综!合设置的应》有各自独立》。的敷设带老城区道】路狭窄?、现状管线繁多的地!段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线的位置
】
第】一百九十八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宜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的情况交通运输繁】忙或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动车:道、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兴《建地下铁立》体交叉等工程地段】;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需【同时敷设两》种以上工《程,管线及多回》路电缆的道路;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
,
》 第一百九十九【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
【。 《(二)腐蚀性介质管!道的标高应低于沟】内其它管《线;
》 (三)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严禁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 , (四)凡有】可能产生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
— 第二百》。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在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曲线让大【管径管线;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新建【的管线让现》有的管线
》
《
?第,二百零一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宜相对固【定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污
—。
第二百零!二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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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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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线【
【 名称》
《 ? 电力管线
! , 电信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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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
》 ? 管》线,
《 给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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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雨水排水管线
!
污】水排:水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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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直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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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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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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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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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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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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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行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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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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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0KV【以上直埋电力—电缆管线的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0米
】
第—二百零三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附,表六的规定》当,。受到道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可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
《
》 第?二,百零四条《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交叉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应为电力《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其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附表七的规定
!。
—第二:百零:五条 城市各类】管线工程在穿越市区!道路、郊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绿化地带、人【防设施、《河道、建筑物以及消!防,、净空控制和其它管!线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签订协议》书
《
第二百】零六条 》城市道路下的各种工!程管线?应与城市道路的【新建或改《造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建】成后:的城市道《路应特别严格控制批!准破:路埋管
】
第二》百零七条 》 城市道路下—的各种工程管线必须!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并应与《道路绿化和地面杆】线相互协调合—理配置城市地下【地面空间资源—各种工程《管线的井盖应与【所在位置的地面【铺装相协调
!
第》。二百零八条 工】程管线在《城市道路下面的埋】设位置应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当,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埋设有困】难时可将雨、污【水管道等埋设在建筑!退让间距和机—动车:道下但在《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的?快车道?。下不应埋设工程管】线
—
?第二:。百,零九条 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布,置给水?管;:超过:4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布置给水管》、燃气管《。和污水管;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分别布置!各种管线
】
第二百【一十条 当某些管线!。仅在道路《一侧:布置时应在道路【交叉口?或路段?每隔150-20】0米预埋过街横【管或过?街管沟以减》少用:户接线造成的破路】
— 第二百一十一】条 在城《市道路?下性质相《同的多种管线应同】沟敷设尽量》减少城市地》下空间的占用—各种电?信管线、有线—电视管线和各种数】字传输?线路均?应统一安《排同沟敷设检修井可!以错开?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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