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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项目招标
第!十三条 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采购、租用【、承建、监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对达到黄冈市—市,区招标项目进场【规模标准(黄招【。标管委会[2011!],4号:)规模标准的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与建设有关【的设备、软》件,、材料供应商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产品
第十四条 ! 承?建本市电子政务工程!的施工单位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五—条 第一—类项目在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前—须将招标文件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审查审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审查—包括承建单位资【质要求审查》、设:备技术?指标一致性审—查、合同付款验【收条款审查、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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