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喷雾焙烧法盐酸废液再生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93-2015 建标库

9.3      

9.3.1  系统考核前应制定考核计划,考核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考核的前提条件;

    2  考核的项目、保证值及考核方法;

    3  组织体制及人员配置;

    4  安全措施;

    5  考核记录表。

9.3.2  系统考核前连续酸操作时间不应少于6h;系统工艺保证值考核时间不应少于24h。

9.3.3  系统考核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装置处理能力;

    2  再生酸的总酸及铁离子含量;

    3  氧化铁粉的品质;

    4  废气排放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