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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绿化与景】观
《
4.1 — 产:生有害?。性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应:建卫:生,防护林带且宽—度不:小于50米
【 水库四!周的绿地宽度—应不小于《30米海岸防风林带!宽度不得《小于80米
—
: : 铁路两侧的卫!生防护林带不得小于!100米
— —城市垃圾处理—场周边?。的卫生防《护林带宽度不得小于!300米
】。 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不:少于:半径20米的保护】绿地
《
—4.2? ?计算建设用地内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设用地内的》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道路绿地和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
! 建设用地【内位于整块绿地中用!于美化环境的—水面、无建筑面积的!建筑小品《。的占地面积》可计入绿地面积【
【 4.3 道】路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道路红线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道路】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
道】路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
】 分车绿带!起防护隔离和—美化街景《。的作用宽度》应不小于2米以【灌木和地被》植物种植为主
! 》道,路绿地?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相邻建》筑物性质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内的连续和】完整当宽度》大于8米《时可设计成》开放性绿地但—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路侧:绿带总面《积的:70%当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
! 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 》交通岛?绿地应突出城市景】观特:色,保证行车—视线通透
【 互通式】立体交叉绿岛宜【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形成《开敞:的绿化?空间,?草坪:可孤植树《、点缀花灌丛墙面】应进行垂直绿化【
:
?
?4,.4 》严禁在风景林地和】面向城市周边的【山坡地开采》土石资源以保护自】然,地貌景观的完整
!
《 4.5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布置并!应注意保留和利【。用用地内已有—的树木和绿地—
《。
:4.6 在新】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用地范围内—绿,地率不得小于—表4-1、表—4-:2的规定绿化应当】以乔木为主》适当配值灌木、地被!。、草地就《地,保护古树名木避【免异地移栽提倡垂】直、屋顶、》平台等绿化形式
】
表4?-1 居住项目绿】地,率控制指标
!
】住宅层数
! , 绿地率《(,%)
【
—
—
居住区级!。
:
小区级 !
: , 组团级—
《 ≤100【00m2
【
?。
《 1-3(低!)
》。 《
》 4:0
【4,0
》 35
【
《
【4-6(多》)
《 : 40
》
35【
》 32
】 30
— ,
》
7-9】(中高)
】 4《0
3】5
》 ,。。 32
— 30》。
《
! ≥10《(,高)
!40
》 4《0
3】5
》 35《
:
注1】、居:住区级用地规模【50-100公【顷;小区《级用地规模10-1!。5,公顷;组《团级用地《规模:1-5?公顷
— :。 2、用地—规模介于小区级【与居住区级之—间,的居住用《地,绿地率参照居住区】级控制指标执—行,用地规模介》于组团级与小区级】之间的?绿地率参照小区【。级控制指《标执行
】 3、旧城改—造,项目的绿地》率可以降低二个百分!点,
,
表4-2 其】它类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表,
—
,
》项目类别
】 绿地率(%)!
!
中心】城区
— : 中心城《区以外
!
,
宾!馆、饭店等 —
—3,5
— 40
》
?。
!金融、商务》办公
— :。 3:0
3】5
》
! 文化、娱乐
】。
《 30
— 35
【。
!。 商业
! 2《8
【32:
【
— 其:他,公共设施《
30!
》 35
》
【。
《 工业、仓储—
? ,。 2《0
? 25
【
—
,注1、?中心城区指云南【路以东?、湖南?路以西、重》庆路以北《所围:合区域
— 2—。、产生有害性—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0%
! 3?。、旧城改造》项目:的绿:地率可以降低五个百!分,点
4.7 【 位于中》心城区的建设项【目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经北!海市城市规》划局及园林管理【部,门同意可将屋面【地栽绿化面积—(每块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按表!4-:3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
—。 其折算【公式F=M×N
! 式中F!地面绿地面积—M屋面地《栽绿化?。面积N有效》系数
表4-3 ! , ,屋面:地栽:绿化面积《折算地面绿地面积】表
?
》
》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单位米】),
— 有效系数(—N,)
?
《
?
小于、!等于1.5
! :0.70
—
》
《 大《于1.5《小于、?。等于5.0》
? , 0.50—
【
— 大于5.0小于】、等于?12.0《
0.3!0
?
【
》大于1?2.0
【 0
!
4.8 停】车场的设计提倡采用!生,态停:车场即其用地全部】为植:草砖铺地用地面积的!。3,0%可计入绿—地率计算
【
4《.9 》在住宅建设中集中】绿地的设置应当【至少一个边与相应居!住区级别的》道路:。相,邻并符合表4-【4,的规定?
表4-4 ! 各级】集中绿地设置规【定一览表
】
》。 , 居?住区级别
】 名称
! 要求》
— 最小规模》(m2?。) :
: ? ,最大服务半》径,(m)
】
?
居】住区
— , 居?住区:公园:
? 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
》 , ?1,0000《
《。 800-100!0
:
! 居》。住小:区,
— 小游园《。
【园内有一定功能划】分
》 400—0
:
, 4》00-500
】 :
?
— 居住组团
!。 组《团绿地?
:
灵活布局!。 ,
4【。00
】
】
, 组》团绿地设置应当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旅戏设施和适【于成人休憩活动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当同【时满足表4-5【。的规:。定
表4-5 】 : : , ?。院落:式组团绿《地设:施规定表
】 :
,
》封闭型绿地
【。
开敞型】绿地
!
《。 ? ,南侧多层楼 —
,
南侧【高层楼?
南侧!。多层楼
】 南侧高层楼 】
》
》 L≥1.5!L2
【。 L≥1.5L】2
L】≥1.5L2—
L【≥1.5L2
【
》
— L≥3》0m
— L≥50m
!
, L≥30】m
:
, , L≥50【m
】
:。
S1≥】800m2
! :S,1≥18《00m2
【 S《1≥500m2
! ? S1≥1》200m2
—
:
?
《 《S2≥1000m】2
:
: : S2≥20—00m2《
S【2≥600m—。2,
—S2≥14》00m2
【
注1、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
【 : 2、L2本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 3、S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
— : 4、S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
—
4.10 】景观道、《林荫道、商业街【、规:划红线宽≥30m的!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广场—周边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景,观规定如下
!4.10.1 】 建:筑物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和广场的界面!变化要求临城市【道路或广《场的立面应当为主】。要立面立《面和屋顶造》型应当?丰富:与城市街道》和广场景观协调
! :4.1?0.2 临城】市道路或《广场的建筑物—。连续面宽原》则上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4.!10.2.1 【 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60米)建筑—连续:面宽小于60米【;
4.1】0.2.《2 中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小于、》等于60米)—连续面宽小》于70米《。;
4—.10?.2.3 多】层和低层《。建筑(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连续面宽【小于80米;—
4.—。10.?。2,.4 不同【建筑:。高度组合的连续面】宽小于最高建筑【物的连?续面:宽;
4.】10.2.》5 标志性【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的连续》面宽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景观需要核定
!
, 4.10.3 ! 临城市道路或广!场的建筑《物立:面设计和装》饰应当与所处—环境:。和景观相协调不得】设置空调《器外机及附》。属,设施等影《响建筑?立面的?附着物确《需设置的应当结【合立面造《型统一设计》隐蔽处理并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4?.10.4 — 住宅建筑临城市!道路或广场一面【不得设?置厨房和突出—开敝式阳台临时【城市道路《。或广场一《面的阳台和》窗户不得安装任何形!式的:外挑式防盗》笼;禁止在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产生环境噪声或【振动污?染的娱?乐业、?产,生,。恶臭或异味的修【理业和加《工业等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
? ,4.11 — 低、?多层住宅建》。。筑,宜采用坡屋顶设计
!
?
4.—12 ? 体育场馆、影剧!院、宾馆、饭店、】图书馆、展》览馆等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建筑临城市道路【或广场一面原则不】得修建围《墙集中?绿地应当《临城市?道路或广场》。布置:
【 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居住!区、党?政机关等确需修建围!墙的应当《设计成透空型且【高度:原则不得大于1.】5米集中绿》地原:则上:临街布置
— 油库】、水厂等有特殊【要求确须修建围【墙的围?墙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2.2?米并应当对围—墙进行绿化》、美化
】
4.1—3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计!专项规划和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建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4.1】3,.1 》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立面形式—、主要特征》、,应当与建筑》物的风格、》形式、色彩等—协调;
4.!13.2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应当在方案【设计时预《。留广告位置没有【。预留的不得在—其,建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已经预留户外广!告位置的《其设置的户外广告】位置、尺度应当与预!留的广?告位置、尺》度相符
! 4.14 【 临?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等的?高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应当同步进!行外墙和屋》顶的:灯,光亮化设计》、施工
【
4.15】 : 城市中心区内、城!市主:、次干?路原则上《不得再布设任何架空!线凡新?建,、改扩建城市道路、!应预留?各种管线并》尽量埋入地下—管道的设置应当【与道:路的建设同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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