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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 》第十五条《 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重要》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选址时应会同拟【。安排所?在地的城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研究    【 在:编制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或,项目建议书阶段由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以下权限!受理申?请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  : (一?)建设项目在—本,市,城区的选址意见【书由: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二):建设项目在》县,(市)内的选址【。意见书由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国家或?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大型工业项目选】址意见书须报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 建设单位》。在取得选址意见书或!其他:选址批复意见—(含图?。纸)一年《后未按程序办理后续!规,划审:批手:续,的原批复自行失效】由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告 【。 第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先取得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手】续   》 (一)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的; 【 , , (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 》 ,  (三)》。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由农?业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 《 第十七—条 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经批准的建设计【划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   ?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性质提出建设】地址、用《地范围?的初步安排》意见和?规划设计条件必须】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三)【建设单位或个人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规划设计方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按建》设分期划《定,用地:红线核?发建设用地定点【通知书?; :    (四)【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定《点通知书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主持土地】。权属单位《签,订用地协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据此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五—)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    本》。条规定程《序可以?根,据,建设规模和》工程性质《合,。并办理?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定点位于规划道路临!街面需?要办理?土地征用手续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规划建设用地临【街占用的长度—征用到规划道—路,的中心线并负—责拆除征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 【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满一!年仍未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用地【又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的其持有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逢行失效并】由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告 ! 第?二十条 需要—。更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土地?使用性质、位置、界!址等内容必须先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依法批准【更改后方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第二十一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权限核发! 第二十【二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提供出让!。地块的?。位,。置、范围、》规划用地《性质、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停车场(库)、配!套,设施等项目规划【要求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出让】   《  :国有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进行转让的受让方应!当执:行该地块原定的规划!要求并由受让方【持转让合同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分解出让、!。转让的该地块详细】。规划中?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必!须在分?解出让、转让合【同中明确受让—方的实施责任 【 第二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内不】得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和规【划要求;抵押处分后!必,须持有效法律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城?市道路?、广场、城市—。绿,地、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市政公用设—施、:学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副产品集贸》市场等现有和—规划的?用地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使】用性质?。 : 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的用地单位!因撤销、搬》。迁、兼并等原因【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权属的应当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 严格控!。。制临时建设》。用地    【 ,申,请建设工程材料【。堆场、运输通—道及:其他临?时建设用地必须先取!得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建设用?地用权证  【   批准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超【过期限?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临时建【设用地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原审批机《关可以作出终—。止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 退:出,临时:用地:时使:用,单位应按规划要【求整治环境  】   临时》建设用地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二十七条! 因建设活动引【起用地纠纷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商处理涉》及土地?。权属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裁决【 :    在土地权属!纠纷未?解决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有:争议的地段进行【建设活动正在建设的!应当立?即停工等待处理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裁定的土地权【属界线与原用地界线!。不一:致的以裁定》的结果为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