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二章 建筑垃!圾的产生管理
!
:第八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七日内【,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市政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区市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进行现场勘验,【符合条?件的,颁《发核准文《件并与申《。请人签订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承诺书 】
第九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
? (【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数量、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
!(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
— 《 (三)《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方【案,; 《
》。 (四)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 :
(!五)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 (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第!十条 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十一条 建设—施工现?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实行】封闭施工,》在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工地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路段两侧的工地施!工,围挡不低《于1.8米提—倡和推广《使,用定型化产品,并】适当提高围》挡,高度,使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相对隔离; 】
【 (二)出入口】道路硬?化,并配备相应的冲【洗设施;《 :
? (三)!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 (》四)有?专人负责《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 居《民因建造、》维修、装饰、拆除】房,屋等产生零星建筑】。垃,圾的,?应当事先《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住地居委会》申,报并按指定的—地点堆放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委会代!为处置?的,,应当按规》。定标准交《纳清:运处置费《用 《。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第十】四条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