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 陡坡标—志,
【
,7.9.《1 下列情—况应设置陡坡标志
!
— 1 》。 纵坡大于表7.9!.1规定值时;
】
?
表7《.9.1 》 设置上陡坡或【下陡坡标志的坡度值!
】
?
2 【。 纵坡?小于表7《.9.1规定值但经!常发生制动失效【。事故的下坡路段或】。存在其?他,不利的地形、环境气!候条件等因素—路面防滑性》。能较差等情况—可,能危及上、下—坡安全时
》
7.9】.2 陡》坡标:。志应设?置在下陡坡的—坡顶、上陡坡坡脚前!标志:至下:。陡坡:坡顶:、上陡?坡坡脚?起点的距离应按【本规范表4.—3,.2的?规定取值
—
7.9【.3 《陡坡标?志可采用辅助标志】说明陡坡的坡度和】坡长:也可将坡《。度值:标示:在警告?标志图上
】
7.《。9.4? 陡坡标志可配合!设置限制速度禁【令标志或《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
7.9.!5 双向行驶【。的陡坡道《设置陡坡标志时【宜配合施划车行【道中心实线或设置】。中央分隔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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