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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通?标志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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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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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交通标志【按其作用应》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其中主标志【包括禁令《标志、警告标志、】指路:标志、指示》标志、旅游》区标志?、作:业区标志、告—示标志;辅助标志】。应附设在主》标志:下
4.!1.2 标志【版面:的颜色、含义及图】形,应符合表4》.1.?2-1、4》.1.2-2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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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2-1 】。标志版面颜色—、含义及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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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2!-2 交通标志】。。版面颜色及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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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快速路沿线》信息指引标》志中的著《名地点、分界、车】道数变少及增加以】及交通监《控设备标志》。。的版面?颜色、图形、—设置条件及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对应节?、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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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交通标【。志是交通信号的一种!不应传递与道路【交通无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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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整,。体布局?做,到信息连贯》一致不得出》现信息不足、不当或!过载的现象》
—4.1.5 —。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满足道路—使用:。者在动态条件—下的视?认性:及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行?动所需的前》置距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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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 各类交《通标志?及支:撑结构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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