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绿化建—设
第—十三条 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的绿化由《。政府负责组织—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现有: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产权人或—管理单位负责建【设
第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绿化【用地标准审批建设】工程项目《。
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批准所缺《绿化面积由建—设单位根《据要求进《。行异地绿化或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绿化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未经审查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的设计《方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 》
对未完成—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绿:。化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绿《化工程施工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现场:。监督确保《绿化工程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完成 !
绿《化工程竣工》后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八—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应》当执行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城市公!共绿地的设计—与施工按照》。泰安市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暂!行规定的规定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绿化企业及林!木种子苗木供应【单位
?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的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
第二十条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满后占《用,单位或个人》应当:清场退地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 城市绿化应【以乡土植物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选,用,。耐旱、节水、涵【养水源能力强的植物!突出市树、市花的种!。植并适量引种—驯化:外,地苗木充《分利用建筑墙体、】屋顶和?桥体等进行立体绿】化提高绿化》、美化?水平:
凡从外【地,购,进的苗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植物检疫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