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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 : 村【民点建设的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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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村民在城市近、【。远郊区建设个—人住宅均应当按【规划要求在村民【点集中建设但因【自然条件限制不宜规!划建设村《民点的除外—
—城市:郊区:提倡建设多层单元】式个人住宅—
第》十八条、在下—列规划控制范围内不!得在村民点》以外新建、》扩建:、原地翻建个人住宅!已建成的零》星个人?住,宅,在扩:建、翻建《。时应迁入村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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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规划道路【红线:两侧以外各》100米的区—域 及?铁路、城市次—干,道规划道路红—线两:侧以外各50米【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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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峡:工程坝区周边规【划控制?。范围;?,
? (三)风景名】胜区规划控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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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江大桥《桥头规划控》制范围;》
? (五)因生态保!护需要控《制的范围;
! (六《)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从严控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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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村民点规划的—编制由区、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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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村民点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各项:技术指标必须符【合,省、市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规划要求配置】公共绿地、公用及】市,政设施等必要的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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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村民点规划【须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规划和建设村【民点需要调》整部分土地使—用,性质的应当》报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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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村民新建、扩—建个人住宅的用地】标准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规定村!民的生活配套用房】(杂屋)为临时性】建筑不得《超过批准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改变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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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在已经】规划个人住宅—小区和村民点—的,。城市近、远》郊区已建成》的分散、零星个【人住宅因《自然原因灭失或属危!房等原因需拆—除原:房屋所有人》要求新?建个:人住宅的应当在【个人住宅《小区或村民》点内建设不得原地】。。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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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村民不得要—求按村民建》房待遇?多处建房《也不得将个人—住宅出售后》再,要,求享受村民建—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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