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六章 —建筑物退《让
6.1】 沿用地红线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轨道】交通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应符】合本章规定》并同时符《合消防?。、环保、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
,
6【.2: 沿用地红线的建!筑,物其:后退用?。地红线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退让!距离:小于消防间距时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6,.,2,.1各类建筑—的退让?距离按下表规定的】建筑:物高度?的,倍数:控制但不得小—于最小距《离
表《6-1? 各类建筑的】最小退线距离—
! 《退线:建筑类别 》
【
— 距离建筑朝向!
【居住建筑
—。
? 非居《住建筑
》
《
】 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最小距?离
! (米)《
》 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 最小距《离
! (米)《。
【
》
】 主要朝!向
— 低层
【 ? 0:.5H
》 ?。 4:
《 :
?。 : 4
》
【
多层 】
0【.5H?
6【
》。
《 《。6,
【
高】层
》 ?0.25H》
,
: 13
】。 0.2—H
【12:
,
:
》
】。
《 : , 次要朝向 】
《 低层
】 , 0.2》5H
?
? 3
【 :
按消!防间:距
?
: ,
【 多层》
《 0.25H
!
4
】。。 , :
】。按消防间距》
》
,
:
— 高层
!。 ,0.2H
! 1:2
?
! 6?.5
【
:
注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的其退《线距离?按主要朝向退线距离!。控制
《 6.2.2 ! 红?线,外是居住建》筑,的,除须符合6.—2,。。。.1条项退让距离】的规:定外须同时》符合第五章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
6】.2.3《 红》。线外:是公共绿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退—让距离按照6—.2:.2条居《住建筑的退线—距离控制且建—筑高度应《同时符合第七—章的:有关规?定
6.【2.4 《 地下建筑物的退!让间距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0.?7倍;按上》述退让间距退让边】界或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要求确有困难!的应:采取:技术安全措施—和,。有效的施《工方:法经相应的施工技】术论证部门评审并】由原设计单位签字认!定后其距《。离可适当缩小但其最!小值应不小》于3米且《围护桩?和自用?管线不得超》过用地?红线:
: 相【邻,新建高层商》业办:公建:筑地下室按》规划应设置连接【通道的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净高【度不小于2.8【米并由相关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各《自基地的通道部分
!
:
6.3—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6?。-2所列值并同时符!合第五章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
表6-【2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
!
【 后退距离】(米)
》
? 道路—红,线宽度(米) 【
? 建筑高度【(米) 《
!
?。 H≤24
! 2《4,
? , , H:>50
—。 ,
】 :D<:15
【 ,。3
《 8
》
? 12
】
?
1】。5≤D<2》5
— 4
8!
12】
》
:
《 25≤D<4!0
6
!
10
! 12
!
! , 40≤《D<50《
《 8
!10
】15
?
【
—50≤D<6—0,
? ?10
— :15:
18】
—
》 ≥60
【
, 《15
— 18
【 , :20
【
?6.4 》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0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
—
6.】5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在—满足前款规定及道】路交叉口视距要求的!基础上多、》低层建筑退线—距增加3米高层【建筑:退线距增加5—米(:均自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连【线算:起)
》
6.【6 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管线、阳—台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
【 ? 在规定的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内不得设置零】星建筑物;雨蓬、阳!台、招牌、灯饰等可!。外挑:但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米
! ,
: 6.7 沿河!道规划?。蓝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期保留的河道规】划线)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除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6米
】 ,
6.8 ! 沿铁路两侧新建、!扩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
? 6.8.1 铁!路干线两侧的建筑】工程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铁路支线、专用】。。线两侧的《建筑工程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铁】路两侧的围墙—。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围墙的高度不得大于!3米
6.】8.:2 铁路两侧【的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须】经铁:路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6.8?.3 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的须—符合铁路《道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
6.》9 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
6.—9.1 《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指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6.9.1!.,1 一》般地区沿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线路中心线距】离除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以—下距:离
《 : 500千伏3!。0米;
《
《 220 千】伏20米;》
【 11?0 千伏12.5】米;
— 35 千】伏10米
6!.9:.1.2 中!心城:。和郊区城镇》。人口密集地区沿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线路中心线—距离应符合电力【管理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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