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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附【则与说明 》。
《一、未列入本规定内!容的各项规划建设】活动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规范和标《准,执,行
! 二、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定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表示】严格:非这样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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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规定的主要》内容和指标采自有】。关国:家规范、标准和宜昌!市现:行,的有关规定或者借】鉴参考了《国内其它城市城乡】规划管理的经验 】
— 四、本规定由】宜昌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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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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