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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连续下坡标】志
?
—7.10《.1 《下列情况应》设置连续下坡—标志
【
1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纵!坡坡:度大于或《等于表?7.9.1规—定,值且:连续下?坡长:度超过3km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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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纵坡坡度小—于表7.9.—1规定值但经常【发生制?动失效事《故的连续下坡—路段
》
7.1—0.2 连续【下坡标?志应:设置在陡坡的坡顶】之前标志至坡顶【距离应按本》规范表?4.3.2的—规,。定取值
】。
7.10.—3 当连续下坡】总长大于3km时应!以,。辅助标志说明—连续下坡的》坡长并?应在下?坡路段每隔》3km重复设置
】
7—.10.4 — 连续下坡》。标志可配合设置限】制速度禁令标志【或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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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5 双】向行驶的《连续下坡道路—。设置连续下》坡标志时宜配合【施,划车行?道,中,心实线或设置中央】分隔设施
【
7.1—0.:6 在连续下坡】。的,变坡点?处可:根据需要《增设下陡坡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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