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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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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经—批准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拒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并!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三十条【 , 凡:有其:他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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