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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养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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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实行责任制【具体责任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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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地由城市绿—化管理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负责;—
—(二)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和居》住区中的庭院—绿化由产权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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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门前责任区内—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由: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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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产—权,人或管理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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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泰《。山风景名《胜区的绿《化由泰?。山,管委负责其》它风景区的绿化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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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路、【。铁路两?侧的绿化由公路【、铁路?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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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防—尘毒为目的的绿化由!尘毒排放《单位负责
第二十!三条 绿化责—任单位应按照城【市绿地养护标准【做好其?责,任范围内绿地的浇】水、施肥《、除草、防寒、防】风、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和清扫保洁工作 】
绿化责任单】位可:采取招投《标等方式委托城【市,。绿化专业《。养护单?位进行养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城市绿地养】护规范?和管:理制度制《定推行统《一的养护标准—
城市—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应—逐步推行《招投标制度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绿化专?业养护单位进行【养护管理《。
第二十》五,条 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对各绿化责任!单位:的绿化养护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收集、通报】城市绿地病虫害情况!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防【治积:极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确保?绿化植被正常生长对!不按养护规范进行】养护: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绿化《管,理机:构组织?代为:养护费用由绿化【责任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砍伐和移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绿!化责任单位应报告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及时进行!砍伐、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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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龄已达到更新】期或自?然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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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严重病虫害!确实无法挽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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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重枯朽、《倾斜或断《裂妨碍交通或危【及人身、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安全的;
(!四)因其他原—。因需要?砍伐或更新的
】第二十七《条 确需《砍伐移?植树木的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10棵以下的由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0!棵以上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砍伐:或者移植树木必须】同时提出补栽—计划或者移植后【的养护措施由—城市绿化管理—机构监?督实施砍伐或—者移植树木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树《木所:有者补偿
第【二十八?条, 管线?管理单?位为保证管》。线安全确需》修剪树木时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兼顾管线使用安全和!树木生长的原则由】城,市绿化管理机构统】一组织修剪》管线管?理单位按规定承担】修剪费用《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断裂】、倾:倒等危及管线、交】通安全的《管线管理单位—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先【行修剪或砍》。伐但应在《3,。日内报告城市—绿化管理机构 【
城市新—建,管线应当避让—。。现有城市《绿地确实无法避让】的管线管理单位要】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绿!地及绿化设施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九条 》因建设需要》。挖掘绿地或者—移,动绿化?设施的?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要,。在规定的限期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条! 城:市的古树名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制作】。悬挂古树名》。木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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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管辖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绿—化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严禁砍!伐或移植古树名木】确因特殊需要迁【移的必须按规定报】批,
第三十》一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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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绿地内挖坑》、采:石、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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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绿?。地内设置营》业摊:位;
】(三)在《绿地内堆放》物料、沙石倾倒废弃!物,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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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绿—地内放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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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树搭棚】、盖房、乱拴—乱挂或围圈》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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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攀折花木、采摘!花果、?践踏草?坪;:。
—(七)?对,树木剥皮《、,挖,根钉拴划刻树木【; :
(《八,)其他损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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