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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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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经批准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拒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并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 《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三十】条 凡有其他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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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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