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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出?口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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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当需告知快速路!出口起点或》划分快速路主—路与:出,口匝道范围时应【设置出口《标志
】9.9.2 出】口,标志应设置》在快速?路出口?分岔点端部》。并宜结合下一出【。口,预告标志一并—设置:当符合下列情况下】时出:口,标志宜采用》门架形式设置于出】口端部导《流标线起点的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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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路车道数大【。于或等于4》。。。条,的立交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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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路分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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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端部导流标线—长度大于50m【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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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 出【口标:志指示内容》应与出口预》告标志中所传达的信!息连续、一致版面】布设可与出口—减速车?道,渐变段终《点出口预告标—志一致
【
:9.9.4》 , 对于?大型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匝道】需二:级分流的《情况可采用出口地点!、方向标志》或专用?车道标?志代替出《口标志出口地点、】方向标志或专用车道!标志信?息应与出口预告标志!信息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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