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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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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申报与?审,批程序建成后由【。部门独立使用的【项,目由:项目所?在部门负责申—报;跨部门》共享使用的项目由主!张部门向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提出申请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由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申报
第六条 !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设目标、系统功!能符合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
— (二)技》术,标准统一《有利于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 (三)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公共服务有利于!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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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各项】目申请单位于每【年9月?1日:前,向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提交次年度项目申!请项目申请应包括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规划、资金概算!(含建成后的年度】运,维,费用)及资金—来源等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属涉密—。系统的?应同时向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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