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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城!市防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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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城市防!火
— 16.1.—1城市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转运、输《送应符合国家、【湖,北省:的有关?规定
— 16.1.2】。消防站
— 16.1【.,2.:。1消防站应设—置在交通方便利于】消防车迅速出动【的地点
】 16?.1.2.2消防】站边界距小学校、】医院、幼《儿园、影《剧院、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和:场所:不应小于50米【
,。
:。。 ?16.1.》2.:3在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和有害气体的—地,区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方向其边【界距液?化石油气罐》区,、煤气站等单位不】宜小于200米
】
, 1》6.1.3消—防给水与消防通【。道
1】。6.1.3.—。1消防给《。水管道可与城市给水!管道合设或单—独设置
《。
: 16.—。1.3.2》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一般沿道路—设置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米道!路,路,幅宽度超过40米】时应在道路两—侧设置
!16.1.3.3建!成区街区内消—防通道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米?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米《净高不得小于4米
!
16.1!.3.4建》筑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一8》7)的?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16.2城市—抗,灾与城市防》洪
《 16.2.】1城中山林、组【团之间结构绿—地、公园或耕地可】规划作为防震紧急疏!散安置空《间不得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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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2.2?城市公园、绿—地、学校《体育场?地、停车场》和街头广场在规划】。设计时应考》。虑兼作避灾人口的】疏散场?地,
16.!。2.3城区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人防?部门:的要求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
【 16—.2.4 宜—昌城区长江防—。洪以100年—一遇为标《准;柏临《河、:黄柏河防《洪标准以50年一遇!为标准;《其他河流、山洪【以,2,0年一遇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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