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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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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根据》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对各》部门申报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行初审对于通】过初审的第一类项目!由,项目所?在部门附带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出具】的,初审:意见书于每年10月!。底前向市《财政局申报市—财政:局会: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对?电子:政务建设《资金明细预》算进行审《核按照预算审—批程序?报批对于《通过:初审的第二类项目应!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指导《下编:。制和完善网络互通、!系统共享接》口技术方案并—预留接口开发资金】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九条 【 ,纳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电子政务!项目在进入政府采】。购前项目申报部【门必须编制技—术,方,。案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评审?
:第十条 —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及时牵—头组织市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并向项》目申报部《门下达技术方案【审查意见评审费用】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评审】通过的?项目市财政局—将预算资金划—入政府采购专户【评审:未,通,过的:项目须重新》完善方案后再进行评!审再审仍未通过的】项,目取消次《年度:项目预算《
第十《二条 申—报项目的《技术方案经审查同意!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须书面》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批准再《向市:财政局书面申—。请变更按项目申报】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所有变《更项:目应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如实报告【并由项目验》收,。组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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