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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第十!四条 凡新建、改建!、,铺设地热管道建保温!蓄水设施以及进【行与开采《、取用地热有—关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设,计技术资料》。和承担施工的单位】的资:格证书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竣工】后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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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开发利》用地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安装计量》仪表和节《能节水设施》建立健全资源—保护制度并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计量!。仪表和?节能节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按核定的取水量【取用地热
! 计?。量仪表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安?装、登记造册、铅】封
—第十六条 根—据地热的《埋,藏、分布规律和补】给,。条件划定地热一级】、二级保护区— ,
一级地!热保护区为地下热】水的分布《区
— , 二级地热保护【区为地下热》水的补给区
! , 有关一、二【级地:热保护区的范—围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利、—地震、环保、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划定: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公布
!在地热保护》区,内征地、推土、【填池、兴建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应报】。经环保、《规划和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禁:止,。在地热保护区内【建设可能造成—污染的设施》
第—十七条 下列地【热井需要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核定?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费—用由:井权单位《承担
【 (一)因成—井工艺及井身结构】不合理?无使用价值的—;, ,
《 (二)钻井过程】中,因施:工技:术、井内事故原因需!要报废的《;
— (三)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
《
第十?八条 地热井产权】单位和个人》在,适合回灌的地热开】采区应履行回—灌义务?并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回灌方案【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回灌
— 回灌水应当进!行处理?经具有相《应资质的《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回灌禁止利!用不符?合回灌标《准的:水回灌地热田严【禁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体 【
第十九条 !开采利用地热的【。单位和?个,人应建?技术档案要对地热的!水位:、温度、水质和流】量等进行动》态监:测并定期将》。监测资料和实—际开采?量,报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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