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入口预告标志
9.2.1 应在快速路入口附近的干路、支路或交叉口处设置入口预告标志。
9.2.2 入口预告标志应按预告距离由远及近,依次分为邻近路网交叉口预告、500m和200m入口预告、连接线交叉口预告。邻近路网交叉口预告距离应根据行驶至快速路入口的实际距离确定。入口预告标志设置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快速路入口周边2km范围内的主干路或交通性次干路交叉口,且不少于2个主要交叉口处,应单独设置入口预告标志;
2 在快速路周边2km~5km范围内的主干路或交通性次干路交叉口,宜结合干路和支路上的指路标志设置入口预告标志;
3 在快速路周边5km~10km范围内的主干路,可根据路网交通特点、管理需要设置入口预告标志;
4 在距离快速路入口连接线交叉口500m处,应设置500m入口预告标志,在其200m处,宜设置200m入口预告标志;
5 在快速路入口连接线交叉口停车线前30m~80m适当位置,应设置入口预告标志。
9.2.3 入口预告标志宜将快速路当前所在地最近的A层信息作为方向,并应采用箭头来指示行驶方向。入口预告标志的目的地名称信息数量不宜超过4个,单个方向的地点名称信息数量不宜超过2个,两个不同方向的信息之间可用白色线进行分隔。
9.2.4 单独设置的入口预告标志版面颜色应与快速路标志一致,采用绿底、白字、白边框、绿色衬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