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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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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经营燃气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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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储罐容积在400 !立方米以上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和设计】用户在2 万—户以上的管》道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证
【 , 储罐容积在】400 《。立方:米以下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和设—计用户在《2 万户以下的管】道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由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证位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证
第十!。七条 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 (》二)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等》。燃气设施和燃气检测!、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
! (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 (五》。)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
》 (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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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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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在规定?的经营?场,所范围外或者单位】为内部生产设—立燃气供应站点的】应当向燃气供应站】点所在地《市,、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相关的燃气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伪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供应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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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所供燃气应当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质量指《标,
第二—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
》燃气经?营企业巡查》人员入户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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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防护用品、】消防器?材、抢险车辆、【通讯设备等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并报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抢险抢修电话—向,。社会公布并设专人】每,天24 小时值班】。
第二十四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公开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并安排—专职人员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教育?、解答用户咨询【
《第二十五条》 合并、变更—瓶装燃气经营场所】需重新办理》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 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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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 ,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 (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
《 (八)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
【(九)?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 (十)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 , (十一)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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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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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燃气质量、压力和】计量标准《不间:断地供气因管—道燃气?设施施工、》检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48 小时前予以!公告并按规》定时间恢《复供气;《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通:知用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90: 个:工作:日向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
: (一)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的;》
(二】)管道?燃气经营者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未采【取紧急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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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燃气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的;
—。。 (四《)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的
第二】十九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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