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五章 供水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共】供水水?源保:护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利、国土—资源、卫生等有关】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水】源保:护区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利、国土》资源、?卫生等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后》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水源保护区设置【带有标?志性图形符号的地理!界标、?。标识:标志和警示标志 !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村公《共供水水源地从事下!列活:动,    》    — (一)以》地表水为供水—水源的?在取水点周》围1:00米的水》域内从事《养,殖、捕捞或者—倾倒废?渣、生?活垃圾、设置排污】口、堆放有害物品】;  》。   (二)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的在水源!点周围100—米范围内《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站?。);    】 (三?。) :以泉水为供水水【源的:,在:保护:区范围内开矿、【采石、?取,土;  —   (《四,) 其他可能破坏】水源或者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在供水工程的水!处,理设施、蓄水—池、泵站《外围:50米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不得堆放—垃,。圾 ? 第二十—八,条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者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农村公共供水!工程供水单位设立水!质检验?室并:配备专?业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负责供水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 【 ,    供水单位的!日常水质检测资料】报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二十九—条县(?市,、区)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确】。保供水水《质安全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农村供水水源!。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定!期组:织疾病控制中心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和供《水水质每年》应在汛期和枯—水期分别至少进行一!次水质?监测水质监测—结果:要进行?公布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好】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  水质化验、【检测:所需费用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不得《向供水单位收取】 第》三十条供水单—位从事直接供—。水的人员应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县(市、】。区)疾病控制—中心颁发的健康证的!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十一条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定,期对供水水源—。工程设?施机:电设:备、:供水管道等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养—护并建档登记确【保水源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安全无—。事故 第三!十二条农《村公共供水工程运营!。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批复文件、招标合】同,、竣工报告、验【收文件、工程决算】。、财产清《单,等要:。归档存放《。。;工程运行》。。。中的水质监测—记录、地下水位动】态变化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等原始资料—要,真实完整 【 第三十三条【供水:单位应掌握区域内】水文地质情况—及附近地《区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取水情况《、取水量《。及地下水的》补给情况制订因【天气干?旱、水质污染、机电!机械设备故障、管道!故障、停电》等造成供水》中断的?农村公共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   农村公共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应报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因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水质污染的供—水,单位应?立,即停:止供水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卫生、水利部门!报告并适时》启动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