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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 》 , 住宅小区建!设的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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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业主单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建设个人住宅小区!
? 建设个—人住:宅,小区所需土地由【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依法【征用(或收购)以招!标、:拍卖: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预《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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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业主》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并统一负责建设!个人住宅《小区的道路、管线】、绿化等各项配套】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完成个人【。住宅小区各项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的?25:%以上?可将小区内的—个人住宅《项目转让给城市居】民或村民分户自【建也可代受转让人】建设:还可建设《完成后按商品房统一!。销售
— 按前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建设个人《住,宅业主?单位均?应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个人住宅【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承担保证—个人住?宅小区全部建设活】动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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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个人住宅小区】。内的项目建成后业主!单位应当负责统一】申报验收为个人【。住宅建设《(购:买)人申办》房屋产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禁止城】市居:民在个人住宅小区】外新建个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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