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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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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管理!;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管界内《防护绿地的绿—化,由单位管理;居!住,绿地由居《住区管理机构—管理;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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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城市绿化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十八条 政府【保,护树:木所有者《和管:理维护者合法权益】,,树,木所有权按下—列规定确《定
《 : (一)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依靠专业队伍和】发动群众在公共【绿地上?种植的树木,—。城市住宅小区—列入:配套项目《种植的树木,归国】家所:有
— (二)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在用地范—围内自行种植—并管护的《树木,?归单位集体所有
! (三)【城市:私人庭院自费种【植、管护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规划用地《性质:,不得破《坏绿地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严禁在城市规划!区内乱砍滥伐
】第二十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国家建设和》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必须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缴纳绿【。地临时占用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绿地:。临时占用费标—准:荆门城区每日】4元/m2,其他】县(市?)每日2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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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000平方》米以下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000平!方米以上《的,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对,临时占用的城市绿地!,应在规定的期限恢!复,原状:因临时?占用城市绿地造成】树木花草、绿化设施!损坏的,由占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风景—林,地、防护《林地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征:用,时,:。必须先报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
—第二十二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规—划,区内的树《木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砍伐《城市:树木的,必》须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的《,应当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修剪费用由管、【线管理单位承担
! ,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可》先,修剪、扶正或砍伐】。树木,并应》及时报告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必须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同意,《并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 :(一) 就树或在】绿地:。内盖房、设置广告】牌、标语牌;
! , (二) 在【树木上牵《。挂绳索、架设电线】;
(三!) 在?树木下面《搭灶生火、倾倒【有害物质《
(四】) 钉?或,。刻划树木、攀—折、围圈花木;
】
: (五)— 在树下《、绿地内乱扔—废弃物;
— (》六) 在树下、绿】地和道路两侧—绿篱内挖《坑取:土;
】(七) 在》草坪和花坛内放养】牲畜、家禽、堆放】物料;
!(八)? 损坏草坪》、花坛、绿篱、【盗窃绿化设施;
】
(九【) 在风《景林地?、防护林《地内毁坏植被、开荒!。、种粮?种菜、打猎、放火、!造坟、野《炊、开山、》采石取土、放养【牧畜等;《
》 (十?) 其它《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对城市各】类绿地、树木应设】立台帐、建卡—、建档专业》。养护管理单位应建】立管理制度,—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及绿化设施》完好
《第二十七条 【百年以上《的树:木或稀有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均《为古树名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对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建立档案,设【立标志?,统:一管理?
: ? 古树名木生存【地归属?的单位或《个人:,是该古树名木的】具体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精心养护管!。理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砍伐、迁移—或损伤?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的!,必须提出》可靠的迁移方—案,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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