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 保护和管理 【 第《十七条 《 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管理;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管界内防!护绿地的绿化—,由单位管理;居】住绿地由居》住区管理机构—管理;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城市绿化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十八—条 政府保护树】木所有者和管—理维护者合法权益】,,。树木所有《权按下列规定确定】    》。 (一)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依靠专业队】伍和发动群众—在公共绿地上种【植的:树,木,城市住宅小【区列入配套项目【种植:的树木,归国家所有!  ?   (二)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在用地范围内自行种!植,并管护的《树木,归单位—集体所有 》 ,    (三—)城市私人》庭院自费《种植、管护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规划用地性质】,不得破坏绿—地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严,禁在城市规》划,区内乱砍《滥伐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国家建设和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必须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缴纳:绿地临?时,。占,用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绿地临时占用【费标准:《荆门城区每日4【元/m2,其他县(!市)每日2元/m2!。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000《平,方米以?下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0》0,0平方米以》上的,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对临时占用的!城市绿?地,应在规》定的期限恢复原【。状因临?时占用城市绿—地造成?树木:花草、绿化设施【。损坏的,由占用单】。。位负责赔偿 —。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风《。景林地、防护林地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征用时,必须【先,报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 ?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规划区内的树【木,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砍》伐城市树木的,必】须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的,应?当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修剪费用由管、!线管理单位承担 !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可先修》剪、扶正或》砍伐树木,》并应及?时报告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第二十四条 !。 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必须: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同?意,并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    (一) 】就树或?在绿地内盖房、设置!广告牌、标语牌;】     (【二) ?在树:木上牵?挂绳:索、架设电线—;     (】三) 在树木下【面搭灶生火、倾【倒有害?物质     (!四) 钉或刻划树木!、攀折、围圈—花木;   【  (?五) ?在树下、《绿地内乱《扔废:弃物;  —   (六) 【在树下、绿地和道】路两侧绿篱》内挖坑取土;— , ,    (七—) :在,草坪和花坛内放养牲!畜、家禽《、堆:放物料;    ! (八) 》损坏草坪、花坛、绿!篱,、盗窃绿化设施; !     (九【) 在风景林地、】防护林地《内,毁坏植被、》开荒、?种粮种菜、打—猎、放?火、造坟、野炊、开!山、采石取》土、:放,养牧畜等; 【    (十) 】其它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 第二十六条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对城市各类绿地、树!木应设立台帐—、建卡、建档—专业养护管理单【位应建立管理制度,!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及绿化设施完好!。 第二十七条 】 ,百年以上《的树木或稀有—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均为古》树名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对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建?立,档案,设立标志,统!一管:理    — 古树名《木,生存地?归属的?单位或个《人,是该古树名【木的具体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精:心养:护管理   【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砍伐、迁移或损伤!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的,必须提》出可靠的《迁移方案,》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