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8-2015 建标库

6.6  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标志

6.6.1  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的道路,应设置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标志。

6.6.2  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标志应按下列方法设置:

    1  应设置在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道路入口处的显著位置,并可根据需要重复设置;

    2  在某一区域内禁止各类或某类车辆驶入时,应在进入该区域道路的每个入口处设置,禁行范围内宜重复设置;

    3  在禁止某两种车辆通行的路段入口处,应设置禁止某两种车辆驶入标志。

6.6.3  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标志的一块标志版上,最多只能出现两种车型图案,需禁止三种或三种以上车辆通行,应增加相应的禁令标志。

6.6.4  当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标志有时间、车种、轴重、质量等规定时,应采用辅助标志说明。

6.6.5  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标志可作为图形附加在指示或指路标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