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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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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镇):建成:。区市(镇《)区范围内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相对集】中的非农业生产地】段包括中心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布在》郊区:与市(镇)区有【着密切联系的、【比较集中的建设【地区
】
: 二、规划区指城市!、镇:(乡)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其范《围由城乡总体规【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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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建设—区城乡规划》区范围内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的区域 !
— 四、老城区和新!区宜昌市老城区【系指以长江、胜【利三路、《东,山大道和西陵—二路所围合的区域】及夷陵?区中心?区,域;新?区系指规《划建设区用地范【围内:除老城区《以外的区《域
》 其他》城市和镇老城区【与,新区的划《分可:参照执行 》
五、新建新!建设的或将原建筑物!全部拆除《。而重新建设的活【动,
》六、:。扩建(加层)在【原,有建:筑物:水平方向或》垂直方向《扩大建筑面积且扩建!部分不超过原有建】筑面:积的:建设活动
】
七、改建改变建】。筑物用?途、平面间隔—或建筑立《面但不改变》原有建筑物基础和结!构,。。主体的建设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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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规划【用,地界线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由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边界线 【
九、道路红!线规划?道路边线(道路【红线宽度范围—。内,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道路绿化和人行道等!)
十、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率(%)
】
十一、》容积:率,一定地?块,内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十二!、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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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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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建筑《高度指建筑物室外地!坪至屋面外围非【透空女儿墙或檐口】。的高度
】。十五、?低层建筑1至3层】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米【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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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多层建筑4至【6层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10米、小】。。于或等于24米的】建,筑
十七】。、中:高层建筑特指—7至9层的居住建】。筑
十八、!高,层建筑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居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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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建筑【间距:建筑物之间的空间间!隔距:离即在综合日照、通!。风,、视线、《。空间和环境等因素】后,所规定的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
二【十、房屋纵墙指条式!布置的建筑外墙中】。。长,边,所在的外墙》面
二【十一、房屋山墙【指条式?布置的建筑》外墙中短《边所在的外墙面 】
二十二、】踏步指连接不—同标高地坪》。之间的台《阶
二十】三、女儿墙指—建筑:物屋面外围起—防护:或装饰作用的—墙,体 :
二》十四、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四周《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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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四】周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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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绿地率】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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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建筑重叠面指—呈平行?或近似平行关系的建!筑外墙在垂直方向】的投影交叉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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