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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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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公路建设《、收费?和,路政:管理组织公路—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路政巡查对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
对侵占公路用】地、: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在建:设,控制区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强行拆除
】第三十四条 公】路养:。护单:位和养护工作人员】发现:破坏、损坏公路和违!。反本办法的》各类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协》助路政监《督检查人员》实施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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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造成公路及—公路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应—及时报告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现场调查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或依法【予以修复、改—建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整改《的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三十六条 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自觉接受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
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应当持证上—岗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第三!十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根据交?通主:管部门的《授权决定依》法行使路《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公路管理机构应将】有关管理事项定期】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自觉:接受: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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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和审【批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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