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二章 【 项目申报 — 第五条 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申【报与:审,。批程序建成后由部门!独立使用的》项目由项目所在部】门负责申报;跨部门!共享使用《的项目由主》张部门向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提出【申,请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由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申报 — ,。第六条 《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   ?。 (一)建》设目:标、:。系统:功能符合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 ,    (》二):技术标准《统一有利于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   (三)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公共服务有》。。。利于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 《。第七条 《。。 各项目申请单位】于每年9月1日【前向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提交次年度项!。目申请项目申—请应包括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规划、【资金:概算(含建成后的】年度运维费用)及资!金,来源等?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属涉密系统的应同】时向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