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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五条 市交【通主管部《门按:省有关规《定负责国道、省道】的路政管理;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县道、乡道和【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乡镇政府(办事处】)做好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有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交通主管《部,门应按规定设置公路!标志牌标注公路名】称、: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农—村公路及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范围:在城市和村镇等【区域设立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标桩、】。界桩标明管理事项】和注意事项等—农,村公路由乡》镇政府?(办:事处)?组织设置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实施下列影响公【路,的行为确需办理的应!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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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公路—改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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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机具在路上—行驶的?;
【(三)移动》。公路附属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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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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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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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的以及在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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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砍?伐公路绿化树木的 !
前款规定【。的行为?属于农村公路的交】通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征求乡镇!政府(办事处)【意见;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砍》伐公路树木还应【。。依法办理《采伐许?可手续
》第二十八《条 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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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摆摊》设点设置经营场所;!
(【二)挖砂、》采石、取《土种植作物、—放牧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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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挖沟—。引(排)水利用【。公路边?沟(截水沟、排水】沟)排放污物堵塞】公路边沟、桥—涵,;
【(四:),倾倒垃圾污染公路】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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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打场晒粮、堆—放物品、设置其他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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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性能的试车场地;!
(七)!损坏、?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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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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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除公路养护、!防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穿越城市—规划区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按城—市规:。。划有关规定管—理
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的区域为《公路建筑《控制区具体由县【市,区政府划定农村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由乡镇政】府(办?事处)参照乡—道的标准划定
第!。三,十,一条 有关》部,门,在编制城市和村镇】规划:、审批建《设项目、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等—事项时?应,当遵守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有关规定凡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建设项—目应: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审批 】
:除城市和村》镇规:划区外应《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规划建设防!止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运行》安全与畅通
第三!十二条? 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现有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建、扩建县(市】。、区)和乡》镇政府(办事—处)应制定》规划逐步予以拆除或!。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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