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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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特?许经营 —
第?十六条 申请特许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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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
》 , (二)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和《设施、设备; 【
【 (三)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 】
【 (四)有—良好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 》 :
》 (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服务、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管理!、财务管理负—责,人具备相应的从业经!历和:业绩,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
— (六》)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及服》务承:诺,以及完善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
, ? , (七)》有健全?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抢险抢修—预,案,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检,测和抢险抢修、【应急处置《。能,力; 《
!(八)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
【 (《九)无行业不良【记录:。,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投诉事件; 】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七条《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资格核准【的有效期为三年 】。
! 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如需延!续处置?资格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许可单》位,提出延续《申请: , :
第十八条— 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十九条 《需要跨区《运输、倾倒建筑垃】圾的,由市》市政部门统》一协调?运,输路线、《时间及消《纳场:地等
【第二十条 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单位确》需调整建《筑垃圾处置数量【。、地点、时间、路】线等内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经—核准后方可调整处置!内容 《 ,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将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消》纳场地?,并取得建》。筑,垃圾消纳场》签发的回执备—查 凡符—。合再生利用生产建】筑,材料:条件的建筑》垃圾,应《当优先运往建筑垃】圾资源化《生产经营企》。业 ?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交通、?市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治理,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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