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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绿线管【制
第十九】。。条 城市绿化—工作:实行绿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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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线?是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第二十》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第二十二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第二十三】条 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第二》十五条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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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凡临沂城—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前应【首先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其,附属:绿化工程规划方案】并加盖“绿色图章】 ”;未经审查【。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设】。。管理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中要《加强对配套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凡绿化】工程:达,不到规划《设,计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规划竣工—验收时对擅》自更改规划设计【、,。降低绿地率》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跟踪管理【及时:查处擅自变更绿【化规划和无绿—化资质施《。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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