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停靠站标线
12.13.1 允许车辆在路边停靠,应设置停靠站标线,其设置应满足下列规定:
1 机动车直行流量大,停靠车辆多,有用地条件时,宜设置港湾式停靠站;
2 直行流量小,停靠车辆较少,无用地条件时,可设置路边式停靠站。
12.13.2 港湾式停靠站应采用横断面宽度变化方式布置。停靠站标线线宽应由渐变段的白色虚线、站台段的白色实线(或白色填充线)两部分组成;所有线宽应均为45cm,白色虚线的线段与间隔长应均为1m,站台段长度宜大于或等于30m,渐变段长度宜大于或等于15m。大型车辆站台段车道宽度宜3m~4m,小型车辆站台段车道宽度宜2m~3m,应采用白色实线;站台段车道过宽时,超过部分应采用白色填充线,白色填充线和白色实线的角度应为45°。港湾式停靠站设置在非机动车道外侧时,应在停靠站上游非机动车道内设置注意前方路面状况标记。
12.13.3 路边式停靠站应在上游位置设置注意前方路面状况标记。当设置于机动车道外侧时,应由进出停靠站的白色虚线、站台段的白色实线两部分组成,线宽应均为45cm,白色虚线的线段与间隔长应均为1m,站台段的白色实线长度宜大于或等于15m,白色虚线长度宜大于或等于15m。当设置于非机动车道外侧时,应沿机动车道边缘线,在停靠站上下游设置白色虚实线,上下游虚实线的长度均宜大于或等于15m,虚实线的虚线线宽15cm、线段与间隔长应均为1m,停靠站上游的虚线位于实线左侧,停靠站下游的虚线位于实线右侧。
12.13.4 当专用于消防车、校车、公交车等专属车辆停靠时,应标注停靠车辆类型的文字,并以黄色实折线填充停靠站前后两端的区域,折线线宽应为20cm、夹角的角度应为60°;同时应配合设置相应的专用停车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