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指《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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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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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当道路《交通需采《用交通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交通《行为:时应:设置指?示标志各种指示标志!的,分类:与选用应《符合:本规:。。范表4?.1.2-》2的规定
】
5.1.—2 指示》标志应向道路使【用者传达交通组织】信,息指示道路》使用者应按交—通管理措施安—全、合法、合理地使!用道路
【
5?.1.3 指示标!志附加图形和文【字应符合《本规范第《4.2.5条—的,。规定:当有时间《、车种、车速等限制!时应在标志》下方采用辅助标志补!充说明
】
5.1.4—。。 :城,市道路不《宜,使用路口优》先通:行标志和会车先行】。标志因特殊需要使用!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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