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 导向箭头!
《
:
12.14.】1 下列情况应设!置导向?箭头
! 1 交叉】口进:口道车道数》大于或等于2条的进!口道;
》
【 2: 交叉口进口【。道车道数为1条【需规定车道行—驶方向?的进口?道;:
【 , 3? 单行道的交叉】口进口道;
!
4【 , 在车道数》增加或缩《减的路?段上游车道》。;
】 : ,5 : 设:有专用车《道的:交叉口进口》道和出口道;—
】 6 》在畸形、复杂交【叉口:的,进,口道和?出口道;
【
7 ! 在:道,路出:口的分?流处:及道路?入口的合流处;
!。。
— 8 路段【中禁止?变化车道前
】
:
12.《14.2 》 下列情况宜设置导!向箭头
! 1 — 交叉口间距较短】的出口道《;
:
,
】2 交叉口—出口道为单向行驶的!出口道;
—
》 3 —基本路段过长的【路段车道
》
12【.14.3 导】向箭头指《。示方向?应包括直行直行或】左转左转《。右转直行或右转【掉头:直行:或掉头?左转或掉头左—转或右转左弯或【向左合?流右弯或向右合流直!行、:左转或?右转车辆的行驶【方向:应,遵循导向箭头的【指示;导向箭头指】示方向应《。与禁止标志相匹配
!
?
12.14【.4 ? 导向箭头的颜【色应采?用白色按《尺寸:。大小导向箭头长度可!分为3.《0m、4《.5:。m、6.0m—、9.0《m四种类型不同道路!等级及设计速度导】向箭头的大》小及:导向箭头重复设置】次数应满足》。表1:2.14.4的规定!
?
:
表12.14.】4 导》向箭头?。的大小及设置次数
!
!
注40!*指连续《流匝道的《设计速度
—
12.【。14.5 交叉口!进口道应设置两组】。及以上导向》箭头第一组在距【停止线1m~5m处!设置第二组》。在导:向,车道的起始位置【设置:、箭头起始端与导】向车道?线起:始,端平齐第《三组在?距第二组《箭头上?游30m《。~50m处》设置并可按30【m~50m间—隔增设导向箭头指】示方向应《与导向车道》允许:行驶方向保持—一,致箭头间隔距离【应,包含下一组箭头本】身长度
》
《12.14.6 】 路段中前方道路状!况改:变时导?向箭头宜《连续:设置2组及以上第一!组应设置在路况【变化起点处上游【的,3m:~5m第二组—应设置在距离—第一组上游30【m~50m处根据路!况,的复:杂性和?路径选择的重—要性可增设组数设】置间:距应:为30m~50m
!
12.】14.7《 道路出入口附近!的导向箭头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12.14.4条的!规定
1!。。2.14.8 【 当导向箭头与【路面指?路文字标《。记,同时设置时路面文字!标,记,应设置在箭头上游】。3m~5《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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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9 对采用极限】标准设计《的平纵线形的—道路路段中或者视距!不良禁止变》换车道的路段中【在,禁止变换车道—前的:30m~5》。0m应?设置一组导向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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