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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五条 市交》通主管部门》按省有关《规定负责国道、省】道的路政管理;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县!。。。道、乡道和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乡《镇政府?(办事处)做好【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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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交通主—管部门应《按规定设置公路标志!牌标注公路名称、】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农村公!路及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范围在城《市和村镇等》区域设立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标桩、界《桩标明管理》事项和注意事—。项等农村公路由乡】镇,政府(办事》处)组织设置—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实施下列影【。响公路的行为—确需办理的应—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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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公路:改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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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机具】在路:上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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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移动公路《附,属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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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
(!五)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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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的以及在》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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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砍伐公路绿》化树木的 —
前款规定的行】为属于农村公—路的交?通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征》求乡镇政府(办事处!)意见;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砍伐公《路树木还应依—法办理采《伐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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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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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摆摊设点设置【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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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挖】砂、采石《、取土?种植作?物、放牧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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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挖:沟引(排)水利用公!路边沟(截》水沟、排水沟)排】放,污物堵塞《。公路:边沟、桥《涵;
(!四)倾?倒垃圾污染》。公路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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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打《场晒粮、堆放—物品、设置其—。他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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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性!。能的试车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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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损坏、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
(八》)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条 除公路【养护、?防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穿越城市规划区!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按城?。市,规划有关规》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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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的区域为公【路建筑?控,制区具体由》县市区?政,。府划定农村》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由《乡镇政府(办事处)!参照乡道《的,标准划定
第三】。十一条 有》关部:门在编制《城市和村镇规划、审!批,建设项目、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等事项时应!当遵守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有关规定凡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建设项目应【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审批
除城!市和村镇规划区【外应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规》划建设防止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运行安】全,与畅通
第三十二!条 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现有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建】、,扩,建,县(市、区》)和:乡镇政府(》办事:处)应制定规划逐】步予以拆《除或: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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