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 第十四条》 凡新建、改建、铺!。设地热管道建保温蓄!水设施?以,。及进行与开采—、取用地热有关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设!计,技术:资料和?承担施工的单位的资!格证书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竣,工后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 第十五条 开发利!用地: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安装计》量仪表和节能节【。水设施?建立健全资源保护制!度并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计量仪表和—节能节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按核定的取水量取用!地热  —   ?计量:仪表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安装、》登记造册、铅封【 第十六条! ,根据地?热的:埋藏、分布规律和补!给条件?划定地热一级、【二,级保护?区,     【一级地热保护区为】地下热?水,的分布区《   》 , 二级地热保—护区为地下热水的补!给区   【  :。有关一、二级地【热保护区的范—围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利、地震、!环保、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划定》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公布    】 在:地热保护区内征地】、推土、填池、【兴建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应报经环保【、规划和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禁止?在地热保护》区内建设可》能造成污染的设施】 第—十七:。条 下列《地热井需要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核定—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费用?由井权单位承担【   》 (一)因成—井工艺及井身结构】不合理无使用价值的!;   — (二)钻》井过程?中因施工技》术、井内事》故原因需《。要报废的; 【   ? (三)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 第】十八条 地热井产权!单,。位和个人《在,适合回灌的地热开】采区应?履行:回灌义务《并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回灌【方案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回灌【    — 回灌水应当进行处!理经具有相应—。资质的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回—。灌,禁止:利,用不符合回灌标准】。的水回灌地热—田严禁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体 ? 第《十九条 开采—利用地热的》单位:和个人应建技术档】案要对地热的—水位、温度、水【质和流?量等进行动》态监测并定》期将:监,测资料和实》际开采量报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