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 第九条【 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    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监督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 第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及工】程,勘,察、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质量监督】审,查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强制性标《准监督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处理 《 第十一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以采取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 —第,十二条 工》程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  (一)对执行!强制性?标准是否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 (: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的内容;【    》 (三)《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 , (四?)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五)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六)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以及有【关的指导性》资料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七【)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记录是否完整等;!。   (八—)工程建《设标准持《证人员情况 第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告 !第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重大建设工程【事故时应当有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专家参—加;工程事》故报告?应当包?括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鉴定意见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须分别对】工程项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写出贯标检查【报告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完成—工,程贯标检查报告【必须经该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贯标检《查报告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文件—并与竣工《验,收,资,料一起永久保—。存以备检查 】   ? 工程建设标准】贯标检?查报:告的内容作如下【规定   — (一)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基础类型、【。开、竣工时》间、各责任主体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责任人姓《名;  》  (二)—检查内容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检查要点—逐项检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记:录要:求,。真实有?效;   —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意见 第》。十六条 工程规划】、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及建设!工业产品生产单【位每:年,对本单位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写【出检查报告并报市】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并备《案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机构检举、【控告、?投诉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涉及到对《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进行更改时》应征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标?准管理机构的审核 !。 第十九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