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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公共!服,务设:施和停?车泊位 《。 , :3,.1 在居住—项目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规定如下 【。3.:1.1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按照表3-】1分级?设置; 表3【-,。1, 中:小学、幼儿园设施】规定表 ! 居住人!口规模(万人) ! 教育设】施 》 , :规模(?。班) 】 》 , : 4 》 , 完?全中学 — 3》0 : 《 》 2》 初级中!学 2!4 《 】。 1 ! ,小学 【 , ,2,4 》 , : : ? , 0:。.5 》 幼儿园 【 , 6— — , 3:.,1.2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不《得小于表3-2的】规定; 表3】-2中?小学、?幼儿园用地标准表 !。 ? 【。 :教,育设施? 【用地标准《(m2/座) ! 班级—规模(座《/班) !。 : 《。 ?中学 !16 】50 【 ? 小学】 — 12 【 45 【 【 , 幼儿园— ? ? 1:3 【30: :。 《 , 3.1.3中【小学、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3-3的规【定; 《表3-3中小学【、,幼儿园建《筑面积?。标准表 】 《 《教育设施 》 , 建—筑面积标准》。(m:2/座)《 《 , , ,备注 》 《 【 完全中学 【 5.0】 :。 中小学每】一名住校生》增加 》 《4 :m,。2面:。积 — ? 【初级中学 》 《 4.8 ! 【 :。 小学 — 《3.8? 】 ?。 : 幼儿?。园, 9.!。9 《 3—.,。1.4 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50米半径范围内】不,得安排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和排《入有毒有害物质、】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在中小《学、幼儿园》正门两侧各3—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垃圾中—转站、机动》车停车场、集—贸,市场 【 3.2— 新建学校、幼!儿园:教学楼、《医,院住院部等建筑应当!。距同侧公路边缘(或!规划:控制红线)和30米!以上:(含30米)—城市规划道路—控制红线在》30米以《。上 !。3,.,。3 《新建、改扩建—医院、其周》边应当设置一定防护!带并且应当符合环】保、卫生等要求【 ? 《 3:.4 》城市道路、居住【区、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F!GF50《-200《1)同步进》行 ? 3.—5 《各类建设项目停【。车泊:位的设计标》准不得小于表3【-4的规《定 表3》。-4 —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指【标最小值表》 ? , — 用途《 分类! 《 单《位 : ? , ①标《准 ②特例》 ③上下《客,货,泊位 【 》 住 ! :   】 》。 宅 【 , 单元式住宅、】单身宿舍《 , ,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①】 0.6~1.0】 》 ② 对小【户型的住宅取低【限 !③ 专门或利—用内部道路为每幢楼!设,置,1个装卸《货泊位及1个上下】客泊位 【。 ? : ? ?独,立式:。住宅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① 》≥1:.0 ? ! 》。商 】   — 》 业 》 《 商业区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①《 小于等于2—000 m2部分】取1.5《超过2000 m】2,以上部分取0.6】~1.2 】 ③ 每10!00 m2》建筑面积设1个装】卸货泊位 》 ! 独立购】物中心?、专:业,批发市?。场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 0.8~2!.0 《 【 【③ 每1000 m!2建筑?面积设1~》2个装卸货泊位 ! — , 》 酒店、餐》厅 —。 车位/客房 】 ? 《 车位/《。10座 ! ,① :0.2~0.5【车位/客房0.【8~:2,.0车位/10座】 , : ③ 【每100间客房设1!个装:卸货泊位、1个小】型车辆港湾式停车位!、0.5《个旅游?巴士上下《。客泊位 】 》。 办 ! 】  】 公: 【行政办公楼 —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①】 0.4~2.【0 【 ③ 每20【。00 m2》建筑面积设1个【装卸货泊位》、1个?小型车辆港湾式【停车位 ! : ? 其它办【公楼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 ① 0》.3~1《.0 ! ③: 每2?000 m2建筑】面积设1《个装卸货《泊位、1《个小型车辆港—湾式停车位 — 《 — 工》 ,。 : 【 业 — 厂《房 》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 ① 0.2!~0.6 — ② 近!。。市区的厂房》取,高限所提供的车位】半数应用作停泊【客车其余供货车【停泊及装卸货—物之用 】 ③《 在面?积不少于45m×】40m的地》。盘除:设一般货车使用的装!卸货泊位外应另【设大货?车装:卸货泊位供货—柜车:使用对面积少于【45m?×40m的地方单】独考虑 【 《 仓】库 《 车》位/:。1000《m2:建筑面积《 《 ①《 ,0.4~《0.6 》 】 公 】 《 , 园 【 综《合公园、专类公园】 车】位/10《00m2占地面积】。。 ①】 0.5~1—.5 ! — :其它公园 —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需进!行专:。题研究 — ? !文 — , 体— 】 设 【 : 施 【 ?大型体育场馆 】 车位【/100座》 》 ① 《≥6.0 】 ②进—行专题?研究 — 》 : : 小型体育场【馆 : 车【位,/100座 】 《。①, ≥4.0 ! 》 ? 市《级影剧?院 《 : 车位/10【0座 】。 ①: ≥6.0 【 , ? , ③ 每100个座!位设1个小型—。车辆:港湾式停车》位 【 — 一般影—剧院 》 《车,位/:100?座 ? 《 ① ≥4.0 ! ? , ③ 每》200个《座位:设1个?小,型车:辆港湾式停车位 ! — 博】物馆、图《书馆 —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① 《0.5~1.0 】 , 》 《 ? 展览馆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 :① 0.7~1.0! 《 《。②需进行专题研究】 — 》   】 会议中心 】 》 车位/1》00座 】 ①? 3.0~4.5 ! ②】需,进行专题研究 ! :。 ! 医 【 : 疗 《 设! , : —。。施 ? 》区,以下医院 !   — ① 每【1诊室设《。1至2个小》汽车泊?位 【 ③ 1》个以上有盖》路旁:港湾:式停车位供救护车使!用;1个以上路旁港!湾式停车位供其【它车辆使用》 》 , !区以上医院》 车位!/病:床 《 ① —0.4~0.8 ! 《 ③ 每50张病!床设1个路旁—。港湾式小《型客车停车位另【设2个以上》。有盖路?旁停车处供救护车】使用 — : ? , 《 教 】 : 育 《 : 设 ! ,。 , 《。施 》 中学 】 《车位/100学生 ! : ① 0【.7:。~1.5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 【 ③ 每【。3~5个课室设【1个路边港湾式【小型:客车停车位》 , , ? ,。 《 小—学 — 车位/100】学生: 【① 0.5~1【.2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 ! ③ 每2个!课,。。室,设1个路《边,港湾式小型客车停】车位 》 】 , 幼儿》园 ? 《 ,车位/100学生】 《。 ?① 0.5~—1.2?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 ! ? ③ 每—2个课室设1个路】边港湾式小型客车停!车位 ? 【 , 注1、客】运码头、火》车站、公交枢纽【站,、机场、医院、文】娱中心、商场—、酒:店、大型居》住区及交通严格管制!路段等地区应—设置:2个以?上出租车《候客专用停车—位 》 ,   2、》其它未涉及的大【型设施的停》车位配建标准应专】题研究确定 ! 3.6 【 配建停车位指标】以小型?车为标准当》。量,其它车型的停车【位应按表《3-5?中相应的《换算系数折算上下】。客泊位?按中型车单车停放面!积考虑装卸货—泊位按大型车单【车,停放面积考虑—均不进行当》量换算 表—3-5 车辆停车!。位当量换算系—数 《。 ? : 车型 【 《 微?型 : 小【型 】中型: , —大型 ? 》 铰接 【 《 《。 换算系—数 : ? :。 0.7 【 1.0 】 ? ?2,.0 !2.:5 3!.5 — , 3!.7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 , ,3,.7.1 【中心城区(云南路以!东、湖?南路以西、》重庆路以北所围合】。区,域)建筑面积大于】4000《m2的商《业,建设项目; 【 :3.7.《2 对外停车!。场(库)和各类市场!。、大型仓储式商【业设施、影剧—院、:体育馆、会》展场馆、《工业、宾《。。馆、饭店等》人流、物流》。量较大的建筑—。项目:;, 3.7.3!。 中心城区】。内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0 m2其他地!。区,新,建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 】m2的建设项目【  》   凡《。列入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应当符合!交,通影响评价》提出的要求 ! 3》.8 建筑用】地机动车出》入口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3.8.1 【 应在《用地周边较低级别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等级《。。的,道路上开设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机动】车出入口时应—当,按照道?路等级由低到—高的顺序安排—; : 3《。.8.2《 , 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出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应尽量】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不宜小于】75°?。 :   《  各?类建设?基地出?入口位?置距离?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不!宜,小于:80米距离次干道交!。叉口不宜小于5【0米   】  基?地位于两《条以上道路交叉口】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距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直《线段:起点不应小》于,70米;《。。 : 3.8.—3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 【。 3?.8.4 【。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米; —3.8.《5 距人行【过街:。天桥、人《行过街地道、人行】横道线不应小于20!米,;   3】.,8.6 距【铁路:道路口、桥梁、隧】道、引道端点等不】应,小于50米;   ! ?3.8?.7 应有【良好通行条件当用】。地出入道路坡宽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用地外道路连!接 【 3.9》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按】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在下列】范围设置公共—厕所: 3.9.1! 车站》、,码,。头,、大型停车场—库,。及各类市场内;【 《3.9.2 】风景名胜区、公园、!广场:; 3.【。9.3 —各类公共建筑内部及!附近 — 《3.:10: : 一般街道应每隔5!00:~800米设一【。处公共厕《所;:主要繁华街》道、市中心区公共】厕所间距不应大于5!00:米;建成区道路如】。设置独立式公共【厕所:有困难时可设—置附建式公共厕所】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     旧城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公共—厕所或按常住人口】每3000》人左右设《一座: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新建建?。筑和:营业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应在临街!处设一座《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 3.11【 : 独立式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不?应少于100平方米!其中10~》15平方《米应:作为环卫工具房独】立式公共《厕所应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设计?和建造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独立《式公共厕所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 》 , , 3.12》 新建—。居住小区应》当设置?不少于一《个以经营农副产品】、小:商品为?主的超市 ! : 3.?13 居住区】垃圾转运站应设【置在隐蔽《且交通方《便的地方《建筑外立面》装修应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并?应与居住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     —。单独:设置的大《、中型垃圾转运站】的绿地?率不低?于用地面《积的3?0%并与周围建【筑,物形成绿《化隔离带《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应!不小:于10?米 》    转运站应采!用封闭的建》筑形式并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要》求 !3.14 》 每0.5~1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设置一座】垃圾分类收集站【(清洁楼)用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15米绿》地率不小于30%】条件受限时》可附设于其他—建筑物内 】大、中型垃圾中转站!每10~1》。5k:m2设置一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