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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湿【地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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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湿!地保护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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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
! :(二)?制定:湿地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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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湿地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 】
— (:四)组?织对湿地资》源的普查、区域调查!和专项?。调查;
【 (五)建】立湿地资源》。档案管理制度保【管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各—项成果?、数据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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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组?织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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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组《织或者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湿地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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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进?行湿地?。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
】
: (》九)监督在湿—地,内开:展的:参观、旅游》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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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
— 第十五条 在湿!地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或者从!事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开发建设活动需占!用或者征用湿地的应!当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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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确实:需要临时使用湿地】的应当?向湿地?保护有关部门提出】使,用申请临时》使用湿地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改变湿】地的性质《。、功能或者修筑【。永久:性建筑物
【
—第十七?条 禁止擅自开【发确认并划定—范围内的湿地—禁止利用自然—湿地净化处理—污水:
!第十八条 》禁,止在湿?地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 》
! :(一)擅自排—放湿地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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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挖沟?、筑坝、围》网、开垦《湿地;?
《
】(三:)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其栖—息地;
【
? : (四》)擅自采砂、取【土,、烧荒、砍伐林木、!采集国家或》者省、市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
【
— (五)非】法猎捕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捡拾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
【
《 ? (六?)向湿地保护区【内排:放污:水,或者有毒有害气体】;
《
— ?(七:)向:湿地及周边水域【投放可能危害水体、!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
【
(!八)向湿地及—其周边?倾倒:固体废弃物;
!
】 (九)其他破坏】湿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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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在—湿地保护区组—织参观?、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接:受,湿地保护《。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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