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公共:服务设?施和停车泊位
!
3:.1 在居住—项目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规定—如下
3.—1.1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按照表3-!1分级设置》;
表《3-1 中小学、幼!儿园设?施规定表《
,
:
,
?
居住人口!规模(万《。人)
— ?教育:设施
】 规模(《班) ?
【
《。 ?4
【完全中学《
— 30
!
】2
:
《 ,初,级中学
》
》24
?
【
—1
小学!
24!
《
】 0.5》
幼【儿园
!6
?
《
:3.1.2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不—得小于表3-2的规!定;: ,
表?。3-2中小学—、幼儿园用地标准表! ,
【
《 教育设施
【
》用地标?。准(m2/座)【
:
班级规】模(座/班)
】
《
?
》 中学
》
16
! 5》0
】
小】学
1!2
? ? 45?。
?
! :幼儿:园 :
13
!
30
】
》
3.1.3中】小学、?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3-!3的规定;》
:表3-3中小学、幼!儿园建筑面》积标准表《
! 教育设【施
《 建》筑面积标准(m【2/座)
—。
? :备注
—
《
:
完全【中学
》 5.0
】
? 中?小学每?一名住校生》增,加
【 4 m《2面:。积
?
》
初!级中学
! 4.8
—
《
?
小学
!
: 3《.8
?
—
幼】儿园
《
》9.:9,
3!.1.4 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50米半径范围内】不得安排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和排入有毒】有害物?质、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在中《小学、幼《儿园正门《两,侧各:3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垃圾中—转站、机动车停车】场、:集贸市场《
3!.2: : ,新建学校《、幼儿园教学楼、】医院住院部等建【筑应:当距同侧公路边缘(!或规划控制红线)】和30米以》上(含30米)城市!规划道路控制—红,线在30《米,以,上,
?
《 3.3 — 新建、改扩建医】院、其周边应当【设置一定防护带并】且,应当符合《环保、?卫生等?要求
》 ,
:。。 3.4 城!市道路?、居住区、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FGF50!-2001》)同步进行
】。
3.5 【 各类建》设项目停车泊位的】设计标准不》得小于表3》-4的规定
表】3-4 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指标最小值表
!。
》 《用途
— 分类
】 单位—
《 ①标准 ②特!例 ③上下客—货泊位
【
》
》 住
》 !。
? 》宅
?
单元式住!宅、单身宿舍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 ① 0—.6~1.》0
:
, : ? ,② 对小户型的【。住宅取低限
—
— ③ ?专门或利用内—部,道路为每《幢楼设置1个—装,卸货:泊位:。及1个?上下客泊位》
《
《
:
独立【式住宅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① ≥1—.0
—
! 商
! —
》 业 》
: 《商业区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① 小于等于—2000 m2【部分取1《。.5超过《2000 m2以上!部分取?。0.6~1.2
】。。
【③ 每1000 】m2建筑《面积设1个装—卸货泊位
—
《
— ?独立购物中心、专】业批发市场 —。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 0.8~!2.0
》
》
—。 ③ 每1【。0,00 m2建筑面积!。设1:~2个装卸货泊位 !
?
《
— 酒店、餐厅 【
车位/!客房
】 车位/10】座
【 ,① 0.2》~0.5车位/【客房0?.8~?。2.0车位/10】座
》 ③》 每10《0间客房设1个装卸!。货泊位、1个小型车!辆港:湾式停?车位、0《.5:个旅游巴《。。士上下客泊位
】
:
【 办 —
,
—。 ?。
:
? 公 —。
行政】办公楼
》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①! 0.4~2.0
!
《 ③ 》每200《。0,。。。 m:2建筑面积》设1个装《卸货泊位、1个小】型车辆港湾式停车】位
】
】其它办公楼
】。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 , ① ?。0,.3~1.0—
③! 每200》。0,。 ,m2建?筑面积设1个装【卸货:泊位、1个小—型车辆港湾式停车位!
》
! 工:
【 业
【
厂房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① 0.》2~0.6
】 ② 近市!区的厂房取》高限所提供的车位半!数应用作《停泊客车其余供货】车停:泊及:装卸货物之用
【
, ③ 在!面积不少《于,45m×40—m的地盘《除设一?般货车使用的装【卸货泊位外应另【设大货车《装,卸货泊位供》货柜车使《用对:面,积,少,于45m×40【m的地方单》独考虑?
》
】 , 仓库
! 车位?/1000m2【。建筑面积 》
,
①— 0.4《~0.6 》。
】
公 】
》 园 》
,。
? 综合《。公园、专《类公园 《
》。 车位?/1000m2【占地面积《
【① 0?。.5~1.5—
】 ,
? 其它公园【
《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 ?需进行专题研究 】
》。
!文
》 》 体
》
《 设
—
—。 施
【 :大型体育场馆
! 车》位/1?00座
【 ①《 ≥6?.0
《 ? , ②?进行专?题研究?
】 ,
小【型体育场《馆
【 ,车位/1《0,0座
!① ≥4.》0
《
《
《 市级影剧院!
《 车位/1【00:座
】①, ≥:6.0?
《 ③ 每10!0个座位设1—。。。个小型?车辆港湾式》停车位
!
【 :一般影剧院
【
》车位/100座【
? ① ≥4】.0
! ③ 每200个】座位设1《个小型车辆》港湾式停车》位 :
? ,
】 :博物馆、《图书馆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
《 ① 0.5~【1,。.0
—
! 展览馆
【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① 0!.7:~1.0
! ②需进—行专题研究
【
【
: 》
《 , 会议中心
【
车—位/10《0座
!① 3.0~4.】5
《 ②需进行!专题研究
—
》
《 : 医
— 》。 疗 ?
》 设
! : 施
》
区以下医!院 :
《 ,
【 ① 每1—诊室设1至2个小】汽车泊?位
》 ? ③: ,1个以上有盖—路旁港湾式停—车位:供救护车使用;1个!以上路旁港》湾式停车位》供其它车辆使用【。
? :。
:
】区以上医院
】 : 车位/病—床
】① 0?.,4~0.8
】 ③ 每5!0张病床设1个路旁!港湾式小型》客车停车位另设2个!以上有?盖路旁停《车处供救护车使【用 :。
,
《
?
? ?教
》。 ? , 育
】 设
! : , 施:
【中,学,
? 车位/1】00学?生,
《 : ,① 0?.,7~1.5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
】 《。 ,③ 每3~5个【课室设1个路—边港湾式小型客车停!车位
》
?
:
? 小学 【
《 :车位/10》0学生
【 ① 0.【5~1.2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
】 ③ 每2个课!室设1个路边港湾式!小型客车停车位【
:
,
! , 幼儿园
】 车位/10!。0学生
》
① 【0,.5~1.2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
》 , ③ 每】2个课室设》。1个路边港湾式【小型客车停车—位
【
注1!、客运码头、火【车站、?公交枢纽站、机场、!医院:、文娱中心》、商场?。。、酒店、《。大型居住《区及交通《严格管制《。路段等?地区应设《置2个?以上出?租,车候客专用停—车,位
【 2、其它—未涉及的大型—设施的停车位配建】标准:。应专:题研:究确定
】
3:。.6 》配建:停,车位指标以小型【车为标准当量其它车!型的停车位应—按表3-《5中:相应的换算系数【。折算上?。下客泊位按》中型车单车》。停,放面积考《虑,装卸货泊位按大【型车单车《停放面积考》虑,均不进行当量换算】。
表3-5 【 车:辆停车位《当量:换算:系数
【
【车型
》 微型
】
《 小型
! 中:型
】大型
— 铰《接
—
】 换算系数
! 0.7 】。
《 1.0》。
? : 2.0
! 2.5 【
,
, 3.5【
《
《
《 ,3.7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3》.7.1 【中心:城区(云南路以东】、湖南路以西—。、重庆路以北—所围合区域》)建:筑面积大于40【00m2的商—业建:设项:。。目;
?。
3.》7.2 《。 对外停车场(!库)和各类》市场、大型仓储【式商业设施、影【剧院、体育馆—、会展场馆、工业】、宾馆、《饭店等人流、—物流量较大的建筑项!目;
3.】7.3 — 中心城区内—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0! m2其他地区【新建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 m2】的建设项目》
,
, 凡列入!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应当符《合,交,通影响评价提—出的要求
!
3.8 【 建?筑,用,地机动车出入口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3.8.1】 应在》用地周边较低级别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等级的道路上开!设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机动:车出:入口时应当》按照道路等级由【低,。到高:的顺序安排;
!。 3.?。8.:2 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出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应尽量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不宜小于!75°?
,
各】类建设基地出入【口位置距《。离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不宜小于【80米距离》次,干道交?叉口不宜小于50】米
— 基地》位于两条以上道【路交:叉口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距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直—。线段:。起点不应小于—70米;
3!.8.?3 :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
【
?3.8.《4, 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米;—
3.8【.5 距人【行过街天桥》、人行过《街地道、人行—横,道,线不应小《于20米;
】
3《.8:.6: : 距铁路道路口、桥!梁、隧道、引道端】点,等不应小《于50米; —
? :3.8?.7 》。应有良好通》行条件当《用地出入道路坡宽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用地外道《路连接
《
:
:
?3.9?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按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在下列范】围设置公共厕所【
3.9【.,1 车站、码】头、大?型停车场库及各类】市场内;《
? 3.9.2— 风景名胜区、!公,园,、广场?;,
3.—9.3 各类公!共建筑内部及附近
!
【。3,。.10? : 一般街道应每隔5!00~800米设一!处公共厕所;主要】繁华街道、》市中心区公》。共厕所间距不应大于!500米;建成区道!路,如设置独立式公共厕!所有困难《时可设置附建式公】共厕:所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旧城:。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公共厕!。所,或按常住人口每3】000人《左右设一座》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新建建筑和营业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应在!临街处设一座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
》 3?.1:1 独立式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不应少于100】平方米其中》10~15平方米应!作为环卫工具房独立!式公共厕所应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设计和建!造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独立【式公共厕所》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
:
》。 3.12 】 新建居《住小区应当设置不】少,于一:个,。。以经营农副产品、小!商品:为主的超市》
,
【3,.13? 居住区垃圾转!运站应设置在隐蔽】且交通方便的—地方:建筑:外立面装修应—。。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并应与居住!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 单独设—置的大?、中型垃圾转运【站,。的绿:。地率不?低于用地面积—的30%并与周【围建筑物形成—绿化隔离带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应不小—于10?米
:
: 转运站应!采用封?闭的建筑形式—并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要?求
】 3.1《4 每0》.5~1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设置一座垃》圾分类收集站(【。清洁楼)用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1《5米绿地率不小于3!0%条件《受限时可附》设于其他建筑物内】
大、中【型垃圾中《转站每10~15k!m2设置一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