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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警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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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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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当道路交通需!。采用交通标志警告】道路:使用:者前方有危》险需谨?慎行动时应设置警告!标志各?种警告标志的分【类,与选用应符》合本规范《表4:.,1,.,2-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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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警告》标,。。志应设置在》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容易造成道路使用】者错觉而放松警【惕的路?段以及同一位置【连续发生同》类事故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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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警告标—志到危?险地点起点》的距离应根据道路设!。计速度或道路管【理行:车速度按本规范【表4:.3.2的规定取】值所在位《置不:具,备设:置条:件时警告《标志可适《当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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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 警告标志不应过】量使: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当同一地《点需设置2个以上警!告标志时可设置其】中最需要的一个当】需将2个以上的警告!标志并列设置时【应将提醒道》路使用?者危险主《。因的标志设置在上】部或左?侧;
】 2 次】干路及次干路以上】等级:的道路可根据需【要设置有关告示【。标志或线形诱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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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内容受季节!影响:。。或为临时性内容【的警告标志当设置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取消或覆盖》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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