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 《 陡坡?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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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 下列情况应设!置陡坡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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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纵坡!大于表7.9.1】规定值时;》
表【7.9.1 — 设置上陡》坡或下陡坡标志的】坡度值?
,
?
《
2! 纵?坡小于?。表7.9.》1,规定值但经常发【生制动失效事故的下!坡路段?或存在其他》不利的地形、环境气!候条件等因素路面】防滑:性能较?差等情况可》能危及?上、下坡安全时
】
7—.9.2 》 陡坡?标志应设置在下陡坡!的坡顶、上陡坡【坡脚前?标志至下陡坡坡顶】、上:陡坡坡脚起点的距】离应按本规范表4】.3:.2的规定取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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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 — 陡:坡,标志:可,采,用辅助?。标志说明陡坡的【坡,度和坡长也可将坡】度值标示在警告标】志图上
】
7.9.4 陡!坡标志可配合设置限!制速度?禁令标?。志或:。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
7.》9.:5 双向行驶的陡!坡道设置《陡坡标志时宜配【合施划车行道中【心实:线或设置《中,。央分: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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